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我是九六年得法的,在功友的鼓励下,我说一下自己的一点经历与体会。第一,对待恶人,不能软弱,要理直气壮、智慧的面对。
记得零二年二月三日, 我妻子和功友买了当晚八点的车票,去北京证实法。不知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片警和委主任到我家,问我妻子去那里了。我说可能去她妈家了。片警说: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来,你得管管。我说:几点回家是她个人的事,我没有限制几点回家的权利,违法的事我不能做。后来片警说:她不是去北京了吧?我偷看一下表,知道她们应该在车上了,说:就是到北京怎么了,北京不可以去呀!北京是中国的首都,难道公民去北京的权利都没有吗?片警说:不让去北京是怕上访。我说:到北京上访也没有错呀,咱们国家到现在搞的几次大的运动,没有一个是对的,什么三反、五反、总路线、文化大革命、几次天安门反革命事件,过几年就平反,这不都是共产党干的吗,过几年一个平反。中央对法轮功的问题也是错的,老百姓心里都明白,法轮功没有错,是中央错了。希望中央及时改正,减小损失,这有错呀?片警说:那也不行,去北京上访不行。
我顺手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全》拿来说:那好,我问一下,你知道宪法三十八条的内容吗?你们如能答上,我认为你们能够依法办事。片警和委主任对视一下,说:我们还真不知道。我接过来说:你们都不知道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公民有哪些权利,怎样正当使用权利,是否合法,你们都不知道,你们就说这个不行,那个不行,你们是怎么执法的?你们不感到羞耻吗?你们不知道我告诉你,公民有上访的权利、有言论的自由。我国宪法规定宪法是国法,是根本大法,一切和宪法相抵的法律、法规、条例都没有法律效力。公安部和民政部的规定是违法的,和宪法相矛盾,理应撤销的。作为警察不知道宪法的条文,不知道宪法和法律哪个大,应该依照哪条法律行事。我都替你们脸红。你们怎么依法办事?
后来片警和委主任只好灰溜溜的走了。
第二,邪党谎言要彻底揭穿。
零二年二月八日在天安门自焚伪案播出半个月后的一天,单位的几个同事问是怎么回事,我告诉他们这都是假的:
①天安门警察哪有背着灭火器的,为什么那天能及时赶到,这都是安排好的。
②气管切开还能说话唱歌,这是事实吗?如果真是这样,我说更能说明法轮功超常了。我劝你们也炼吧。
③大家知道烧伤病人要在无菌的房间,中央台记者在采访病人时连口罩都不带,医院也不制止。这不是在杀人吗?
④有个叫王進东的,烧的面目全非,衣服都烧坏了,可是饮料瓶完好无损,好象是给雪碧做广告,这正常吗?
⑤咱们再说一下,中央台直播的十一世班禅的实况。班禅在藏族人们心目中是神,是活佛,是非常神圣的,不管是哪一个政府,只是人的政府,不能管神的事。共产党一贯讲无神论,其它地方都没有神,为什么单西藏这地方有神?别的地方说有神就认为是迷信了,如果说有神在,那不和共产党的无神论相矛盾吗?无神论不就是错的了吗?共产党这个无神论者怎么还办有神的事呢?这不矛盾吗?如果无神,共产党搞的这一套不是在愚弄西藏几十万非常虔诚的教民吗?更有甚者,中央台当着全国及全世界的观众搞了一个“金瓶制签”。抓到谁家谁就是佛了,这和常人的抓阄有什么不同。这么神圣的事却搞到这么可笑的程度,这不是在愚弄人吗?
大家你一言他一语的说开了。说:你这一说我们可明白了,共产党这个无神论者在办有神的事,说有神吧,它又是个无神论者,说无神吧,它又在办有神的事,反正怎么办都不对了。
我说:这你就说到点子上了。因为共产党从来就没办过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