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中共邪党当局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大年三十)迫害死大法弟子于宙后,还在迫害他的妻子许那。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北京市崇文区法院在法庭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对许那非法判刑三年。许那当庭提出上诉要求。许那的律师程海在七月份崇文区法院庭审时,曾为许那作无罪辩护。在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都不成立的情况下,主审法官、北京崇文区法院副庭长马小宇(音)总是躲躲闪闪,不给正面答复。此次开庭,律师程海没能到庭。程律师向采访的媒体记者表示,这个宣判是不公正的,他将协助许那上诉。他说,法轮功在中国并没有非法的定义。他相信,基于中国的法律和律师界的努力,总有一天,(中国当局)要承认法轮功在中国的合法地位。
于宙被迫害死以来,特别是奥运期间,北京市海淀区、街道、派出所人员经常到许那父母家骚扰,威胁许那的家人不许和外国记者说话、联系。邪党人员前几天通知于宙的家属要“处理”遗体,而且还要解剖,并让许那写委托书,委托于宙的家人全权代理“处理”于宙的遗体,不知又要耍什么手段。
据悉,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崇文区法院再次开庭非法审判许那,据说判决结果已经出来了,只是在庭上宣读一下。希望正义人士给予关注,破除邪党的迫害图谋。
许那生在吉林长春,全家都是搞美术的,父亲是文联画家,母亲是吉林美院教师,为人忠厚,注重品行修养。许那的作品一九九八年在中国青年油画展中获嘉奖,她的画在内地和香港都很有名。许那的丈夫于宙是她的东北老乡,琴棋书画,多才多艺,对诗词歌赋也很有研究,是“小娟和山谷里的居民”这个著名民谣乐队的鼓手。于宙和许那琴瑟和谐,生活很美满,他们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用善心对待身边每一个人。
二零零一年,因为许那将自己的住处借给外地来北京的功友居住,被中共非法判刑五年。许那经过五年的非法关押和迫害后,二零零六年回到家里。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晚十点左右,于宙在演出结束后与妻子许那驾车返家的途中,行驶到北京市通州区北苑的杨庄路段被警察拦截,进行奥运搜查。当警察发现于宙和许那是学员,就将他们抓到通州区看守所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多,通州北苑派出所、通州分局以及香山派出所,海淀分局四人首先抄了许那父母家,没抄到东西,又抄许那妹妹家,见没有电脑就把书桌上几张打印用的白纸拿走。二月六日大年三十,年仅四十二岁的于宙被迫害致死,看守所连许那参加于宙的丧事都没有允许。许那后来被转押在北京市看守所,即臭名昭著的北京市局七处。
北京市崇文区检察院法官、副庭长,主审许那的马小宇(音)电话:010--87895118
北京崇文区检察院所谓的“公诉人”韩爱晶(女)电话:010--67079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