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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残酷迫害善良 其罪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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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5年7月14日】自1999年7.20以后,众多法轮功修炼者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抓进劳教所或监狱。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20号)在这场迫害中极尽其邪恶之所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之邪恶、毒辣令人发指,世人无法想象。除了目击者或者直接受害者已揭露的:电棍电、电棍警棍击打、摧残性野蛮灌食、长时间吊起来关禁闭、蚊香烫背、撕头发、打耳光、长时间奴役性劳动等等,更有一些恶警整人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实在难以用语言描述。法轮功学员完全被剥夺了自由,而且惨遭打击、侮辱、摧残和折磨。

    一、 超长时间坐板凳。

    自2004年元旦前夕,第一女子劳教所把五队定为严管队。大队长是牛学莲,副队长孙娟。05年2月下旬调换,王淑贞任大队长,王月瑶、张宏任副大队长。在牛学莲还没有调走时,就把强迫学员交钱购买的马扎全部收走,每人发了一个宽和高大约十公分左右的小木凳,强迫学员每天坐小木凳达十五六个小时。王淑贞来了之后更是变本加厉的治人。在屋子中间前后排成一队,面对门口坐着,门是关紧的,门的上方留一个约几十公分见方的小玻璃窗,供她们巡视时窥探学员用的。

    法轮功学员们被强迫坐在小木凳上,两腿并拢,双手平放在膝盖上,一天十五六个小时,一动也不准动。恶警从四队调过来一些小偷小摸、诈骗犯、卖淫犯人,叫她们当班长、副班长,专门盯着法轮功学员。

    坐的时间长了,腰腿酸疼,如果伸伸腿脚活动活动,那些被恶警指派当班长的过来就踢一脚,或者撕头发、打耳光,或者乱推乱搡,嘴里侮辱人的脏话不堪入耳。因长时间罚坐这种小板凳,多数人的臀部被硌得溃烂,流水流脓,疼痛难忍。

    有的学员干脆坐在地上,她们过来又拉又撕又打,还得坐回小凳子上。她们口口声声说:“队长叫我们严加看管你们的,否则就扣我们的分。”(注:劳教所非法设立,每扣十分,加期一天)。

    二、 对非法轮功人员洗脑,胁迫他们对大法学员犯罪。

    从四大队每调来一批普通劳教犯人,就先叫她们看诬蔑、诽谤法轮功的录像,让这些不明真象的人上当受骗,使她们对法轮功产生一种强烈的仇恨,然后再把她们插到班里当班长,看管法轮功学员。她们当中有些人过一段时间感觉我们并不坏,不象邪恶宣传的那样,如果恶警们发现她们说法轮功学员一个“好”字,这个人就会因此受到迫害,有的被训斥、扣分,有的被退回到四队。时间一长,在邪恶的高压下,她们很快与邪恶同流合污,只要恶警动手打人,她们就上来协同恶警行恶。

    三、摧残性灌食迫害和电棍电击。

    2004年春,牛学莲、马红娟等恶警把法轮功学员赵继华绑在一条木板上强行灌食,灌完后,马红娟又打赵继华,打得满口流血。牛学莲还拿来电棍往赵继华手上又电又戳,看到电棍小,又换了一个大的,连电带戳。赵继华手背上的皮都起来了,流着鲜血。当时卖淫犯人孙小红也帮着殴打赵继华。

    法轮功学员李健美自2003年夏天就被折磨得不像样子了,她被恶警牛学莲、孙娟等多次野蛮灌食,导致食道和胃经常出血、吐血。

    四、不准法轮功学员洗漱。

    自2004年,王淑贞这几个恶人调来之后,整治人的手法越来越邪恶。原来还可以上厕所,可以洗漱,可以开窗透气。自王淑贞来后,门窗紧闭,四季一样,即使是最炎热的夏季,门窗也不准留一点缝。发现有人开窗就大骂或者扣分。屋顶上有电扇,但不准开。四五人甚至八九个人吃喝拉撒睡全在这个二十来平米的一间屋子里。且不说大小便的气味,就说这些人呼出的气味和身上的汗臭,就令人将要窒息。长时间的不准洗刷,最长的一次(五月前后)四十天没让洗刷,即不准刷牙洗脸、不准洗脚洗头、不准洗澡洗衣、不准洗袜子裤头……。天气越来越热,每天还要干十几个小时的活,身上的衣服一直被汗水浸着,从来就没干过,一件衣服一穿就是半个多月,不让洗。别在衣服上的“严管”牌牌,铁夹子周围的衣服上都是锈迹斑斑。

