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一日】元德秀,字紫芝,是唐朝河南府河南县人。为人至诚,厚道,孝顺友悌,为官清廉节俭,非常有德行。元德秀的哥哥和嫂子在生下孩子没多久就都去世了,元德秀没有钱给孩子雇乳母,便自己亲自哺乳。可能上天被他的至诚所感动,几天后,他居然真有乳汁流出。直到这个孩子能自己吃饭时,乳水才停止。
孩子长大后,元德秀想要为他娶亲,但家中贫苦,于是他请求担任了鲁山县令。因为钦佩他的德行,太守等人都非常礼遇他。
当时有个盗贼被抓获了,适逢有老虎行凶,盗贼请求杀死老虎来赎罪,元德秀便答应了。身边官吏告诉他盗贼可能会借此机会逃跑,他会受到连累的。元德秀说:“我已经答应他了,不能违背约定。就是受连累,我自己一个承担,决不连累其他的人。”第二天,盗贼带着老虎尸体回来了,县里人都感叹不已。
元德秀任官期间所得的俸禄,全都用来救济了孤儿。任职期满,箱中只剩下一匹细绢,驾着柴车离去了,定居山水之间。当时刑部尚书房琯每次见到元德秀便称叹说:“看到元德秀的眉宇,就使人名利之心全打消了。”元德秀去世后,其家中只有枕头鞋子箪瓢之类的东西而已。
元德秀一心要哺育哥哥的孩子,其诚心感动上天,以致其男儿身居然流出乳汁以哺育孩子。连上天都会被有德之人感动,何况是人,那盗贼正是被其守信重德的品行所感化,才守约赎罪,令人感叹。显而易见,有道义德行之人,对上天神佛至诚,这将得到上天的眷顾和呵护,人们对其也将格外的敬重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