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无罪 迫害信仰者犯罪
2009年11月18日,四川米易县法院对法轮功修炼者龚顺会非法庭审,北京市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林为龚顺会做无罪辩护。律师根据中国宪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认为龚顺会信仰和传播法轮功无罪,要求法庭立即释放。庭审的法庭人员无话可说,只好借口说要交给合议庭来处理,然后草草收场。可是,米易法院随后以(2009)米易刑初字第135号判决龚顺会有期徒刑4年。这是再一次的严重违法行为!
2009年7月31日上午,米易县公安局的国保大队长杨梓华、副大队长李雪松、警察周林三人未经龚顺会及家人的允许,强行闯入龚顺会的家,随即进行非法抄家,抄走了电脑、打印机等物品。把龚顺会和其丈夫杨朝洪以及来做客的表姐王子菊一起抓去关押在米易看守所。杨朝洪和王子菊被非法关押27天,于2009年8月26日被释放,而龚顺会本人则被米易法院非法庭审,诬陷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龚顺会被非法抓捕后,米易国保大队就欲将龚顺会定罪,于是采取卑鄙手段罗织罪名。龚顺会为了澄清自己的清白,请了北京市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林律师为自己辩护。辩护律师从龚顺会被抓的真实情况,说明违法的不是龚顺会而是米易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杨梓华、李雪松、周林。
根据《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9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43条。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9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2009年7月31日上午,米易县国保大队的警官非法闯入了我的当事人龚顺会的家中,非法地进行了抄家、抓人等一系列活动,并造成了严重后果,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一切证据本辩护人认为都是无效的,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本案中,公安机关没有把宪法、法律的规定当回事,希望检察院特别是法院能把宪法和法律当回事”。而检察机关/一审法院将这无效“证据”作为起诉/定案的依据,明显地偏袒公安警察的违法行为。辩护律师指出:中国现行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或国家哪一个有权职能部门认定法轮功是邪教。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习炼法轮功是公民的自由,是合法的。起诉书指控龚顺会犯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其基本事实不能成立。
律师指出:无论起诉书中提到的那些事实成立与否,根据法律规定,龚顺会都没有构成犯罪。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之规定”,“应当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系适用法律不当。首先,被告人在公安侦查阶段就讲明了她为什么要修炼法轮功。她认为炼功有利于身心健康,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没有错更没有罪,可见被告人没有任何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动机。其次,客观上被告人也没有任何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行为。本辩护人从始至终都没有看见本案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怎么样利用了法轮功组织,来怎么样破坏了哪一部法律、法规的实施。辩护人认为检察机关之所以会对被告人提出指控,是基于对《刑法》三百条及两高司法解释的错误理解。法院在实用法律上断章取义,明显缺乏公正性。
律师最后指出:被告人龚顺会信仰和传播或没有传播法轮功的行为都无罪,应当立即释放。
但是,遗憾的是一审法院不但没有按照法律办事,立即释放无辜的受害者龚顺会,反而不顾法律的尊严,违反法律规定对龚顺会枉判徒刑4年。不知公检法的相关办案人员道义何在?良知何在?在此,我们再次强烈要求立即释放龚顺会!
借此机会告诉各位: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的修炼大法,要求修炼者从做好人做起,在社会、单位、家庭里都要努力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提升个人心性。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处处为他人着想,不为名不为利。修炼法轮功不但能祛病健身,使人变得诚实、善良、宽容、和平,而且能开启智慧,提高层次。实修者心身得到净化,无病一身轻。1998年5月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伍绍祖亲自考察,1998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抽样调查确认法轮功祛病健身的有效率为97.9%。由于法轮功修炼直指人心,能提升人的道德水准,增强社会稳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1998年下半年,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率队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详细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这是中国法律体系中对宗教信仰自由所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保护。因此,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是完全合法的,应该受到宪法的保护。
从中共历史来看,要打倒谁,都不会超过三日,上至国家主席、下至普通百姓。可是对法轮功的打压已经持续十年多了,法轮功不但没有被消灭,现在已经洪传世界114个国家和地区。中共迫害法轮功是注定要失败的。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中共历次搞强权镇压运动维持不下去的时候,都会来一个“纠偏”、“平反”,然后推出一批替罪羊以平民愤。迫害法轮功这样一个涉及上亿人的大冤案,可不是个小事。江泽民、罗干等几十个迫害法轮功的干将,已经在国际社会几十个国家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被告上法庭,即将面临全世界正义力量的审判!
近日,西班牙国家法庭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这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对于法庭的裁定,被告有四至六周的时间回应。届时,被告若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有签订引渡条款的国家,西班牙可依法将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国内。到了那一天,不管你是主动还是被动执行的,作为具体施恶者,你怎么逃脱你自己的罪责?劝君千万不要继续执迷不悟了!
