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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立英两次法院旁听,两次遭警察绑架关押


    文/石家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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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月七日】石家庄大法弟子邱立英(原炼油厂职工)9月26日旁听了恶党人员对李秀敏的非法开庭。9月27日上午,石家庄大法弟子邱立英刚刚坐上公交车准备去上班,就被四方派出所的警察无端的拽下车,绑架到四方派出所。在绑架邱立英之后,警察又撬开她的家门,光天话日下盗走其价值3000多元的私人物品,邱立英的两张银行卡也落入警方。炼油厂居委会参与了抄家,并派人轮流到洗脑中心值班。28日上午又强行将邱立英送进河北洗脑中心(已迁至劳教所院内)非法关押。

    邱立英一直绝食绝水抗议非法监禁,今天已经第8天了,已灌不进去食,身体出现危险,请海内外正义人士关注营救!

    2007年4月27日,石家庄中级法院对王博一家进行所谓的“开庭”,也通知是公开开庭,任何人都可以旁听。4月26日有27人办理了旁听证,当晚片区派出所警察按名单上门骚扰、恐吓或被无理限制人身自由。第二天开庭时,法院门口戒备森严,站满了警察,8点20分,邱立英出示了由石家庄中级法院签发的“旁听证”,中院的法警与片警串通一气,在邱立英进门时故意拖延问话时间,同时打手机叫来片警。所谓的“法警”撕毁邱立英的“旁听证”,警察冲进去,暴力绑架已进入法院院内的邱立英,野蛮的塞进警车后带到一家宾馆房间内软禁。

    事过一周,邱立英胳膊上的几处青紫淤痕还清晰可见。邱立英当时质问:执行公务为何不去派出所而将其带到这里?恶党警察说“是为了优待你”,以粉饰他们的无理绑架。当被质问绑架理由时,警察拿不出任何依据,以“上级命令”为由搪塞。软禁到中午11点多,警察接到上级指示后,将邱立英放回。

    旁听权是公民知情权的一种,是受宪法保护的基本人权。宪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公开”就是对社会公开,接受公民和舆论的监督,保证审判的客观公正,这也是世界公认的基本法律精神。对于开庭审判的全过程,除合议庭评议外,都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衣着整齐,可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旁听证,进入指定的法庭,凭证入场旁听。

    可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警察与法院法警法官相互勾结、执法犯法,前者4月27日王博案在石家庄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在法院门口,将参加公开开庭的合法公民邱立英暴力绑架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个多小时;最近又故伎重施,因为旁听新华区法院李秀敏案的非法开庭,把邱立英绑架到省会洗脑班无限期监禁、强制洗脑,无视她的绝食绝水抗议,无视她的生命,拒不放人。

    这就是中共政权申办2008奥运时,欺骗国际社会信誓旦旦承诺的改善人权和法治的“新举措”!

    参加绑架及相关人员:
    四方派出所所长: 康金良 电话 0311---85162162
    指导员: 尹保顺 电话 0311---85161781
    片 警: 张 鑫 电话: 85162344 手机:13483430021

    总居委主任: 李福禄 85161549
    民 调: 吴 群 85162313
    一居委: 米均 李红英 85162496
    二居委: 李素芬 陈淑平 85162865
    三居委: 周荣芝 85163285

    炼油厂厂长: 毕建国 85162251
    书记: 张西义 85163200
    组织部: 常俊亭 85162291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河北省会法制教育中心(劳教所院内原五大队)
    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476号
    恶警主任袁书谦,13931191050,
    恶警齐红上(音)
    犹大:梁姿凌、王华、吴玉霞、鲁、杨

    石家庄四方派出所(也就是石家庄炼油厂保卫处)
    戚念东,原石家庄炼油厂党委书记(已离休),电话:0311-5162276;
    李善发,石家庄炼油厂组织部部长,电话:0311-5162291;

    石家庄炼油厂
    厂办主任室:0311-85161126
    副主任室:0311-85162296;
    纪委监察处副书记:0311-85162486
    副处长:0311-85161171;
    组织部: 0311-85162232;
    公安处处长室:0311-85162298,
    书记室:0311-85162727,
    办公室:0311-85161224、0311-85162416

    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康乐街1号
    邮编:050051, 电话区号:0311
    少年庭(二审庭)丁红庭长87030794(负责李秀敏案)
    石家庄新华区法院院长:郭晓,手机号13315995605
    主管副院长郝建峰
    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值班室电话:87038637 办公室:87039433
    刑庭:87018949 87030843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北环西路191号,
    邮编:050000,电话:0311-85187214
    石家庄中级法院总机:0311-85187000(可查询任何法官电话)
    石家庄中级法院王博案二审合议庭组成(区号0311):
    合议庭审判长:刑二庭副庭长吕玲(女)0311-85187153
    合议庭主审法官:裴卫华(女)0311-85187159,
    手机13931888584
    合议庭法官:刘斌(男,法庭上表现很邪恶)13832310088
    书记员潘利霞(电话可打总机85187000查询)
    刑二庭庭长:魏淑贞(王博案庭审时作在旁听席上指挥,电话可打总机85187000查询)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7/11/14/91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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