【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李永芳:(警号:3101079)女,1968年出生,她明的职务是上海提篮桥监狱担任教育科科长,可她却是整个监狱迫害法轮功弟子的首犯。为了强迫有信仰的大法弟子“转化”,一直以来用酷刑与欺骗长期虐待法轮功学员。在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解体分散后,每个刚进入提篮桥监狱的弟子基本上都在一监区受到残酷的虐待与体罚甚至被殴打,失去人性的李永芳甚至讲:“每年监狱死十几个人,那有什么?”从她的话中充份体现对生命的无视与泯灭的良心。故此以她的行为进行起诉,控告罪名:反人类罪,酷刑罪。
恶警李永芳 |
李永芳的成长经历
李永芳,女,1968年出生,现为上海提篮桥监狱教育科长。
此人幼年因家庭原因而少有正常人的亲情温暖,性格中埋下了叛逆和敌视他人的种子,年少读书学时也难和他人相处,甚至发生严重对立,常以仇视心态和言行对待周围人。
1990年警校毕业后至上海提篮桥监狱从事狱警工作,她被分配在监狱当时特有的“反革命”中队开始了首份工作,那些所谓的“反革命罪犯”多是追随所谓“四人帮”的上海骨干,对他们的管理是很少参考正常的司法条款的,也没有正常的人性参照,只有中共的邪恶指令作依据。年轻的李永芳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把警校培养的那点法制意识一天天抹煞殆尽。
李永芳为了名利生活淫乱
当婚姻的失败再次降临后,李永芳的内心深处对人伦、人性完全绝望,彻底走向腐化堕落和严酷对待他人的变异生活。为达到升职目的,她以色相取悦一个有实权的副监狱长,与此同时她残酷迫害关在监狱中的法轮功好人争取工作成绩。她娴熟运用残酷折磨和狡猾欺骗的双重手段,积极迫害监狱中的法轮功学员,逼迫他们放弃“真、善、忍”信仰。
在爬上科长位置后,她更加腐化淫乱,长期邪淫霸占手下一个年轻帅气的警察,并不择手段利用权力阻止他升迁和调动。后来这个警察被迫调离提篮桥监狱才脱离她的魔爪。在她的感染下,她部门的一个副科长也长期和另一单身女警淫乱。她还经常招摇过市在男犯监区活动,以勾动男犯淫念而沾沾自喜。她甚至对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犯倍加关爱,常常单独在一起,警不警犯不犯体统全无。原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五监区书记傅克琥曾当着众多犯人的面,蹲在地上给她弹裤脚上的灰,她则一脸微笑而没有任何阻止行为。
李永芳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
李永芳内心残忍、背后凶狠的同时,常以一脸微笑伪善待人,这样更增加了她的欺骗性,许多狱警甚至被她迫害的人有时都被她迷惑。2003年她还以改造助理政工师的身份被评为“上海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表彰材料中充盈着她如何“春风化雨”教育改造罪犯的,善良的人们是怎么也不会想到她是怎样一个“迫害能手”,怎样的施行着“邪风恶雨”折磨好人的。
2003年,她策划并实施高价外请上海社科院科痞陆震、和上海宗教痞子周富根等积极迫害法轮功弟子的恶人们到监狱中制造邪恶谎言,煽动监狱中的警察和犯人大肆虐待法轮功弟子。
她的首要任务就是完成邪党对法轮功弟子的“转化率”,之后她针对关押在全监狱所有的男女法轮功弟子全面推行强力迫害。在此期间,狱中得法的大法弟子陈军被活活殴打致死。瞿延来在五年的绝食迫害中,被恶警在水泥地上拖来拖去鲜血淋淋。熊文旗在绝食中被打得头盖骨外露,身瘫坐在轮椅上,后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保外就医。周斌被多人一直殴打,致使生殖器被严重打伤住院。杜挺被殴打恐吓,全身裸体捆绑在死人床达近两年,迫害得不成人样,身体器官严重衰弱精神发生异常。江勇长期被关在严管大队与禁闭室,因反迫害被五至六根电警棍同时电击,还被下流的扎结生殖器。蓝兵长期受精神迫害多次高血压过高昏迷,眼睛不断出血视力近似盲人。狱中无数的大法弟子被以各种残酷方式折磨。她曾叫嚣说,只要不死在这里就行。大大助长了那些恶警恶人的邪恶气焰,使整个监狱对被非法关押着的法轮功弟子推行了全恐怖化的迫害,死人床捆绑、多根电棍同时电击、摧残性灌食、殴打、皮带铐、压缩铐折磨等等全面推行。