善恶有报是历史的规律,谁也逃脱不了!从古到今,迫害好人、残害百姓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中共迫害信仰“真善忍”的修炼人也同样逃脱不了这个历史规律。无论弄权者多么猖狂,历史的这一页都会翻过去。当历史翻过这一页时,对善良民众作恶的坏人,将被加入国际追查的恶人榜,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一定会受到人间法律的制裁以及上天的惩罚!
附:寄信和电话讲真相单位人员:(电话区号:0812)
米易县县委政法委
王永祥 政法委书记 8178899 13908145856
孙 翔 政法委副书记 8174169 8171661 13908145335
唐光荣 综治办主任 8172463 8173812 13508225182
杨国康 维稳办主任 8178757 8171419 13980346108
高玉成 六一零主任 8178784 13982332686
杨天琼 办公室主任 8178784 8174890 13982352988
公安局
李国宏 局长 8175009 13908149342
张 雄 政委 8178638 3328359 13908146626
谢英强 副局长 8179688 13508222110
王 斌 副局长 8179999 8173823 13908145718
刘 飞 办公室主任 8172773 13508222617
值班室 8171110
主任办 8172773
副主任办 8179668
传真室 8172062
司法局 8172959
杨正富 局长 8178212 13330728888
李顺川 副局长 8176765 8172189 13398468666
严文猛 副局长 8176075 8173298 13882329628
王科剑 办公室主任 8172959 8173998 13096099343
法院
唐良宏 院长 8174807 13508222969
贾易生 副院长 8175392 8172614 13980349786
朱凤光 副院长 8172723 8171008 13908145938
黄尚林 副院长 8170573 8171508 13882376368
刘春明 办公室副主任 8172791 8178134 13158563690
检察院 8172770
庄 严 检察长 8171558 13320715766
何世雄 副检察长 8177397 6372688 13908145671
吴 惧 副检察长 8177377 8171709 13547619466
吴广成 政治处主任 8177387 8171920 13882360455
程 鑫 办公室主任 8172444 13982324377
文/一名关心您的大法修炼者
您好!
看到这封信就是有缘,请您再忙,也要把它看完。因为它所讲的事与您的未来息息相关。
法轮大法遭受中共迫害十年,不但没有倒下,反而修炼的人越来越多。法轮大法洪传全世界一百二十个国家,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原则的佛家修炼大法,能使人道德回升,身体健康,社会风气好转,自开传以来,各个国家各级政府团体授予法轮大法三千余项褒奖。
法轮大法弟子是一群在常人社会中按真、善、忍修炼的好人。有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在中共恶意诬陷煽动下仇恨法轮功,更有甚者参与对这群修炼人的迫害。我们有责任告诉您真相,因为迫害好人是有罪的,这样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灾祸甚至殃及家人。下面是针对人们对法轮功带有普遍性的疑问给予简短回答。如果,您有幸能看到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一定要读完全,因为答案全都在那里。
(1)有人问:法轮功好,共产党怎么还迫害法轮功呢?
共产党说好的不一定真好,它说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好,可这些国家怎么都穷呢?您看全世界还有几个共产党国家?如果共产党真好,为什么那么多留学生都不愿回来呢?为什么那么多的有钱人和演艺界的明星都加入西方国籍呢?
共产党说坏的不一定真坏,它说资本主义坏,斗地主、资本家,可资本主义国家的人不但生活富裕,而且享有人身自由和做人的尊严。现在共产党不也学资本主义吗?为什么很多中国的有钱人和官员把孩子和资产转移到西方国家?
共产党只是为了维护它的统治地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它感觉到自己的统治地位有危机感了,它就选择一个群体进行打击,比如打击右派、打击走资派等等,制造恐惧感,让人民顺从它;过后再笼络人心,给你平反,让你还得感谢它。至于死多少人,它根本不当回事。符合它的统治利益的,坏的也说成是好。它不喜欢的,好也说成坏。
(2)修炼法轮功就不让吃药吗?
