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据悉,锦州劳教所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已经被转往马三家劳教所集中迫害,但历史永远不会忘记这个邪恶的魔窟迫害过多少法轮功学员。我在锦州劳教所二大队曾经被手铐铐住长达四个月。那时,我反对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所谓“坐板”(坐小板凳)。这是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一种手段,一般新来的法轮功学员要坐长达十六七个小时,以达到他们的严管要求,而且要求不能互相说话,保持坐姿正直。在零八年,有一个锦州的六十七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也被迫害的天天坐板。
我告诉劳教所二大队的警察,法轮功学员无罪,不应该用这种方式来对待我们,以后我不再坐这个板凳。由于我的不坐板凳,他们给我强行戴上手铐,双手铐在床的两侧角铁上,身体平躺在床上不许动弹。我当时问二大队的大队长李松涛,双腿为什么不让动。他说:这是我规定的,不行,你出去时告我。这样一躺就是二十五个昼夜。只有到了它规定的上厕所时,才打开,吃饭时,解开一个,两个“四防”日夜看守。
后来看我没有屈服,他们就强行让我站在床头,双手铐在两侧的立柱上。每天站立,早五点到晚近十点。当到第四天时,双腿就已经浮肿,一按就是一个坑。在第六天时,又将我平躺锁在床上,过两天,浮肿消了,就又天天站立,这样一直折磨了我四个月。看我最终也没答应邪恶的坐板要求,才勉强放弃了对我的每天坐板凳的要求,但给我加了二十天的期。
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见不得人的,是违反法律的。他们倚仗强权,大行迫害,是一种丧失人性的行为,在他们的眼里迫害是升官发财的途径,于是就在这种邪恶的劳教体制下,放纵自己的恶行。
善恶到头终有报,最终会给自己带来什么?不要在对大法犯罪了。真的希望所有迫害过学员的警察想一想,我也希望你们有一个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