    济南的夏季天气闷热出名,每天洗澡都很难受,半个多月不让洗澡什么感受让人难以想象和承受。

    恶警王淑贞给当班长的普通犯人开会时还经常摆出一幅流氓嘴脸说脏话侮辱法轮功学员说:“一个女人半个月不洗裤头,男人谁还要啊。”

    在这里法轮功学员一点权利都没有。因是在室内解大便,大法学员们就尽量忍着以减少次数,时间长了就造成便秘,有的长达半个多月便不出来(杨桂芝、张福香等),多次要求去厕所,均遭恶警拒绝。她们不管法轮功学员的死活。因为便不出来也吃不下饭。这就是中共邪党集团授予的“现代化文明管理劳教所”。

    五、繁重奴役劳动迫害。

    即使这样惨无人道的长期迫害,恶警们还不死心,把加工的活卸到宿舍,我们被迫从事奴役劳动。一般情况下,早上六点就发下工具干活,晚上十点才收工。但是恶警常常以“急着走活”为借口强迫法轮功学员们加班加点,有时干到晚上12点甚至凌晨2点。

    这里干活不是外面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她们简直是在逼命,每天统计工作量,总是有干得快的,她们就以干得快的、多的为标准,给我们施加压力,挨骂扣分是经常的。就这样越促越快,紧张得人喘不过气来,吃饭就十来分钟,有时几分钟。比如说贴商标,当时五队共三十来人,开始时卸三十箱,后来卸六十箱、一百箱、一百五十箱、二百箱。看到二百箱实在干不完了,才又调出一些去。在这里干活跟电影上演的奴隶主拿着鞭子强迫努力干活没什么两样。

    六、恶警亲自上阵殴打学员。

    骂人、训斥人最厉害的就是王淑贞,她打人、骂人成性,只要她一来上班,便传来尖刻的叫骂声,就连值班的一听到她的声音就吓得浑身哆嗦。有时她也会一声不吭的蹑手蹑脚的先窥视一遍,然后再开始叫骂,有的被关禁闭,有的被撕打,有的被戴手铐吊起来。在这里没被她打过的不多,没被骂过的没有。法轮功学员贾全美就是因为不喊报告,被王淑贞撕打过两次。法轮功学员刘桂梅因被她撕打,捆绑上了,一只胳膊抬不起来。王淑贞安排的班长逼着刘桂梅倒尿桶,刘桂梅一只手拉着尿桶到厕所,因便池较高,倒尿桶时溅了一身屎汤。恶警们照样不准洗,打“报告”请示也不行,屎尿就一直在身上带着。

    2004年5月9日王淑贞狠命的撕我头发,叫我坐在屋子中间,屋里只有两个人,另一个是看管我的胡思娥。我不让她撕,她就打我,我大声喊,她就叫胡思娥用毛巾堵住我的嘴。她们把我按在凳子上堵住我嘴,还不停的打我的手。我被她们打得头太疼了,我一摸头,一把一把的头发往下掉。王淑贞叫胡思娥强行夺去了我手中的头发,销毁证据。然后,王淑贞又到外面转了一圈,回来后无耻的说,“你说我打你,你有证据吗?刚才(指她撕打我的事)隔壁都没有听见。”

    五队恶警们叫各屋门窗紧闭,就是怕走漏风声,怕人听到她们在行恶。尽管这样,因为邪恶骂人打人的动静太大了,仍然会被其它房间的人听到。

    七、 指使犯人殴打法轮功学员,并以此取乐。

    2004年春,恶警李春红指着法轮功学员李健美对张娟娟(诈骗犯)、孙小红(卖淫犯)说:“把她交给你们俩了,留一口气就行。”2005年春节后,李健美一次吐了两碗多血,看管她的张秀英(盗窃犯)照样天天打她,恶警王淑贞更是野蛮撕打,把李健美身上穿的毛衣毛裤全撕烂了,无法再穿。