法轮大法从来就没有要求修炼者不能吃药,如果您能看到法轮功的书籍,您就会知道没有一句修炼法轮功就不让吃药的话,共产党诬陷“修炼法轮功不让吃药,死了一千四百人”,但从来不敢公开这些人的姓名住址让人们核实,就象共产党撒谎说“六四”学生运动天安门没死一个人一样。
事实上修炼法轮功确实对各种疾病有显著的治疗效果,使很多修炼者的疾病不药而愈。法轮功是一门气功,正如同针灸一样是中国祖辈传下来的治病方法,不仅局限于西医吃药开刀才能治病。
由于法轮功祛病健身效果显著,全国各地争相邀请,炼功人数在七年(1992一1999年)的时间里达到上亿人。按照中国宪法,对法轮功的信仰也是自由的,直到现在也是合法的,这时候中共的一些当权者看到这么多人信仰法轮功,就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威胁,于是就编造谎言镇压法轮功。这与当年中共感觉受到威胁就打击右派(反右)、当权者感觉到党内的权威有危机感就打倒走资派何其相似。
(3)有人问你们参与政治?
大法弟子只是讲真相,目地是为了救人,因为人类将有一场大淘汰,历史上的很多预言都讲到了这一点,这也不是恐吓谁。您看这些年天灾人祸不断。人伦道德低下:无官不贪、乱伦、黑社会、为了钱杀人害命、假货横行等等,连电视新闻都造假隐瞒事实真相。
为什么有大劫难?是人变坏了,很多都不符合天定的做人标准了。而法轮功修“真、善、忍”,符合宇宙特性符合天理,所以说法轮功是救人的功法。修炼人不参与政治,修炼人就是讲出真相,让人得救,人命关天,还有比救人更重要的吗?
中共历来都这样干,“文革”时它叫全国人都参与政治,利用学生造反,全国上下无一不在“红色恐怖”之中。当时农民卖几个鸡蛋、卖点小菜都是资本主义,要割你尾巴,要批斗。当然现在你卖点小菜它不管你啥了,因为中共的权贵们都是亿万富翁了。1989年“六四”时,学生反官倒、反腐败,只是希望自己的国家好,并没有影响到权贵们的政权,中共就不干了,机枪加坦克,对手无寸铁的学生进行血腥镇压,说学生是反革命事件,那么贪污腐败就是最革命行为了,是不是?纯属魔鬼逻辑嘛。
而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中共却制造天安门自焚事件、傅怡彬杀人案等莫须有的罪名,利用电视、广播造假宣传而找借口镇压。江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十年过去了,法轮功得到了全世界越来越多的人支持、尊重、敬佩,现在法轮大法洪传114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来学法轮功的人不断增加,试问谁能阻人心、天意?
(4)有人说:你们反党,和中共对着干
其实修炼人不参与政治,只是在常人社会中工作、生活、修炼,提高道德和精神境界。谁还管你这个党统治那个党统治的,与修炼人一点关系都没有,它要不镇压法轮功,根本就没有上访讲真相的事。它无故镇压,连对别人说明真相都不准,强盗还要讲江湖义气,讲兔子不吃窝边草,中共建政60年专残害中国人。毛泽东讲文革七、八年再来一次,邓小平讲杀20万人保20年稳定,江泽民讲打死算自杀。这些是还有人性的东西讲的话吗?现在环境污染,空气、水、土质污染,人类道德下滑,儿女很难教肓,种种社会败坏问题,不都是在中共的魔鬼逻辑操控下导致成的吗?
“天灭中共”是天意。贵州平塘县掌布乡桃坡村一块几吨重的大石裂为两半,在断面上惊现六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国家地质科学权威李庭栋、刘宝君带了一个十多人组成的专家队前去考察,考察结果大家认为确是天然形成的。报纸、电视在2003年就报导了,只不过把“亡”字隐去了。是不是有这事,有兴趣不妨去看看,因为与你的生命有关系,难道不值得吗?这地方是旅游景点,门票五十元一张,网上也能查到。
中共喧嚣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战天斗地,这纯属蠢昧狂妄,南亚海啸三十多万人瞬间消失,唐山、汶川地震,雪灾、风灾、洪灾、旱灾,哪一次人类斗过天了。是不是震后救几个人,挖些尸体,或是恢复点交通、解决点住房就叫抗震?洪水后修一下河堤,清点冲走多少人,毁掉多少房屋和庄稼就叫抗洪?修堤筑坝,灾后重建那是上天惩罚世人警示世人后而出现的补救方法的一种,最有效的办法是敬天礼地,修身养德,诚心向善,顺天意而为,才能得天佑神护,才能平安幸福。善恶有报是天理,灾难临头悔不及。中共建政以来害死八千多万人,天能容它吗?
(5)有人问:为啥“三退”(退党、退团、退队)能保平安?
大家在入党、团、队时举手发过毒誓:为它牺牲一切,为它奋斗终生,你发誓时有天、地、神、人作证,三尺头上有神灵,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当然天不灭中共也不存在这事,但中共筑成十恶不赦的大罪,您是它的一员,就等于是它一伙的,您觉得自己再好,但天理不讲人情,您要跟它一伙,就认为你要坚持维护邪恶的共产党,那就得把命搭进去,不值得吧?
