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这一节主要写的是为人父母者不能一味溺爱孩子,应从小对孩子進行严格的道德教育,教会孩子如何做人,其译文如下: 上智的人不必教育也能成器,下愚的人虽然教育也没用,但对于大多数的普通人,如果不教育他们就不会知道如何做人。古时候的圣王,有“胎教”的方法,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到另外的宫殿里居住,目不邪视,耳不妄听,听音乐、吃东西都要按照礼仪来节制,并且还要写到玉片上,收藏到铜柜里。等孩子出生还是幼儿时,就要聘教导王室子弟的“师保”来教授孝、仁、礼、义。普通百姓家的孩子即使不能这样,也应当在孩子刚识人脸色,知人喜怒时,就开始教诲他,让他做的事才能做,不让做的事就不能做。如果这样等长到数岁时,就可以避免鞭打的惩罚了。父母威严而慈爱,子女就会敬畏谨慎和孝顺。
我看现在世人对孩子只讲慈爱不讲教育,很多人对此不以为然,吃饭、做事任意放纵,该训诫时反而夸奖,该斥责时反而欢笑。这样等孩子懂事时,就认为这些事就应该这样做。骄傲怠慢已经成为习气,这时再加以制止,纵使再鞭打也没有威严了,反而愤怒越大只会越增加怨恨。等到长大成人,孩子最终成为败德之人。孔子说:“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有俗语说:“教媳妇要在初来时教,教孩子要在婴孩时教。”这说的真对啊!
人们不能教育好子女,并不是故意要让子女陷入罪恶的境地,只是不愿斥责伤了孩子神色,不忍心鞭打使孩子疼痛。就象用疾病来作比喻,难道能不用汤药或针艾来救治吗?还应想一想那些勤于督促训诫孩子的人,他们难道愿意责罚自己的亲骨肉吗?这实在是不得已啊!
父子之间要严肃,不可以轻浮不尊重;骨肉之间要爱,但不可以轻忽怠慢。轻忽怠慢了就会缺少慈孝,轻浮不尊重就会产生怠慢。
人爱孩子,但很少有能做到平均的。自古及今,这种弊病太多了。聪明俊秀的孩子固然惹人喜爱,但顽劣愚钝的孩子更应当加以怜爱。有些偏爱的人,虽想对孩子好,却反而给他带来灾祸。
齐朝时有一士大夫,他曾经对我说:“我有一个儿子,已经十七岁了,颇会写奏疏,教他鲜卑语和弹琵琶,他差不多都学会了,让他用这些来服侍公卿,没有不获得宠爱的,这是很紧要的事。”我当时低头没有说话。真是奇怪,这人居然这样教育自己的儿子!如果用这种办法能做到卿相,我也不愿意你们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