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一、师尊的呵护,归正自己
恶人把我丈夫及他的二个妹妹,还有其他四位同修非法抓走后,在那几天,我的心情难以形容,是痛苦?是怨恨?还是伤心与害怕?我也分不清。回想当天晚上的情景,哭不敢放声。
伤心落泪当中,突然觉得这样能解决问题吗?我是师尊的弟子呀!这时只想起师父的一句法来:“大觉不畏苦 意志金刚铸”(《洪吟二》〈正念正行〉),我想这条路已经这样摆在我的面前,我何不放下一切的走好呢?我悟的是修炼到最后了,该去掉的赶快去掉,该归正的赶快归正。我本来闭着修的,可是为了鼓励我,师父让我看见:“很宽,很长,很蓝的河水,竟没有一点波纹,非常的平静。”我悟到是师父在点化我,邪恶什么也不是了,连一个涟漪也打不起来了。这使我感到师父时刻就在我身边,使我在救度众生的这条路上更加充满信心。
因为丈夫不在家,我的生活一切都从头开始,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修好自己。我明白了:要在救度众生中修好自己,不是怎样应付魔难。有的同修还提醒,不要有依赖心理,那我就对照自己,发现自己就是有依赖心,而且还不轻呢。我决心要修掉它。
虽然我家三人被绑架,也是整体的事,既然邪恶的所谓考验发生了,我就要利用好这个机会,处处事事用法去对照,严格要求自己。师父说:“当然修炼过程中,因为你要提升,肯定对你来讲,对修炼人来讲是有考验的,做不好会不断的有麻烦出现,做的好也会不断的有修炼中的考验出现。你们一概把它视为干扰,想为解决这个麻烦而解决这个麻烦,你就解决不了,因为那是为你提高而出现的。你要正念去对待它:通过这个麻烦,我怎么样能够把与这件干扰有关的一切正确对待,本着救度众生的目地平衡好,我怎么样能够对众生负责,把这些事情的出现视为正好是讲真相的契机,正是讲真相的好机会。”(《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会讲法》)
我悟到:事情到这么“严重”不是偶然的,也许就是该我们这儿的同修们大幅度的提高的。而找自己,去掉依赖心,不等于不管整体的提高,那整体提高,救度世人的事也能做好了,这是师父所要的,所以,往后整体的提高,一直在我心里牵挂着。
二、站正基点,摆好心态,纯净自己
开始要利用这个事走出去讲真相救度世人了,我们提前学法一周。学之前,都要喊上被非法关押过的同修,跟我们一起学法,发正念一小时,学一讲《转法轮》。我们几个同修一致感觉效果很好。这时大部份同修都在做营救工作,有贴标语的;有揭露邪恶、曝光恶人的;有送传单的;有好几个直接参与我们的面对面讲真相的。
我和几个同修在法上交流,切磋了如何站正基点,摆好心态,改变观念,充实正念,去掉怕心等等。觉得自己很明白了,是去救度世人,而不是为了营救而营救。可是真正面对面的时候,我的心态不是说摆正就摆正的,那是经过了真正的实修才归正的,那么这个过程中,就修去了不好的东西,才达到的好状态。公检法的官员也劝退了几个,觉得我也会讲了。
三、借这个事向市两院官员讲真相
但毕竟还是少数同修在做,其实就是整体的心性不到位,所以,案子被转到了市里。这事推到市里不是偶然的,我和同修与协调人進行了交流切磋,我认为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是我们没有真正的站出来,走出去,尤其我俩。因此我建议去市里讲真相,这个事既然到了那儿,那么我们就走到那儿,可能那儿的众生需要我们去救,要是没有这个事我们还没有借口呢。
我这正念起了带动的作用,其实我到这时,夫妻情淡之又淡了,也感觉到轻松了,再加上我完全没有了怕心,这就开始往市里跑。跑的过程中直接参与的同修越来越多,协调人们都能够相互理解,包容了,整体的心性向到位发展,对众生负责的程度逐渐增加,三退的人数也增加了。每次出去整体发正念,提前学法交流、切磋,每次回来也都总结不足和经验。大约去了十次左右,每次都是八、九个人,在往市里跑的过程中,分两个阶段:一是向市两院官员讲真相,二是向律师讲真相。
去市里的头天晚上,协调人通知整体发正念,一开着修的同修看到市检察院坐满了佛道神。在路上自己感觉到心是那么纯正,没有了一点私,正念之场非常强大,大家也是正念十足。师尊的加持,整体的配合,使我们顺利的和直接办案人讲了足有一小时的真相,而这个人始终站着和我们说话。
最使我高兴的是管这事的处长不在,我们就给他发正念,让他赶快回来听真相,大法救你来了。不到半小时,他气喘吁吁跑上楼来,见要救的人来了,我们都很高兴,有个同修赶快提醒大家别起欢喜心,这点小事很正常。
还有一次去市法院,通过接待室找来了院长,院长拿着七个人的所谓起诉书,问我们谁是这七个人的什么亲人,我们回答后,又问院长这个事的情况,接着讲真相。院长听了一会儿,就对我们说:“你们再跟我宣传法轮功,我就叫对面武警把你们抓起来。”我们六个人不约而同的笑着说:你才不抓我们呢。
四、和律师讲真相与请律师的基点问题
开始和律师讲真相的时候,我们首先认真学习师父新讲法。通过大家交流切磋,一致认为我们这样做完全符合法的要求,因为“你们在接触人的时候就是在救人,通过讲真相叫给予支持者明白真相是救人,明白真相后所起到的正面作用也是为救人。也就是说,在达成常人理解后能够给予一定支持,这个支持的影响还是在救人。甚至做事中不管那些事情成也好、不成也好,都在救人,都在讲真相。这就是大法弟子做的。”(《美国首都讲法》)所以我们准备了王博案的辩护词和被绑架同修们的基本情况介绍。市里的所有律师所、两县的律师所都有人去讲真相,讲到能接受的,就把准备的资料和真相传单、光盘送给他们,有三退的,有不敢听真相的,也有同情的,最后有能为我们做辩护的。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又停下来,因为不是个简单的事情,我也没有充份的思想准备,因为真请律师的费用需要我承担两个人的,我的经济条件不容许,真请律师的基点我还不太清楚,整体在这件事上,在法中还没达到共识。于是我先和个别协调人交流、切磋,发现整体的认识分为两部份,一部份同修认为,辩护达不到无罪释放,就起不到证实法的作用;另一部份同修认为律师只要为我们做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就行,不管后果,我们就照师父讲法说的做。
在这种情况下我又通过认真学了最新讲法,清晰的认识到请律师不是目地,是为了证实法、救度众生。遇迫害的同修什么时候回来,师父在管,被邪恶操控的世人给定的什么罪名,我们根本就不承认,我们就是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大法徒。他们在家不知又救度多少世人,做多少大法工作,怎么能承受这种迫害呢?那么有律师为我们做无罪辩护,自从迫害以来还是一、二例吗?这个影响能改变多少人的观念呢?这不就摆正律师的将来位置吗?但是得充份考虑律师的接受能力,不能一步到位,所以分了好几步,按照我们的要求真正请到四位律师,他们也已介入这个事,还有两个家属也要请。
目前此事还在進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