我们人类只有顺应宇宙法则,神才能保护我们。中共恶事干尽,还要迫害按照“真、善、忍”修炼的大法弟子,它把自己弄到绝路上去了。上天有好生之德,给人类显现了“中国共产党亡”的天意,而且给了我们这么多年的时间去认识这个大是大非的事情,给了人类生命的未来作出正确判断的充份时间。所以我们每个人没有理由不重视这事,有很多人在危难时喊出“法轮大法好”都能逢凶化吉,保住性命;有的病重时诚念“法轮大法好”病情减轻或康复。这些例子无数,有许多人都证实了宇宙法则的神奇。当然迫害、诽谤天法遭恶报的人也很多,其它真相资料有转载。
大法弟子劝“三退”是为救人,退出党、团、队,用化名、小名、别名都行,可以写在小面额纸币上用出去,可以写纸上贴出去,也可以找大法弟子帮您退,有条件的可以直接上大纪元退党网站声明“三退”。
另外您如果得到真相资料,看后传与他人,您也是在救人,也是积大德;千万不要毁坏真相资料,因为大法弟子做的资料是顺天意救人,而且是自己省吃俭用花钱做的,目地是为更多的人得救。您毁真相资料不成了逆天而行,那会招来痛苦的。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诚心常念有福报。
——看江、罗罪犯下场 想自己何去何从
你们原本都是一些善良的好人,在中共谎言欺骗下,无知中跌进了迫害法轮功的陷阱之中。
你们知道吗?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做出了一项震动世界、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对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五名中共头目起诉。由于北京政府和西班牙政府在2005年正式签署了引渡条约,而且2006年4月被“人大”批准生效,所以经过四至六周的抗辩期、西班牙法庭发出国际逮捕令之后,如果胡温政权不愿再背上流氓政府的骂名,五名罪犯就将被引渡、接受审判,面临至少20年徒刑的惩处。不论事态如何发展,全世界人民(包括中国人民)很快就会知道江罗等中共头目是因迫害法轮功被全球通缉的罪人。
消息一出,不仅让江罗五名罪犯心惊胆战,也令中共高层震惊。你们这些追随江罗在陕西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也一定会大为震惊。相信你们已经看到了一个早就担心而实在不愿看到的事实:全球公审江泽民的序幕已经拉开,下一个被起诉的会不会是你们?你们应该明白,此时是你们认清过去、选择未来的最后时刻了!对法轮功的每一笔血债、每一个罪行都被详细记录在案。
你们不会否认多年来大法弟子通过讲真相劝告你们明是非、辨善恶,不要跟着江罗一伙伤天害理、助纣为虐的事实吧!可你们总不听善意的规劝,终于被拖入了犯罪的泥潭。
江泽民这个残暴邪恶之徒,出于妒嫉和害怕,公然违背宪法、践踏法律,擅自利用职权给一个信仰“真善忍”、涉及上亿公民的修炼群体扣上莫须有的罪名,动用国家机器和国家财政的四分之一对其进行长达十年的迫害。十年来,江泽民一伙对法轮功实施着“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法西斯政策,截至目前,至少使3340人被迫害致死,有数以万计的人被活体摘取器官(倒卖)后焚尸;至少有六千人被非法判刑,至少有十万人被非法劳教,难以计数的人被绑架到洗脑班强行“转化”。无论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法轮功学员都被强迫违心表态放弃信仰,如果拒绝,就遭到野蛮毒打和酷刑折磨,很多人被折磨致残和致死。江泽民一伙对法轮大法所犯的罪行,罄竹难书!
