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4月11日】
就乔忠进和赵洪利被非法判重刑给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法院、检察院的信
正告伊春市金山屯区恶警及610恶人
不给生命留下缺憾——给吉林省有关单位领导的一封信
质问上海市劳教局长:将我们的亲人送往河北高阳劳教所居心何在?
就乔忠进和赵洪利被非法判重刑给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法院、检察院的信
双塔区法院、检察院:
得知长期遭非法关押在吴家洼看守所的两名法轮功学员乔忠进和赵洪利,近日已被判重刑,我们感到非常震惊和遗憾。在这里,对于法轮功是什么,我们就不必细说了,因为镇压几年来,法轮功学员坚忍、善良而又平和的行为表现,比较于中共媒体中那些充斥着血腥、恐怖的谎言宣传,就已经足以让世人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只要他还是一个会理性思考的人,他就会知道。中共建政五十多年来,在一次次的所谓政治运动中,无一不是以整人、杀人为目地,而达到这一目地的手段又无一不是靠谎言、暴力和煽动来完成的,对待法轮功也是如此。只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搞得更加的冠冕堂皇一些,因为这一次它披上了“法律”的外衣,也正因为有了“法律”这块遮羞布,才使得这一次镇压变得比以往更加的大张旗鼓和肆无忌惮,更加的蛮不讲理,整个的公检法系统都被拖入了罪恶的泥沼!法律本应该主持的是公理和正义,但在中国,尤其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法律成为了中国××党迫害人民的工具。从这一次对两名法轮功学员在久拖不决之后的又一次重判来看,我们来看一下你们所依据的到底是什么“法律”。
首先,“法不溯及既往”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即《刑法》对其颁布实施前的行为不具有调整功能。1999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止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颁行后,只是在形式上弥补了“罪刑法定”的空缺。而此后对绝大多数修炼法轮功的公民的刑罚则完全针对的是他们在《决定》颁行前的行为。
其次,无论是在制定法国家里,或者是海洋法系国家里,刑法所“调整”的(我国的一贯叫法是“打击”的)只能是人的行为而不能是人的思想或某一类人的身份,这也是全人类普遍的刑法文明成果。而事实上,许多修炼法轮功的公民却是因为其具有法轮功人员的身份而被治罪,从这两点上看,镇压法轮功的一开始,镇压者就已经违法在先了。
再有,对绝大多数法轮功修炼者的刑罚及处罚千篇一律冠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至于是否有邪教组织可资被刑罚者利用、是否真的利用了邪教组织、是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如何利用了邪教组织、是否实施了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如何破坏了国家法律实施等这些刑事判决中必须陈述的被罚者的罪状几乎是一律没有,这根本无法保障刑罚及处罚的具体性及准确性,使公民处于一种毫无保障的危险之中。
众所周知,法轮功修炼者按照“真、善、忍”修炼,对国家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学员都是守法的好公民,“邪”字从何谈起?法律又如何为“邪教”下的定义?其实,按照“邪教”的定义,中共才是地地道道的邪教。许多人都认为是国家把法轮功定为了×教,实事求是的说,根本就没有。第一次将法轮功冠以“×教”二字的是江××个人,它在1999年10月25日接受法国《费加罗时报》的记者采访时诬蔑法轮功就是×教。第二天,××党的喉舌《人民日报》便发表了题为“法轮功就是×教”的社论进一步造谣诬蔑。《人民日报》的社论是法律吗?不是。我们都记得若干年前的《人民日报》还发表过“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这样的社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了吗?