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1月13日】我是山东省的一位大法学员,由于坚持自己的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济南浆水泉劳教所),遭受警察的残酷迫害。
1、在浆水泉女子劳教所二队受到的残酷迫害
劳教所开始罚坐小板凳,因为达不到迫使我放弃信仰的目地,又改为罚站,从早晨5点40一直站到夜12点,也有时到深夜1点或3点。不准刷牙,不让吃饭甚至不让喝水。于是我开始绝食。罚站一个月后,我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恶警开始粗暴灌食。
由于长期折磨和灌食时粗暴插管,造成我气管、肺等器官的大面积损伤,咳嗽不止,咳脓痰。三至四天就用一包卫生纸。警察为了加重迫害,不准倒马桶、不准倒卫生纸,甚至不准吐痰。恶警看到我由于不准吐痰憋得喘不过气的痛苦样子,就躲在门外窃笑。
恶警还逼迫我看诬蔑大法的录像,遭到拒绝后,又把奄奄一息的我捆在上8天。由于插管子,身体损伤和脓痰憋得几乎窒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把我的手腕用胶带缠得死紧,严重影响全身的血液循环,同时不准我小便,使我承受的痛苦达到极限。恶警孙队长还恶狠狠的讲:这是从马三家劳教所学来的,对顽固的法轮功学员很管用的。
恶警牛学莲和孙队长还威胁我不准喊叫,否则就对我如何如何。然后两大恶人就对我开始了百般辱骂。
我绝食7个月,抗议迫害。
2、在严管队五队所受的严重迫害
警察把我送到了严管队五队。在这里我遭遇了警察王素贞的残酷迫害。
一进门王素贞就对我当头一拳,咬牙切齿地说:“我真想把你一脚踹死!”同时把我的所有用品全部扔到门外,包括衣服、被子、牙具、脸盆等。时逢盛夏,酷热难当,王素贞把已瘦得一把骨头的我和几位同修关在一个门窗紧闭的小房间里。不洗脸,不刷牙、不换衣服也不准说话,一说话就抽嘴巴。皮包骨头的臀部死皮一层一层地往下脱。
在一次野蛮灌食时,王素贞带一群犯人死死捏住我的嘴,鼻饲管又拼命的插,我在窒息的痛苦中挣扎着,终于张开嘴大叫一声,透出了一口气,而血却顺着脸流下来。原来恶警王素贞揪下来的一大绺头发上,带着撕下来的一大块头皮。直到事过几个月后,人们还可以看到我的头顶有一块不长头发的大疤,那是恶警王素贞残酷迫害的铁证。
劳教所恶警以查病为由,向我家属勒索6000元。中共恶党之恶是假面无法掩饰的。
自1999年以后,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之邪恶、毒辣令人发指,世人无法想象。除了目击者或者直接受害者已揭露的:电棍电、电棍警棍击打、摧残性野蛮灌食、长时间吊起来关禁闭、蚊香烫背、撕头发、打耳光、长时间奴役性劳动等等,更有一些恶警整人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实在难以用语言描述。学员完全被剥夺了自由,而且惨遭打击、侮辱、摧残和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