你们按照江罗一伙残害法轮功的指示在陕西也犯下了种种罪行。据不完全统计,大法学员在陕西被绑架、非法判刑、非法劳教的案例至少有415起,其中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学员至少有50人。被绑架到洗脑班强迫转化者不计其数,仅西安市610所办的洗脑班就有26期之多。陕西省女子监狱、渭南第二监狱、陕西省女子劳教所、枣子河劳教所就是迫害在陕大法弟子、犯下累累罪行的四大黑窝。
江罗一伙非常害怕对他们所犯罪行的清算。当他们早前提出以杀掉一批警察为代价希求换取法轮功对他们宽恕的妄想遭到拒绝之后,就处心积虑的为逃避历史的审判而做着各种盘算。这就是为什么江泽民死皮赖脸地迟迟不愿(也不敢)退出政坛、今年“十一”露面时恬不知耻的把自己的脑袋塞在胡温两人之间、让世人相信他仍是中共的“老二”的根本原因。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混一个“国家元首”的豁免权,就可以安插亲信、胁迫胡温继续执行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就可以挟持中共用经济利益等贿赂手段让国际社会对自己迫害法轮功的反人类罪行保持缄默,就可以保证自己入棺前的体面和安全。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们的同修早就善意的劝告你们不要无视善恶有报的天理,而且不断的用全国许多因迫害大法而遭恶报的事例,特别是用陕西省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前省委副书记艾丕善和全省教育系统迫害大法的元凶、省教育工委书记邓文龙两个头目遭报、在职死去的事实来告诫你们;而你们总以为这是巧合、是迷信。直到前不久,陕西省女子劳教所的48岁的政委杨雄遭车祸惨死的消息传出后,才引起了你们的震动,许多人才想起了我们曾经的警告,才相信那些迫害法轮功的岗位都是“死亡岗位”的说法并非耸人听闻。而今天,江、罗等五名中共头目由当初的飞扬跋扈、不可一世瞬间变成了身败名裂、千夫所指的罪犯的事实,总该让你们相信“善恶必报”的真理了吧!
可能有人会以“我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例行公事”为由替自己的罪过开脱。请不要忘记,共产党向来都是文过饰非、丢车保帅的流氓;不要忘记文革中那些红极一时的“支左”模范们后来被中共在云南秘密处决的事实,更不要忘记当年纽伦堡国际法庭对犯有群体灭绝罪的纳粹战犯审判的历史,无论罪魁还是帮凶,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凡是参与犯罪者都得受到惩罚。所以那种侥幸之心必须打消,任何人都得为自己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负责。相信你们一定知道天灭中共、神的大审判和人类大劫难的历史趋势吧!所以摆在你们面前的只有一条光明出路,那就是弃恶从善,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善待大法弟子、将功补过!
请记住,神佛对众生永远是慈悲的,对所有真心弃恶从善者都会给予改邪归正的机会(但对继续迫害法轮功的人决不姑息)!所以,我诚心希望你们了解真相,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做出正确的抉择,不为江泽民替罪、不为中共殉葬。赶快融入“三退”(退党、退团、退队)大潮,诚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用行动救赎自己的生命、争取一个好的未来!
天灭中共的日子即将到来。机缘稍纵即逝,万望加倍珍惜!
陕西大法弟子
父老乡亲:你们好!
我们虽然素不相识,但是我们都是生活在舒兰这片热土上,都是老乡。也许是万古机缘促成我们这次心灵沟通。只要我们彼此珍惜,就能使这机缘成为我们生活幸福的彩桥、家庭美满的起点。
最近在我们舒兰莲花乡发生一起触目惊心令世人发指的事情。
2009年10月28日莲花乡莲花村大法弟子高玉香被舒兰国保大队和莲花乡派出所非法绑架,高玉香当天晚上被带到莲花派出所,被李树波和另一个恶警打昏死过去,恶警用凉水浇才苏醒过来,后送到南山看守所,现在她被迫害的身体虚弱,胸闷疼痛、不能进食。
高玉香女儿口述这些年母亲的遭遇:
我妈妈是舒兰市莲花乡莲花村人,妈妈自从结婚后,因我爸脾气不好,顿顿喝的迷迷糊糊的,没有酒,就端不了饭碗,总与她打架,她经常被爸爸打骂,头顶前边被爸爸拽秃了。有一次,在田间干活,妈妈赶牛趟地,牛不听使唤,爸爸抢过她手中的鞭子,连抽带踢,把她打倒在地。妈妈爹一声妈一声的叫,胳膊被打得脱臼了。天气阴沉沉的,爸爸气急败坏的把牛赶回家。我见此状,就问爸爸,我妈呢?你妈被我打死在地里了。我“扑通”地跪在爸爸面前,哭得泪人一样哀求爸爸把妈救回来。他呆了半天,把妈妈弄了回来,胳膊脱臼,把她疼的嘴吐白沫。妈妈直叫唤,爸爸就是不管。她被爸爸气的全身是病。