    社会上的那些坏人可以随意殴打法轮功学员,打耳光、撕头发、用脚踢、用皮带抽、用马扎子砸。指使犯人打我们是恶警的一贯做法,她们在值班室监控屏幕上看到那些社会上的坏人打法轮功学员便哈哈大笑,脏话不断。受恶警指使经常打人的还有张鸿雁、王雪等。

    八、洗脑中心暴力洗脑。

    2004年劳教所搞了一个所谓的“教育中心”,把仍然坚持“真善忍”信仰的学员单个调过去整治,封锁一切消息,在里面无论怎样折磨,外面的人谁也不知道。她们常用的手段就是不让睡觉,不让大小便,不准喝水,长时间昼夜罚站,揪住头发撞墙,捆起来……,迫害手段五花八门。

    法轮功学员王延英被连续罚站五六个昼夜,腿肿得非常粗。她没修炼以前有脱肛的毛病,自修炼大法后好了,在里面被恶警一再折磨得病又犯了。她实在站不住就蹲下了,恶警许瑞菊就揪着她的头发往上提,不能站也得站。恶警不准她喝水。去洗漱间洗碗时,她就喝点生水,被恶警发现后便不准她再洗碗,上顿吃饭用过的碗下一顿接着用,一连多少天,时间长了拉肚子,恶警们就带着诬蔑的口气叫着李洪志先生的名字说:怎么没在另外空间给你拿走?恶警许瑞菊就是因为迫害法轮功特别出力,当上了恶党集团的全国人大代表。

    法轮功学员潘继清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在“教育中心”被恶警撕住头发往墙上撞,头疼、头晕好多天。法轮功学员吴桂菊被绑在椅子上,一个恶警撕住她的头发叫她仰着脸,一个恶警用手撑住她的眼皮强迫她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

    九、不准大小便是她们惯用的邪招。

    法轮功学员们都知道恶警她们不准大小便,所以就不吃或者少吃。不吃她们就野蛮的灌食。大便可以忍一忍,小便忍不住,往往就尿在裤子里,恶警们就借此大骂和羞辱大法学员,“你可真行啊,这么大岁数往裤子撒尿,不嫌丢人!……”骂得不堪入耳。

    尿上的裤子不准洗,给丢进垃圾桶里,然后强行从学员兜里掏钱(一种代金券),去小卖部买一条新裤。恶警王淑贞就是这样干的。

    十、恶警们随意给法轮功学员加期。

    劳教所对坚持“真善忍”信仰的学员每月扣罚40分,每扣10分意味着加期一天,事实上每月扣罚分多到70分。也就是每月被加期4—7天。

    2003年夏天8月份,她们找借口给鲁秀峰加期一个月,造谣说鲁秀峰动手打警察。室内六七个人在场,都看到了鲁秀峰没有打人的意思和行为,是恶警李春红强行要把鲁秀峰撵出去,鲁不出去。不但借此事给鲁秀峰加期一个月,从8月底一直到十月一,一个多月不让回宿舍睡觉,就在放衣物的仓库里铐着,每天只让吃馒头和咸菜。

    十一、克扣学员钱财,粉饰太平,掩盖迫害真象。

    我是2002年元月被非法抓送劳教所的,2002年春节后,外面很多人络绎不绝来劳教所参观。直到出了正月。过春节,室内屋外各处布置,装饰的华丽美观,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岂不知这些拉花、彩球、彩带等等全是强行扣发学员“工资”,一个劳教人员每月生活费100元,其中伙食费80元,剩余20元发给个人当零用钱,这就叫“工资”。这20元不是平均发下去的,对于坚持“真善忍”信仰的大法学员只发10元。02年春节那个月五队每人扣发了9元,也就是说,对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一个月只给了1元钱,连买卫生纸的钱都不够。

