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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镇反运动的现代版


    文/李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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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八日】《九评共产党》中描述中共的镇反运动时说:“毛甚至批示说‘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以当时中国六亿人口计算,毛一道‘圣旨’就有至少六十万人头落地。至于这‘千分之一’的比例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无人能知,大概毛拍拍脑袋,认为有这六十万人命垫底,人民的恐惧也就初具规模了,于是就下达了这个指标。”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位于中国的东北部,距省会哈尔滨市460公里。市区坐落在完达山麓、安邦河畔。在市区的东北部有两座形似卧鸭的山峰,这也是双鸭山市名的由来。

    双鸭山是个煤城,善良的双鸭山人将地下的煤炭资源辛勤开采出来并运往全国各地。双鸭山的煤炭质量好,很出名。但是近年来双鸭山在另一方面也很出名,就是双鸭山市政府对民意的压制。

    由于地处偏远,双鸭山市司法工作人员腐败严重,司法违宪侵权现象屡见不鲜,而双鸭山市公、检、法、司更是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形成了一座坚强的“堡垒”,官官相护,对上访民众和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采取高压政策,从而出现了大量的冤假错案,申诉人、上访人历年有增无减,现已经达到民怨沸腾的阶段。

    2008年5月份,奥运来临之际,双鸭山市政府开会,公开表示要继续对上访的访民和当地法轮功学员采取高压政策。结果,一个月后就出现了近万名工人外出上访的事件。

    对于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双鸭山市政府更是狠你个没商量,为了在法轮功学员心中制造恐惧,双鸭山市政府对本市法轮功学员曾采取了两次严重的非法审判,都严重违宪,一次是在2003年前后,一次是在2008年。就象邪党党魁毛泽东说的:“文化大革命”要七八年来一次。

    在2002年到2003年期间,当时双鸭山公安局长的名字叫凌清范,在他的大力推动下,双鸭山伪法院陆续非法审判了12名法轮功学员,当时最高刑期达13年,其中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10年或者10年以上,所有非法刑期加起来是127年,平均每人10.6年,这种同时对大量法轮功学员的严重非法审判在当时的中国也是少有的,截至目前,当年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中已有四名在迫害中不幸去世,其他人仍被非法关押在监狱中备受折磨。

    双鸭山市政府历来善于制造大案要案,五年后的2008年,仅12月份一个月,双鸭山伪法院就非法审判了12名法轮功学员,这次同样是判刑严重,两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10年,7名被非法判刑7年或7年以上,总共刑期达74年,这种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严重程度在当前全国也是少有的,这也是奥运结束后仍然没有结束的悲剧。

    北京的著名律师唐吉田和黎雄兵参与了12月份对法轮功学员的无罪辩护。唐吉田律师披露在非法审判宝清县9名法轮功学员中,案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多处违法,没有法律地位的机构在主导侦查、起诉和审判,违反刑事诉讼法。三长会,也就是所谓的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这三长会来定什么时候侦查终结,什么时候起诉,什么时候审判,这样一些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事情在案件中也存在。

    对于双鸭山的官员来说,法轮功学员是否犯罪,如何对法轮功学员量刑并不是他们考虑的,也许双鸭山市的三位葫芦僧(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拍拍脑袋认为对法轮功学员的如此高压,人民的恐惧也就初具规模了,于是就打造了一起又一起的葫芦案。

    双鸭山市出现的两次对法轮功学员的严重非法审判,绝对是中共镇反运动的现代版,审判目的明显是为了在民众心里建立恐惧,权力超过了法律,成了专门打压民众的工具。但是双鸭山的官员们既不了解信仰的力量,也忘了今天中国的老百姓已经到了“民不畏死”的地步了。这样高压不理智的行为只能加速共产党的灭亡,增加社会矛盾。终有一天,这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共产党官员们会被绳之以法,正义会重新回到人间。

    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急需法律培训的葫芦僧名单

    凌清范:现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长。凌清范在大约2001年底至2005年底担任双鸭山市公安局长,本文上面提到的2002年到2003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是此人一手操控。


    凌清范

    王凤春:男,52岁,汉族,2007年1月任双鸭山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负责政法和稳定工作;主持市委政法委全面工作,2008年12月份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是此人一手操控的。
    电话:0469-4227406(办)13946696066(手机)


    王凤春

    李焱春:李焱春1960出生,2006年12月调入双鸭山市,现任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主管公安司法、社会保障和稳定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信访办公室、武警支队等,联系双鸭山监狱。2008年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绑架以及12月份的非法判刑和此人息息相关。
    电话:0469-4233001(办) 15331811777(手机)


    李焱春

    薛秀萍:双鸭山市宝清县委政法委书记。负责政法工作,主持政法委全面工作。分管政法委、610办、综治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2006年11月担任宝清县政法委书记。2008年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绑架以及12月份的非法判刑和此人息息相关。
    电话:0469-5439505(办)0469-5816877(宅) 13555447017(手机)


    薛秀萍

    邹德宽:双鸭山市公安局610主任
    电话:0469-4384721(办) 0469-4287666(宅) 13304881115(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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