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9月1日】法院有关人员:
我叫王赞美,女,56岁,家住河南杞县青龙街18号。就在2002年7月19日,杞县法院开庭非法审判大法弟子李俊霞、耿洪丽、杨洪仁那天,我作为一个旁听者,进了审判庭,坐在那儿静静地听,一声也没有吭。
刚开庭大约有一个小时,法庭内忽然间抓起人来了。你们先把赵则敏抓了出去﹙他当时一句话也没说﹚,而后又抓刘自全和我,你们抓住我的衣服往外拉,我还不知为什么要抓人,就喊:“土匪无故抓人啦,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后来,我问你们为什么要无故抓好人,你们说:不能把手放在胸前。我就说你们在开庭之前,规定把手一定放在什么地方吗?你们说没有。既然没有规定把手一定放在什么地方,那么我的手是自由的,我的手想放在那儿,就放在那儿。如果说你们一定不让我们的手这样放,可以对我们说一声,可是你们又不敢这样说。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面前,象土匪一样抓起人来了,而且还把刘自全和赵则敏当时就带上了手铐。
你们头顶着国徽,肩带着警徽,法院执法人员,竟然知法犯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仗势欺人,把我们三个人绑架拘留了十五天,我无法理解人民的公仆,怎么能这样对待心存真善忍,一切为别人着想的好人?你们就没有想一想,你们这样做对不对,明明是你们的错,不但不向我们赔礼道歉,还利用非法的手段,嫁祸于我,说我大闹法庭。你们问一问自己的良心,是你们先抓了我以后我才喊的,在没有绑架我之前,我一声都没吭。再说赵则敏被抓时一句话都没说,为什么也被非法带上了手铐并拘留了十五天?
奉劝还有善念的官员们:请你们快点清醒吧!不要再用那些狡猾奸诈的手段,仗势欺压老百姓了,不要跟那些邪恶之徒再去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了。你们要知道:真善忍是天法,善恶有报是天理,请你们不要再迫害善良无辜的大法弟子了,赶快悬崖勒马,弃恶从善,改邪归正吧!你们虽然这样对待我,我也不会恨你们的,我真切地希望你们能够真正耐心地了解一下法轮功和身边的法轮功学员。真心希望你们早一日知道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
﹙注:该大法弟子把此信寄给了杞县公安局,杞县法院。由于公安局又要非法抓她,她如今流落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