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黑龙江鹤岗市兴山区大法学员赵福强,是一名出租司机,在去年奥运前的七月二十三日,被闯入家中的铁西派出所七、八名恶警绑架,四个月后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赵福强被绑架后,家中年迈老人承受不住打击,躺在医院里;十几岁的女儿四处奔波、求助;过年了,女儿去看守所想见父亲一面,却横遭拒绝。女儿下学期学费也没有着落。七、八名同行业的出租车司机联名要求释放赵福强。
赵福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无罪。赵福强自从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道德提升,全身的皮肤病都好了,邻里关系变的非常和睦,在同行之间也以礼待人,以善待人。作为一名出租车司机,他人品正、良心正,主动交纳税款,从不偷税漏税,从不欺诈乘客乱收费,每次捡到乘客落下的东西,总是尽量想办法找到乘客如数奉还。在世风日下、黄赌毒泛滥社会的今天,赵福强出淤泥而不染,他那颗善良的心日月可鉴。他用“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无论在任何环境下都做一个善良的好人,同时也善化周围的环境。
在非法关押期间,所谓办案恶警用绳子捆绑赵福强、毒打他,刑讯逼供。
2008年11月27日,鹤岗市南山法院非法开庭,虽然北京安汇律师事务所唐吉田律师为赵福强无罪辩护,并赢得旁听席上一片掌声,而南山区法院的审判长和法官不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对警察违法行为不闻不问,他们明知律师辩护公正,明知赵福强无罪,还泯灭良知,冤判赵福强三年徒刑。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9/3/27/105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