妈妈那时身体极度不好。多种疾病,肝病、胃病、胸膜炎、结核病等血压不正常说休克就休克过去,中药、西药吃了不老少,也不见好。为了治病债务累累,爸爸不再给她治了,她生活在极度的痛苦之中,精神彻底垮了。
1994年,东借西凑,盖上了房子,突然我家失火。别人都救火,妈妈往火里钻,她不想活了。她想死都好几回了,考虑到我,都没有死成。
1996年7月,大姨看她病得不行了,去医院看病,别人告诉她,炼法轮功能治病。她炼功一个月后,身上多种疾病不翼而飞,从此她对人生有了希望。她与爸爸和睦了,怎么打骂,她也不生气了。有一次,爸爸又暴跳如雷,掀桌子、摔电视,妈妈就跑过去抱住电视说:你别摔电视,它还留你看那,你打就打我吧。我爸爸被她感动了,停住了手。妈妈还劝爸爸别生气,有话慢慢说,你歇歇,我给你去炒点菜,喝点酒,睡会儿觉。屯中都说妈妈真没见着汉子嫁啦!跟他离婚!叫一个人,都比他强。妈妈说,我们学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不能离婚,得宽容别人,能忍常人难忍之事。爸被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善良行为打动了。同时他看到妈妈身体多种疾病都好了,从根本上认识了法轮功好。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打妈妈了,爸爸也完全改变自己,不但不打骂妈妈,反而还支持她炼功。还能干活了,经常喝酒的嗜好也收敛多了,干完农活还去外地打工,不但把债务还上了,还有了点积蓄。爸爸和妈妈和睦了。法轮大法深深在妈妈心中扎下了根,我们都知道是法轮大法救了她的命,法轮大法使我有了一个完整幸福的家。
1999年7•20之后,中共开始疯狂镇压法轮功,妈妈跟我说,这么好的功法怎么突然不让炼了?一定是政府对大法不了解,有误会!我要把自己学法受益、重获新生的亲身经历,告诉给政府。她本着一颗赤子之心,2000年底依法进京上访,想要和政府说说心里话,可结果却被非法劳教了两年,遭受了非人的折磨与痛苦。我因无人照顾从此辍学了,当年我才14岁。我爸爸因妈妈被非法劳教忧愁苦闷,抽烟喝酒,经常不在家。我晚上害怕,不敢睡觉,每听到动静,吓得心跳到嗓子眼儿,逼迫我15岁就去外地打工,维持生活。
妈妈被非法劳教回家后,莲花乡派出所的恶警李树波等人仍然经常去我家骚扰,抢走我家卖粮票子,致使妈妈有家不能回,多年流浪在外过着漂泊的生活。妈妈回家秋收,莲花乡派出所听说后,开了两辆车去我家抓捕她,她有幸不在屋子,他们每次都要翻箱倒柜找妈妈的照片,抢走妈妈的身份证至今未还。妈妈为了不被迫害,土地就承包出去了,房子空着无人照管。可他们仍不罢休,四处查找她,莲花乡派出所还指使庆丰派出所经常上我姥姥家不管白天黑夜进行骚扰。
2006年,我结婚回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莲花派出所李树波就用妈妈要挟我,他们说:让你妈来或拿你妈的照片,才能给你办理手续。没有办法,只好拿了妈妈照片,才给我办理了手续。我婚事是爸爸和我自己张罗的,妈妈一直不敢露面,在亲朋好友面前,我哭了一场。过去怕失去妈妈,现在妈妈身体好了,又不敢见妈妈,我的命怎么这么苦?
2009年由于姥姥年迈,体弱多病,无人照料,妈妈为了照顾母亲,不顾个人经济拮据,在舒兰租了个房子,把老人接了过来,可谁知刚刚过上稳定的生活,结果又再度遭受迫害。
2009年10月28日当天停水,早晨、中午妈妈和姥姥对付点干粮,下午她考虑到了姥姥胃不好怕饿坏了,妈妈出去打水。这时一帮恶警连踢带踹上妈妈家叫门,姥姥没给开门,当时吓坏了,过了一会儿,没有动静了。恶警就在门口蹲着,妈妈打水回来,就被舒兰国保大队和莲花派出所李树波等一帮恶警给绑架了,抢走身上钥匙打开房门,屋子被翻的一片狼藉。姥姥跪地求恶警、紧紧拽住母亲的手不撒开,恶警硬把老人的手拽开,当时老人摔倒在地。恶警们强行把老人拖下楼,还强制老人说出住址,当时老人吓的哆嗦成一团,他们看她年事已高,身体不好,怕担责任把她送回家。当天姥姥没吃一点东西,一夜没有合眼。老人有严重心脏病、胃病,由于惊吓导致旧病复发。11月2日,姥姥让我带她去公安局讨公道,国保大队还推卸责任,说妈妈是违法行为,还安了好多罪名,老人没文化吓坏了,说她炼功从来没害过人,都是叫人学真善忍,不杀生不害人的,你们咋给安上那么多罪?中午下班,他们把我和姥姥轰了出去。
从那日起,老人一病不起,11月5日住舒兰市医院,11月8日抢救无效,含冤悲愤离世。住院期间老人每天都问,你妈妈有没有信儿啊?告诉家人,他们欺人太甚啊。最可怜的是临走都没有看上女儿一眼。现在姥姥没了,只剩下一个孤苦伶仃的姥爷,现在打针维持着。
亲爱的父老乡亲啊,听了高玉香女儿的叙述,你是否为了高玉香的遭遇而心酸流泪?为她老母亲离世而悲愤?为她的老父亲而揪心?替她女儿而心碎?你还被中共谎言所愚弄,认为学法轮功是犯罪?为你们能真正了解真相、明辨是非,揭穿中共愚弄民众的谎言,看透中共的邪恶本质,大法弟子真心为所有父老乡亲说一说法轮功的真实情况。
所谓“依法取缔”,其实是对民众的欺骗!