    外面来参观的人不知道真象,错误的认为这里的劳教人员在这里很开心,以为劳教所多么优待我们,给我们安排了“这么好的改造环境”——这是那些恶警们常说的一句话。岂不知在这表面华丽的背后隐藏着多少对法轮功学员的惨无人道的迫害。

    每年春节都是这样,只是每年扣钱数不等。

    十二、变态的“礼仪规范”。

    恶警们在所里搞了什么“礼仪规范”,要求五大队的劳教人员见了队长或所领导要大声喊“队长好”或“领导好”,走时再喊“队长(领导)再见”。先由班长领喊一声,然后全班在一起喊。因为一个班喊的声音低了点,恶警王淑贞便叫这个班反反复复的练。本来队长也没来,领导也没来,却让这个班不停的大声喊:“队长好”、“队长再见”。一晌一晌的喊,不停的喊。不知道的人以为这里的人得了精神病。王淑贞一伙就是这样千方百计的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身心的摧残。

    她们规定,去伙房或到前院扫院子等,出门时打头的一个喊报告,接着再报数:二、三、四……,王淑贞更是变态的要求每个人都喊报告,然后报数:于是就“报告一”、“报告二”、“报告三”……她们就是这样折腾人、侮辱人。

    十三、强行搜查学员物品,拆看学员信件。

    他们经常搜查我们的东西,一张纸、一个笔头也不给留。我们如果给家里写信就得反复的要求,并且在他们的监视下写。我们个人的来往信件必须先经过他们过目。这是明显违背劳教管理条例的行为,劳教管理条例规定劳教人员有通信的自由,干警不准拆阅学员信件。

    他们也有许多条例贴在墙上,但这些规定只是给外面来参观的人摆样子的。再比如按规定劳教人员的家属每半个月可以来会见一次,可是这种权利被剥夺,有的一年两年不准见一次。

    十四、关禁闭。

    有些法轮功学员被单独关押着,几个月,一年,两年,一步也不准迈出门槛,没见过太阳,尤其是被关在北面背阳一面房间的学员,脸色蜡黄、惨白。

    只有倒尿桶的时候可走出房门,而其他人员(因为小偷小摸被劳教的)可以轮流去操场活动活动。

    中共恶党说国民党如何“坏”,在重庆渣滓洞集中营尚且每天两次“放风”时间,而今共产恶党的劳教所一年、二年不让走出房门,门窗也关得严严的不透风。

    还有学员被单独关禁闭室。李健美被关了三次,第一次是在2004年春节前,被关了16天,后两次,时间没法确定。我知道的贾全美被关了一次。彭桂香也被折磨得很厉害。

    因消息封锁太严,很多无从知道。

    十五、丑化大法学员形象。

    后来,五队恶警王淑贞故意丑化法轮功学员,每隔一两个月就叫法轮功学员剪头发,剪得很短很短。劳教所本来就没有理发员,王淑贞就指派一个她信任的小偷犯人给我们剪,这个人就胡乱剪,谁不同意王淑贞就破口大骂,且亲自动手。她故意丑化法轮功学员。都是四五十岁,五六十岁的人了,个个都被剪得象个秃小子,并且长一块短一块的。过不了两个月,头发还没有长起来,她又喝令剪头发。

    五大队除了王淑贞之外,还有张宏、马文燕、王月瑶、孙霞也很邪恶。

    总之,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对待信奉“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用尽各种卑鄙手段进行迫害,精神上摧残、人格上侮辱、肉体上残酷折磨,在这里做人的权利和尊严被剥夺殆尽。

    紧急呼吁国际社会关注发生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的迫害,全方位营救学员脱离劳教所这个邪恶的黑窝。

    恶人曝光:

    所长:姜丽杭、刘玉兰、侯秀云,电话:0531-88931747
    五队:王淑贞、马红娟、马文燕、孙霞、张宏、王月瑶,
    二队:牛学莲,电话:0531-83732068
    住所检查处处长:吴萍,电话:0531-88519942

    王淑贞:36岁,瘦高个,164厘米左右,尖下巴,三角眼,发型后小把子,瓜子脸,高度近视,不戴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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