也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何其他机构、个人均无立法权。既然有立法权的机构和法院都未对法轮功定性、定罪,那么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江××和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均无特权对任何团体、个人定性定罪,它们称法轮功是×教这一说法是非法的、是无效的。唯一的一次从形式上貌似立法定性的行为,是1999年10月30日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出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但这一“决定”的规定,从内容中看,根本就没有认定和规定“法轮功”(“法轮大法”)是×教,更没有规定对修炼法轮功人员处罚的内容。
在镇压者所援引的全部法律依据中,仅有的明确提到“法轮功”字样的两个行政法规是1999年7月22日由民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通告》,和公安部在同日颁布的“六不准”。但这两个法规中所“取缔”和“不准”的内容,从根本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有结社的自由”;“有集会、游行、示威、言论、出版、信仰自由”的条款,所以是不能成立的,也是非法的。1999年12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刑法》第300条的实施细则,里面虽然给出了邪教的六条定义,但细则里从头至尾也没有“法轮功”三字。国家也从未通过任何法律的程序来认证法轮功到底符不符合这个细则中的“邪教”定义。显然,江集团利用了许多老百姓不懂法律而玩了一个偷换概念的把戏:先用《人民日报》发一个“法轮功就是×教”的社论,再由人大通过所谓惩治教的实施细则,很多人就以为镇压法轮功已有了法律依据。
那么依据法律,严肃的说,直到今天,炼法轮功在中国也完全是合法的;而以“组织和利用‘教’罪”将法轮功学员判刑则全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从对法轮功学员乔忠进和赵洪利两人案件的整个处理过程看,执法者也处处表现出了无视法律、执法犯法的行为。
2004年4月3日,在对大法弟子进行大规模的抓捕过程中,龙城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长黄殿相在乔忠进家绑架了四名大法弟子,黄殿相从乔忠进的身上翻出了330元钱,数完后说:“这回够我们吃中午饭的了”。──他们到底是警察还是劫匪?乔忠进的老父亲乔树松,年逾古稀,身患糖尿病,走路都要拄拐,老人念儿心切,在老伴的搀扶下,曾先后5次从家来到朝阳市看守所,每次来回要坐5个多小时的车,苦苦哀求见儿子一面,看守所负责人不但不让见,还威胁要把老两口抓起来,把二位老人赶出门外,老父亲在又气又急之下,得了脑血栓,在医院抢救了半个月,花去四千多元。赵洪利妻子没有工作,在家带着一个两岁女儿时常以泪洗面,多次到看守所去探望赵洪利都未能如愿,直至近日乔、赵二人被非法判刑后,他们的父母、妻子和儿女也仍然难见一面。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不近人情甚至远离人性的做法,又依据的是哪条“法律”?
2004年底,国际中文媒体大纪元新闻网登出了一封中国著名律师高智晟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他在信中陈诉,作为律师,他在近来一段时期多次收到各地有涉及法轮功人员被刑罚及劳动教养处罚遭遇的申诉及求助信函。在这过程中,他接触和了解到,执法者执法犯法,剥夺了法轮功学员作为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在信中高律师不禁痛心指问:法轮功人员是不是中国公民?是不是要受中国宪法保护?是不是享有中国公民权利?──在这场覆盖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旷日持久的人权迫害中,整个中国司法界所表现出的助纣为虐和律师界的普遍噤声,让人们清楚的看到了“法律”在当今的中国,早已沦为当权者的奴婢和玩偶,而那些至今还在扮演着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群众搞所谓判刑的戏中人哪,你们可否感受到你们从中失去的也早已不止是人的脸面和尊严?
