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5月31日】张振兰,今年七十岁,是河南省杞县人,因有幸修炼法轮大法,八年来身心健康,以“真、善、忍”为修炼准则,努力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这样的高德大法,如果有更多的人都知道,对国家和人民是一件大好事!于是,张振兰决定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告诉更多的人。2005年1月30日,张振兰正在县城电线杆上印“法轮大法好”时,被杞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到公安局国保大队不久,身为杞县公安局副局长的陈秀忠(男,45岁)竟然对这位老人大打出手,他冲上来,不由分说朝老人脸上重重的打了一个耳光。顿时,鲜血从张振兰的口、鼻里涌出,顺着前胸流到裤子上、地板上,很快水泥地板上出现一大片血迹。当时,张振兰昏死过去。不知过了多久,她在迷迷糊糊中被人用脚踢醒,艰难的睁开眼睛,看到陈秀忠仍站在她跟前,还有其他十几个国保警察,其中一个警察正用卫生纸擦掉地板上的血迹。
张振兰的头被打得又疼又晕,忍不住痛哭失声。公安局副局长陈秀忠却人性全无的上前一把抓住她的头发,把她拖起来,恶狠狠的说:“再哭,整死你都没人管!毁了你都没人知道!”
说着,陈秀忠又用张振兰印标语用的油戳子,往她脸上乱盖,弄得她满脸是红油,后又狠狠的把她往后一推,重重的将她摔倒在水泥地上。张振兰忍着巨痛没敢发出声来,惟恐恶警们再次下毒手。
七十岁的张振兰从未见过这样的邪恶场面!她被非法毒打、审讯后,又被关押在拘留所进行迫害。国保大队的警察趁机还向她的子女索要一万元钱,扬言不交钱不放人。由于家里不富裕,儿女拿不出钱来。十天后,恶警们又把她非法转押到杞县公安局看守所迫害二十天。这期间,她儿子东找西借,给恶警们送礼,共花去四千多元,才算把她从看守所“买”了出来。
一个信仰“真、善、忍”的老太太,让人知道“法轮大法好”,错在哪里?违犯了法律的哪条哪款?修炼法轮大法,使她身心健康,为儿女、为国家减轻了负担,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何罪之有?!
在此,奉劝那些像陈秀忠一样的不法警察们,赶快悬崖勒马,立即停止你们的恶行,善恶有报是天理!
附:
陈秀忠,杞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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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0378-8991758
杞县邮政编码 47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