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二月六日】湖南岳阳大法弟子黄菊秀:女,50多岁,人汽公司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受迫害,被单位停发工资九年。这里仅揭露她在湖南女子监狱洗脑班遭受的一次迫害。
黄菊秀2005年10月10日在家被岳阳市“610”二人、五里牌派出所一个姓胡的男干警、一个女干警及单位保卫科一人,一共五人从八楼抬下来绑架。当天送到岳阳市湖滨干校“洗脑班”强行洗脑转化。当时参与办洗脑班的直接责任人有:岳阳市“610”张某某(科长)及其他人员,长岭炼油厂的下岗职工(监管),监狱的警察等。被非法绑架的大法弟子有数人。由于她拒绝转化,几天后被非法关押在云溪着守所,被云溪公安分局非法审讯,刑讯逼供,强迫她承认参与了什么5.16事件,并要求她交出什么名单。2006年3月份,黄菊秀被云溪人民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她不服,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被非法维持原判。于同年6月份送湖南省女子监狱迫害。
湖南省女子监狱2006年8月份将黄菊秀送到“洗脑班”迫害。监狱洗脑班十分隐蔽,门窗紧闭,除参与迫害的警察、犯人外,不准任何人出入,戒备森严。大法弟子被劫持到此后,遭受各种酷刑,长期承受着肉体上、精神的双重折磨。有的被迫害致疯、有的被迫害致死。省工会大法弟子李德银,进洗脑班不到三个月,于2007年5月份被迫害致死。洗脑班直接操纵迫害的是监狱长赵兰、监区长肖平、周婵;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有:李君、罗坚、毛慧平、邓瑾;罪犯有:霍荣、刘勤、周小兰、李雁玲等30余名警、犯人。
第一天,工作犯向莲花,黄琼,谢永红假惺惺的问长问短,见黄菊秀不配合,她们就强制她站着,十二点后才让睡觉。第二天早上五点起来一直站至凌晨,第三天,第四天根本就不让睡觉,还不准打盹,一打盹,她们就用涤纶绳做成的鞭子,专门用来打眼睛的;用风油精、万金油擦眼睛。几天下来,黄菊秀的脚肿得很大,鞋子都穿不进去了,她想换双大鞋,她们不让,三人用力将她的脚塞进鞋子里,脚背都鼓出来了,根本就不能站了,她们强迫黄菊秀用立正的姿势站好。
有一天,黄菊秀乘工作犯不注意时,将墙上骂人的话擦掉了。她们三人哭着、喊着、扯住她的头发、歇斯底里的打黄菊秀,把她打得遍体鳞伤,头都抬不起来,只能直着脖子。她们又强迫她下蹲,她蹲不下去,她们三人一齐上来硬把她按下去。按不下去,她们就用脚踩她已经肿得老高的脚背,硬是把她按下去了。黄菊秀双脚发抖蹲不稳,在她承受不住的情况下,被迫转化。而后让她回转教中队一分队,黄菊秀声明自己要坚持修炼。周小兰(干警)说:“你非得转化,不转化不行”。于10月8日黄菊秀又被送到“洗脑班”。一到“洗脑班”,就被工作犯向莲花、黄琼、谢永红三人乱骂了一顿。工作犯颜美英要求她参加学习就可以不罚站,她不配合,就通宵达旦的不让她睡觉,踩她,整天罚站,连吃饭都站着。站了几天后,黄菊秀就站不稳了,强迫她用立正的姿式站好,她站不稳往地上倒。颜美英把地上浇湿,天气已经很凉了,她身上的衣服、特别是裤子干了湿,湿了又干,又站了十几天。
黄菊秀被折磨得头昏脑胀、恶心、吐、眼睛睁不开,颜就用万金油、香水擦她的眼睛,用书打她的眼睛,直到她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颜把邓瑾(干警)叫来,邓提着警棍威胁说:“黄菊秀,你还没吃过苦吧?!”并说罚站不整人,反而是黄违反了监规。在这种非人的折磨下,她答应参加学习。由于她十几天没睡觉,一坐下来就睡着。她们说黄不专心,是假的,就不让她坐要她蹲着,她蹲不稳,只得坐地上。颜又往地上泼水,那裤子干了又湿,湿了又干,脚肿得更厉害。因只准她穿小鞋,水一泡,黄菊秀脚上的皮肉泡胀了,臭味难闻。她们不让她洗漱,整个房间臭不可闻。
又这样黄菊秀被折磨了两个月。在她的承受力到了极限时她被迫写了“四书”。这时刘警察得意的说:“是你们‘法轮功’硬,还是我们共产党的铁拳头硬。”这就是中共文明监狱的写照。
湖南女子监狱是一座人间地狱,很多大法弟子在此受到残酷迫害。仅岳阳一地区就有数人受到酷刑、洗脑、强制转化、劳役、等多种迫害。如大法弟子缪翠、章兰辉、莫小燕、张立宏、朱桂芝、李莲喜、代春梅、鲁元秀、李年春、刘碧莲、王伍辉、蔡凤姣、汤个梅、陶芳芝、吕亚莉、吕英、毛四元、王平、陈某某、冷雪辉、刘红霞等。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9/2/20/104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