还是让我们诚实一些吧,摘下这个骗人的幌子,看看“依法治罪”这张画皮下掩盖的都是些什么。从1999年7月20日江××利用××党的名义镇压法轮功伊始,“610办公室”就在这场镇压中扮演了一个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类似于纳粹盖世太保的全国性恐怖组织角色,它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5年2月1日,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157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中朝阳地区就有18人,他们分别是朝阳市的王立霞、于秀玲、李宏伟、甄玉杰、于利业;凌源的王乐、吴元、于秀春、李春荣、韩立国、季文、李文生、何桂华;建平的李广珍、蔺志平;北票的孙雪艳、杨景芝和王言庆。然而,这还不是现实的全部。据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早在2001年10月底,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就已经高达1600人,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朝阳市龙城区召都巴乡法轮功学员李景华,2001年被马三家劳教所折磨致精神失常,至今未愈;凌源法轮功学员杜卫峰年仅27岁就在朝阳市西大营子教养院被折磨致疯,公安局却反说其是“练法轮功所致”。
在江××疯狂推行的这场国家恐怖主义中,众多法轮功学员被打死打伤、妻离子散、居无定所、流离失所,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与洗脑。江××一方面向世界承诺在中国减少酷刑折磨,效仿希特勒提供假象让部分海外主流媒体记者参观劳教所的“文明环境”,一方面中国的酷刑个案却越来越多,尤其是在迫害法轮功群众上更是不择手段,使用酷刑至少达40种以上,使用对象中妇女和老人占相当比例,令人发指。如:连续多日剥夺睡眠;多根高压电棍同时长时间电击(其中包括放在大法弟子嘴里放电,电击胸部、腋下、乳房、阴部等等);形形色色的手铐、脚镣、“烟杆铐”、“狼牙铐”、背铐;橡胶棍、狼牙棒、地牢、水牢、死人床、坐板;抽人的鞭子有皮的、铜丝拧成的、钢筋条、荆条、全竹竿(带刺)、上绳、铁钉钉指甲缝、铁钳子拧肉、用钳子拔指甲、蹲小号、坐铁椅子、惩罚性灌食、用普通塑料管灌辣椒水、灌浓盐水、灌大粪汤,冬天往头上浇凉水、脱衣服在外面冻,数伏炎夏在太阳下曝晒;不让大小便;连续半月不让睡觉。注射和强迫大剂量服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超极限强度的电针摧残,… …
还不够吗?这一切的悲剧,江氏流氓集团却妄图用这自从一出台开始就违反国家宪法、违背社会公义、背叛天理良知,但却被你们视为全部依据的那几条所谓的“法律”来掩盖。如果这一切通过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的鲜血、苦难和生命所写的事实还不能够使你们良知猛醒,那就只有等待上苍的评判了。“文革”的历史正在重演,民族正在遭受劫难。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任何人今天为魔难中的法轮功学员所提供的任何帮助,都将会为其自己的未来换得美好的福报。
正告伊春市金山屯区恶警及610恶人
孟宪华、崔玉中、肖靖宇:
你们──伊春市金山屯区原610办公室主任、现公安局副局长孟宪华、公安局局长崔玉中、公安局610主任肖靖宇,六年来作恶多端,积极地充当江氏集团的黑打手,是伊春市金山屯区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
你们伙同不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无端骚扰,私闯民宅,无数次非法抄家、搜书、监控、跟踪,窃听私人电话,非法抓捕,关押酷刑折磨大法弟子,对法轮功学员高额罚款,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的钱财等等坏事干绝。
六年来,在你们的直接参与迫害下,有18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有50多人次大法弟子被劳教,数人被送往伊春市洗脑班进行精神摧残。法轮功学员路成林被迫害致死;郑德加、石英华被迫害致疯;付桂春被迫堕胎;大法弟子王新春被你们迫害得双脚致残,用膝盖在地上爬行,残废得目不忍睹,你们都不放过他,继续迫害。
你们执法违法,横行于世,你们的恶行已经被交给国际人权组织,无论时间长短,必将彻底追查清算。
而且善恶有报是天理,做了坏了良心的事,人饶天都不饶!以下是金山屯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遭报的事例,恐怕你们也有耳闻,这正是给你们敲了警钟:
金山屯区公安局原政保科恶警科长张兴国,多年来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作恶多端。后张兴国被缉拿,畏罪潜逃,现已被抓捕回来了,沦为阶下囚。
金山屯区公安局政保科恶警祁友,2002年6月在拘留所烧毁大法师父法像,大法弟子警告该恶警会遭报应,祁友不信。不久的2002年秋天,祁友的母亲和外甥女被杀害。祁友一人谤法,祸及亲人。
女恶警王巍,2002年元月用热水烫大法弟子王新春已冻成冰疙瘩的双脚,致王新春双脚烫死烂掉。2004年秋天王巍从摩托车摔下,胳臂摔折。如不停止作恶,将来必遭大恶报。
法制科恶警科长姜景林,99年10月22日在非法绑架法轮功学员时诽谤大法,辱骂大法大师。2003年10月份姜景林得脑溢血,去哈尔滨医治无效死亡。
恶警张新不许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睡觉,还用钉子扎大法标语。2002年秋天,恶警张新患食道癌、肺癌,四十多天不吃不喝,死的很惨。
迫害大法弟子必遭恶报。崔玉中、孟宪华、肖靖宇,奉劝你们:立即悬崖勒马,放下屠刀,停止迫害大法弟子。你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大法弟子无数双雪亮的眼睛,在时时刻刻注视着观察着,只要你们心中还能起善念,用真实的行为弃恶从善、痛改前非,从新做人,就能争取早日从恶人榜上除名,同时给你们自己和亲人留下美好的未来。
伊春市大法弟子
2005年4月3日
不给生命留下缺憾——给吉林省有关单位领导的一封信
省委财经办各位主任并吉林省委、长春市委领导:
你们好!
