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田惠英,女,二零零五年七月在三水妇女劳教所被谎称的“车祸”夺去生命,当时年龄五十岁。她的被害过程,我是目击者。田惠英去世前被关押在妇教所一区六大队,经常被“夹控”(被安排贴身监控学员的劳教人员)拳打脚踢,她的手、脚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晚上经常看到她拿一个空桶站在门口,想打水又打不到(因吸毒犯人多,用水有限制,供水时间短)。反过来恶警说她不肯冲洗,导致那些吸毒囚犯说她臭,因此她排队总是一个人走在一边的。
二零零五年七月份一天,妇教所搞一个文艺演出,是请外面残疾人等到所演唱。在当天中午十一点多,六大队刚好排队去食堂吃饭,当经过四大队门口时,一辆拉道具去饭堂(也用作礼堂)的东风车,从饭堂开出来到四大队门口就把田惠英撞倒,车轮从她腿、脚部辗过,她的头是在外面的。田惠英当时就失去知觉。
后来大队长、恶警就说“是她冲过去撞车自杀的,夹控拉不住她。”其实当时并没有一个警察在场看到,只有一个姓林的干事在前面,也就没看到后面发生的情况了。再说夹控年轻有力怎会没拉的住骨瘦如柴的田惠英呢?我亲眼目睹田惠英依旧走在队伍的另一边,根本不是冲过去的,是被车撞的!
第二天恶警在劳教人员中宣布:谁也不允许谈论此事,更不许对外面及其它大队的人说,谁说了就作加期处理。还散布说田惠英没有生命危险了,只伤了脚。为了封锁消息,竟然两个月禁止劳教人员向外打电话。
其实这件事在场的人员都知道不是冲过去撞车自杀的。恶警怕承担责任,竟对上级领导、其他大队的人员及田惠英家属都说是撞车自杀的。有些目击者把事实真相说出来后,竟有恶警说:“眼见都不能为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