中共也高喊要“依法治国”,他们的行话是要“依法办案”,那么请问,镇压法轮功的“法”在哪里呢?你们有的人可能说有啊:民政部的通告、公安部的通告、最高“两院”的司法解释、刑法第300条。但是,作为老百姓可能不懂,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讲。一定非常明白这些根本就不是什么法律依据!
2007年2月,李建强律师为浙江民主人士迟建伟辩护,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考证了一个晚上,后来又找反邪教办公室问,才知道镇压了这么多年,原来连文件都没有。闹了这么大一个笑话,中国政府从来没有认定法轮功为邪教。”2月27日,李建强律师在法庭上公开谈出了此问题,并指出:“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决,因为缺乏法律依据,也都是错的。”立即引起满场震惊。
在这里我们首先必须明确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在我国究竟谁有权力制定、并解释法律?我国宪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没有立法权,只有执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据此:1999年7月22日,全国上下,媒体大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功的决定》;随后公安部又发布了一个:依据民政部的取缔决定而做的通告。民政部、公安部没有立法权,它们的决定、通告不是法律!
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记者采访时第一次说:“法轮功是邪教”。第二天,人民日报便发表了题为“法轮功就是邪教”的社论。江泽民个人和人民日报评论员都没有立法权,他们的话和文章不是法律,他们定谁为邪教不仅无效,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1999年10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一个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的法律文件:《关于取缔邪教,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但是《决定》中根本未提法轮功一个字。既然全国人大并未给法轮功定性,怎么可能成为镇压的依据呢?
现在中国大陆有许多正义维权律师纷纷站出来为法轮功伸张正义,主持公道,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已成潮流。
10月9日,舒兰法院对大法弟子杨俊琦进行非法审判,北京市京顺主任律师张传利、韩庆芳两位正义律师依法为他做了无罪辩护!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舒兰法庭的庭长王钰霞被律师质问指控杨俊奇构成犯罪的法律在哪里?王钰霞被问的哑口无言,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律师依法要求立即无罪释放杨俊琦。
很显然,中共特权集团是利用了许多老百姓不懂法律,而玩了一个偷换概念的把戏。
直到今天为止,中国现行法律中根本没有一条法律将法轮功定为邪教组织,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所有的镇压行为都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由于受中共恶党操控的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造谣、诬陷的欺骗,受各级机构的命令、唆使,使许许多多不明真相的中国人参与了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经构成违法犯罪。这些人大部份是执法者,同时也是受恶党蒙蔽的受害者。
这些迫害法轮功的人的最大悲哀,就是他们在谎言和诬陷的欺骗、毒害下,做着在明白人看起来无知的、令人发指的、与中国法律和世界公约相悖的事。明明是在犯弥天大罪,却自欺欺人地自我安慰:是在工作,执行命令。
莲花乡派出所李树波从去年到现在参与绑架了好几位法轮功学员,给她们的家庭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们真诚规劝你千千万万不要再迫害、抓捕大法弟子,因为他们都是好人。迫害好人你知道会给你和你的家庭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吗?参与迫害上亿人的信仰群体,这能是个小事吗?它能没有报应吗?请千万三思而后行啊!