两年前,因炼法轮功,我与两位同事陈静、王玮被长春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后来我被送到长春市双阳第三看守所,在那里度过了人生中不平凡的70天。
我两次被非法搜身,关進了一个大约20米的监室。监室里关了四、五十人。晚上睡觉一颠一倒侧立着睡,挤得无法翻身;七、八个人合盖一床被,被子又臊又臭。吃、住、大小便于一室,气味难闻。每天白天被强制做硬板,我的尾骨处都坐破了,疼痛难忍。出看守所时,我的体重只有40多公斤,整个人都脱相了。即使这样,我还算不幸中的万幸,没被灌食和刑具伺候。而其他大法弟子所经历的令人触目惊心,有的被抓捕的警察酷刑折磨后,在看守所继续遭迫害,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这是我们坐在办公室里根本想象不到的,即使有关领导到现场视察,你也不会看到其真实的一面,罪恶都被掩盖起来。我在看守所时就想,将来出去后,给你们写信或面谈一些情况,希望能引起你们的重视,免得犯历史性错误。但由于种种原因,始终没能如愿。
我们三人被抓后,陈静、王玮均遭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高朋及其手下殴打、酷刑折磨。陈静生命垂危,后被送医院抢救;王玮被关進看守所。后来未经任何手续,长春市劳教委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将我和陈静判劳动教养一年半;王玮被劳教两年。我被送劳教所时,因身体极度虚弱,劳教所拒收,我被改为“所外执行”。身体恢复后,我想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一不公正的判决,但投诉无门,律师说,上边有精神,不许给法轮功辩护。
在此期间,省委机关610郑文衡两次威胁我。第一次看见我时,他问我还炼不炼。我说炼。他说:你要不转化,我还扒你一张皮;第二次是中午在机关食堂吃饭,他看到我后,问我身体好没好。我问他:你要干什么?他说:好了还给你送回劳教所。气焰非常嚣张。
我过去在单位做过三届党委组织委员,工作上常和郑文衡打交道,非常熟悉,但那一刻已看不到他善良的本性,只是一个完全受谎言欺骗而极端仇视修炼“真、善、忍”的人的暴力工具。后来他被机关工委的一个同事拽走。两次威胁都有单位处长和同事在场。我知道这不仅仅是威胁,他能做得出来,我们被绑架,他是参与者之一。他多次到我们单位,“两会“前就要强行把我们送转化班。结果那天我们都没上班。我上班后,单位党委干事王小明给郑文衡打电话,说我上班了。郑文衡找我谈话,笑容可掬的说:现在没事了,告诉他们都上班吧,甚至表示他也赞同“真、善、忍”。我相信了他,找到陈静和王玮,动员他们上班。上班后,都被绑架。
我亲身经历了牢狱的魔难,深知那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痛苦承受,而是一个家族的苦难和悲痛。长春市公安警察为了找到我,将我丈夫的侄女骗到派出所,一个姓潘的警察当众殴打她,胁迫她带路;在我失去自由的日子里,丈夫因着急上火,得了心脏病、高血压,在警察送我去医院检查身体时,丈夫心脏病当场发作;女儿知道妈妈因做好人而被无理关押,心灵受到极大创伤,学业受到严重影响;兄弟姐妹更是十指连心,悲痛难忍,他们怕年近80的父母承受不了这种打击,一直瞒着老人,到现在老人都不知道我曾被关進监狱。我回家后,长春市一有抓法轮功的消息,亲戚朋友就打电话,看我是否安全,为我担心受怕。
在我人身安全再次受到威胁而又无法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为了免遭继续迫害,我才决定投书联合国人权组织,并幸运的得到了该组织的帮助,被营救到了瑞典。这使我深深的感受到世界这个大家庭中的正义和善良所在。
