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5月12日】刘恩英,女,33岁,家住本溪市转山街。2005年4月30日她在转山父母家中无故被福金派出所恶警绑架,到福金派出所,他们为追查大法材料的事,对她进行酷刑虐待,一進去警察就将她吊在暖气管上,长时间不放下来,她要求解开,并说“《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应文明执法,你们虐待我是违法行为,什么时候给我打开。”恶警说等两小时。她后来说:“我的手腕又疼又酸麻,后来警察轮番抽我的脸,打一下,我就大喊一声‘警察打人了’。我告诉他们,你们这样虐待我,我拒绝回答你们的任何问话。”没想到她的抗议招来的是更残酷的迫害。所长张洋让人把梯子拿来(人字形梯子),用小毛巾将她手腕处缠上,两臂强行分开,放入梯子内,成环形戴上手铐,双脚离地吊起,后来又取来铁镣带在脚上,前后各一名警察用脚踩铁镣处向下压,并来回荡铁链。她事后说:起初我还有知觉,后来就没有了,手呈黑紫色,上臂肉与身体好象被撕碎一样,那种痛苦让我一度昏迷,好久他们将我放下来,那时我走路很吃力,他们将我放在椅子上,用香烟熏我鼻子。后来又把我吊起来,我想用脚踩梯子,他们就使劲踢踹我的脚,不让我踩上,后来我胳膊疼得受不了就放弃了,好久,副所长进来用肩将我扛下来。我腰疼。腿疼走不了路,抽筋。晚上七点左右将我送本钢总院抢救。心脏、血压正常,但抽得厉害,医院让住院,但福金派出所不同意,又将我带回福金派出所,到福金派出所后,我腰疼,手脚抽筋,疼痛失去知觉,派出所怕担责任一直说我是装的,并用针类物扎我手脚,所长张洋用打火机烧我手,我都没有疼痛感,张洋故意用皮鞋踩我脚,我没有感觉,后来将我放躺下,我一阵阵晕,他们又往我脸上吐饮料,往我嘴里灌水,灌不進去,他们把我失去知觉的胳膊摆成各种姿势取乐。
她现在手麻疼痛、腰疼、腿无力、整夜咳嗽。
家里来的客人也被绑架,被打的左眼脸黑紫。
请看到此消息的同修和各界正义之士给予帮助和支持,共同制止这场邪恶暴徒对善良人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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