请看“文革”期间被蒙骗、被带动犯罪的人员的下场。“文革”开始时,在“造反”和砸烂“公、检、法”的煽动下(一切法律好象都不存在了),一些人积极参加了非法犯法的“文革运动”(当时这些执行命令者被认为是最革命的)。这些人有很多是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风云人物。但是没过几年就被打下去成了阶下囚,有的被枪毙,有的被判刑……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对他们施用的法律,就是他们曾经“砸烂”过的、当时似乎不存在了的法律。
同样,毛死后“文革”的平反也明白无误地否决了罪犯“执行命令”“响应号召”的辩解,尽管这些罪犯是上当者、被骗者。他们成了文革罪恶的“替罪羊”。关于文革的这段历史,没有经历的年轻人可向自己的父辈去请教。
认真比较一下文革与目前的迫害法轮功,你会发现有很多相同之处:领导文革的是“中央文革领导小组”,领导迫害法轮功的是“处理‘法轮功’办公室”(即610办公室),这两个机构都凌驾于党、政、军之上,而违法指挥党、政、军犯罪;“文革”与“迫害法轮功”的另一个相同之处是,都在制造“红色恐怖”、践踏人权、践踏人性;“文革”与“迫害法轮功”的再一个相同之处是,都在欺骗人民、愚弄人民、在人民中煽动仇恨……。如果说文革是在无法无天的状态下犯罪的话,迫害法轮功却是在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利用国家机器。在公然违反法律进行灭绝性镇压的同时,用造谣、诽谤来欺骗国内和国际舆论,为其残酷镇压披上合法外衣。因此任何人都应该揭露、公布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让人们知道邪恶江泽民和中共恶党镇压法轮功的真相。从某种意义上说“文革”的历史就是一面镜子,有助于人们认清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性。
2008年3 月6 日9点,莲花乡派出所所长、司机赵新江等5人,其中也有李树波,非法闯入莲花乡莲花村大法弟子李生成家绑架了夫妻俩。
2009年4月24日,李树波又和莲花乡派出所所长王树新、恶警刘雪冰、杨洪学、司机赵新江,非法绑架刘德怀、徐树坤,并把他们送进舒兰南山拘留所。而且还骚扰其他大法学员家。
李树波你们的所作所为笔笔有宗,记录在案。也许你现在有振臂一呼百者应的威风,可你相比文革时期的风云人物要逊色的多了,更比不了当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军官们。
实际上翻开过去不长的历史,理智的去思考一下就可以拨开迷雾,找到正确的道路。一九四五年的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已经警示着后人:哪怕是上级命令,你也决不要触犯法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上,除第一轮对级别高的战犯审判外,在以后举行的十二轮审判中,主要起诉的是为德国纳粹帮凶的企业家、军事人员、集中营看守、医生等等。一些被纳粹强迫执行纳粹命令的人员也被判了绞刑,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永远否决了罪犯“奉命行事”的辩解。历史启示人们:“执行命令”决不会成为犯法逃脱惩罚的借口。
联想到现在,610、公检法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时想的或说的一句托辞:“执行上级命令”或“为了工作”等,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和没有法律依据。退一步讲,你也找不到上级下命令的证据,因为卑鄙、狡猾、心虚的上级只是口头传达,不给你留下下达违法命令的证据,他就怕给你留下文字证据。试问你有这样的证据吗?而你的犯罪行为可是谁都知道的、是无法掩盖的。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务员法》的这一条也堵死了执行违法命令而想逃避惩罚的路。三思吧!
从中共历史来看,它要打倒谁,都不会超过三日,包括上至国家主席、它自己的七任总书记,下至普通百姓。但这一次打压法轮功,为什么持续十年了,非但在国内打不倒,“野火烧不尽”,反而还推广到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现在面对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面对“追查国际”发出的公告,中共正在进退维谷、骑虎难下。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被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无论你跑到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国际追查组织会追查到底。
父老乡亲们哪!你们明白了吗?我们为了坚持佛法真理,为了把你们从危难中救起,被中共迫害的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天灭中共在眼前,退出党、团、队保平安。大法弟子就是要在巨大危险来临之前,让你知道这件大事与你有什么关系,并且让你明白怎样避开。如果你真的明白了,你与家人都会远离危险,幸福平安。
世界各国都留下了许多传世预言,对历史上的大事有着惊人的准确预测,预测到了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以及要在中国发生的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那就是,天要灭中共,以及天灭中共时,其追随者将被诛灭的可怕惨象。
在我们的反复劝善中,仍然有一些人忙于眼前琐事,被恶党无神论的谎言毒害,不相信即将发生的一切,我们只好在给你劝善信中大声疾呼:每一个人都得在“真善忍”与“假恶斗”之间做出自己选择。歇一歇你匆匆的脚步,放一放你手中的农活儿,看一看大法真相资料吧!当你认同“法轮大法好”的那一刻,你已经站在了“真善忍”的一边了,你就会得到神佛的佑护。当你退出中共邪党的一切相关组织时,你就是在抛弃中共邪党的“假恶斗”,你也就解除了曾经对中共邪党红魔发过的毒誓,一股正义的力量就会抹掉中共邪灵打在你身上的兽记,你就跟它彻底脱离了,天灭中共时,你就能够保住性命,走向未来。但愿您能伸出援助的手,站在正义一边。有个永远美好的未来。
真心为您好的大法弟子
200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