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九日】从九九年“七•二零”辅导员、资料员被抓开始,从此就开始了和警察的接触,从最初的市局,区分局,到派出所,成为了从上到下的警察们所说的“名人”。一直以来,我对待警察就是抱着一种非常平和的心态和他们谈如何修炼大法的。他们提出问题,我就一一的告诉他们我知道的事实是怎么样的。我和我接触的警察讲,你因大法和我认识,就是和我有缘,那我就把你当作我的兄弟姐妹,我讲给你听的大法的事就不会欺骗你。用最大的善心去启发他们。我想,作为大法弟子,就应该堂堂正正的和接触你的警察讲清真相,几年来,换了几批警察(明白真相了,邪恶就无法操控他们做坏事了,只能再换不明真相的来)。不管他们当初带着什么目地来的,最终都是在大法的慈悲中化解了一次次的魔难。我们既没有损失大法书,也没有写一份所谓的“保证书”。二零零三年,我听说去教养所见同修要踩师尊像才可与同修见面。这么邪恶?我就去了那个邪恶的教养所,见到了那两个主管恶警。我就和他们讲真相,他们无言可讲了,只好说:你回去吧,都象你这样,我们就管不了了。风风雨雨的修炼路上,无论做什么,在我心里没有做什么就会被抓的概念。在修炼的路上,心中装着大法,坚定的信师,信法,走师尊安排的修炼路不断的修去执著心。那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不当之处请同修共同切磋指正。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