以上所提供的在狱中被迫害情况可见明慧网案例,所有这些案情都与李永芳有直接关系。
她所犯下的罪行与恶行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滥用权力、无视法律
李永芳指使提篮桥监狱监区的警察不让法轮功学员写申诉、控告、检举信,并将法轮功学员所写的信件暗中扣压,在07年8月期间以抄监为名盗取申诉控告信件,并还指使那些警察打手一起参与盗取信件。李永芳用见不得阳光的手段进行盗取并开拆毁弃写给上级司法机关的申诉与检举信,此违法行径为中国监狱法、刑法所不容的。
二、心狠手辣、泯灭人性
因李永芳利用职权不许法轮功学员写申诉而遭到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她不但不反思自己的违法行为,反而在灌食中进行虐待,以每天插管拔管进行折磨,她曾对法轮功学员讲:“十天换一次管子对你来讲太舒服了,给你吃点苦头。”并指使那些警察打手每天在灌食液中掺入大量的水,正常情况每天应该有5-7次的输液,可打手们只给每天2次,并且还加入大量的水,致使法轮功学员瘦得不成人样。还讲:“只要不死就可以,不过照你这样下去肯定会死的,但监狱是根本不会负责的!”
三、随心所欲、代替法律
李永芳在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的抗议经常威胁讲:“给你加刑”以此方式来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原则,放弃真理与信仰,并自以为她就是法律的代言人一样。
四、自我标榜、掩盖罪行
她清楚知道帮共党迫害人民的事是见不得人的,所以李永芳为了标榜自己对政治不感兴趣,讲自己不会加入中共。这样是想撇清自己的犯罪行为,显示自己立场是站在法律一边,而非站在迫害的立场。
五、伪造假旁证
对法轮功学员的殴打、体罚与虐待,李永芳全部指使犯人打手做假的“旁证”来掩盖事实真相,在李永芳的指使下恶警借犯人之手将法轮功学员打伤后送入医院救治,李却以制止违纪之名颠倒黑白,在警察失职的情况下让犯人做假的证词说没有法轮功学员所说的事情,当法轮功学员让她出示证词时,她心虚说:“为什么要让你看”,可见李永芳的行为如同流氓无赖。
六、丧失理性,谎话连篇
李永芳在做人上信奉的是“能骗则骗,能哄则哄”。李永芳将法轮功学员所写的控告信添油加醋,歪曲信中的事实,撒谎向上级反映法轮功学员有精神病,还让法医来鉴定。李永芳是想借法轮功学员有精神病为由诬蔑控告信所写的内容是乱写而不实的,从而达到她不可告人之目的。
七、渎职不作为
李永芳对在关押人所反映监狱中丑恶腐败、侵犯人权现象掩盖包庇。如:当法轮功学员指出二监区死囚犯被挖眼角膜、监狱与上海法院联手利用死刑犯的人体器官搞非法买卖、在严管队警察任意殴打与体罚虐待被关押人员(反铐、坐老虎凳、任意克扣食物等)、监狱四、六、七监区大量生产外贸服装等劳改产品向欧美国家出口等等。
八、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幕后黑手
李永芳虽然担任教育科长,但是她却是整个监狱迫害法轮功弟子的总指挥。为了强迫弟子“转化”,就与一监区汤大队长暗地联手,将法轮功学员长期关小监房坐老虎凳、面壁,每个刚进入提篮桥监狱的弟子都在一监区受到残酷的虐待与体罚甚至被殴打,失去人性的李永芳目标就是想升官发财,想利用迫害法轮功学员来捞取政治资本。
李永芳直到现在仍然积极策划参与残酷虐待大法弟子,听从上面邪恶的指使不断迫害大法弟子,迫害中无一点的人性至今仍然没有一丝的悔改,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类的文明不能让这样的政治无耻流氓给糟蹋,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肆无忌惮违反当今普世价值,不能让她用手中的权力违反法律而逍遥法外,故此以她所有的行为所构成的犯罪事实,提出国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