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2008年8月20日,我和母亲,还有我的两个孩子,一同去河南许昌劳教所,看望我的丈夫。我们四人一早乘车去许昌,我们这儿离许昌较远,交通不便一天往返一趟车。劳教所里规定:下午2点30分接见,被劳教人员是炼法轮功的下午4点30分接见。我们以急切的心情等待着这一时间,母亲盼着快快见到儿子,两个孩子盼着快快见到父亲。好不容易盼到4点30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事情是这样的:首先恶警让看望亲人的家属拿身份证,在隔着电控门登记的桌子上排队,按身份证登记。被登记人员先问炼不炼法轮功,然后再让看望人说诬蔑大法的话,诬蔑大法师父的话。都得按照恶警们规定的答案回答,否则一律不让看望,哪怕你说一句我“不知道”或“不了解”都不允许看望。
这邪恶的场面使我们大失所望,母亲哭了,孩子们也哭了。母亲和孩子不想昧心的说自己不想说的话。
当恶警问到我女儿时,女儿大声哭着说:“法轮大法好!师父好!好就是好,我不能违心的说不好。”这时恶警说:“你爸爸顽固的很,一点不配合我们。”女儿答道:“我爸爸是好人,他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你们是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当恶警问到我年迈的母亲时,母亲眼里含着眼泪说:“我不能昧良心说话。”
这样一来母亲和女儿都没能看到儿子、爸爸。我向各地来看望亲人们的家属讲真相,讲大法美好,讲大法洪传,揭露邪恶。
当问到我儿子时,儿子郑重而又严肃的说:“作为儿子看望父亲是我的责任,是天经地义的,我在外地打工,今天赶来就是为了看望父亲,我必需见。”警察听了儿子的话,没说什么,答应了儿子的要求。
负责登记的恶警嘴歪眼斜,40多岁,看不清工作证号。
负责谈话的恶警:一个工作证号是:4145082
另一个工作证号是:414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