1998年,经历了一场生死未测的疾病考验,触发了我对生命意义的思考:人为什么要这样生来死去,悲欢离合,生就意味着死,生命有何意义?我百思不得其解。在等待化验结果的煎熬中,我切身的体悟到人生命的无常。过去看到谁得了癌症或参加追悼会的时候,也能意识到生命的短暂,物质财富生带不来,死带不去,也嘱咐自己要看淡这一切,要珍惜生命。但一回到现实生活中,很快就又被繁杂的工作和生活冲淡了,陷入了一种说不清的机制中,浑浑噩噩,不能自拔。此时才真正感到人生就像一场梦,到头来什么都不是你的,两手空空,留下的只是遗憾,争争斗斗的,伤害了好多人。那时我不知我的生命進程还有多少,但我发自内心的想,如果上苍还能给我时间,我一定从新活,去弥补我的过错。
1998年底我有幸走進了法轮大法,只看一遍《转法轮》,肿瘤就变小,免于手术。其它疾病也都不治而愈,身体得到彻底康复。后来了解到,法轮功于1992年开始传出,深受广大炼功者的喜爱,曾荣获北京东方健康博览会边缘科学進步奖。当年在我们省委礼堂还办了一期讲法班。国家体委调查结论:法轮功对社会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我当时还很高兴国家体委向人民推荐了这么好的功法。
过去,我常有贪心,曾利用工作上的一些权力,贪占过钱物。学大法后,主动对此進行了偿还。我做到了公私分明,私人朋友吃饭,一律自己掏腰包。谢绝回扣,不吃请,不收礼品,工作照样配合,赢得了厂家的高度评价。几年来,在人手少、人员调动频繁的情况下,我尽心尽力的工作,常常加班加点,和本部同事一起,为单位节省了大量的资料印刷费,弥补了单位办公设备不足,并先后拿出15万元为单位职工解决生活福利问题。后来我被安排做一般干部的工作,我毫无怨言,兢兢业业,努力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大法教我善待他人。过去我脾气不好,常因小事和同事、家人争吵,也冷落了公婆、哥嫂和小姑子。学大法后,我身体力行,主动承担家务,五年来,只要我在家,几乎没让丈夫做一顿饭。孝敬公婆,主动关心家人,一大家人从此和睦相处,其乐融融。中国打压法轮功,小姑子担心我的人身安全,背后和我丈夫说,能不能不炼。丈夫说了公道话:鸡蛋里挑骨头都挑不出人家毛病,没有理由不让炼。
其实我做的离大法要求的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境界相差甚远,与同修比差距很大。但不管怎样,我是在努力做一个好人,实践证明这对家庭、对社会都是有益的。而我们国家却因为那个共产党的独裁者不喜欢,就公然违背宪法,剥夺人的信仰自由,甚至栽赃陷害,把按“真、善、忍”行事的修炼人当坏人镇压,投進监狱。这怎么能让民众信服呢?退一万步说,即使法轮功修炼者有错误,也不能用酷刑折磨,这是明显的犯罪啊!
我被关進双阳第三看守所时,里边已关押了一批大法弟子。她们每个人几乎都遭到了警察的殴打或酷刑折磨。
闫华伟,42岁,长春市业余体校高级教师,2002年7月在街上电话亭打电话时,被苑大川及正阳派出所的十多名警察抓到正阳派出所遭捆绑、殴打、辱骂等。脸部被打变形,眼球被打斜。当日下午,绿园区公安分局的陈龙、苑大川同正阳派出所数名警察将闫华伟带到绿园区公安分局院内一间小平房,前后两次长时间施以“老虎凳”和“上大挂”(用手铐从背后铐双手,再用绳子系在手铐上,将被害人悬空吊起)酷刑。2005年3月21日 明慧网刊登了她的起诉书,迫害她的警察至今还逍遥法外。和闫华伟一起被绿园区公安分局警察用电棍、老虎凳、掰胳膊等酷刑折磨的还有省工学院大学生刘静,26岁。她们都被判刑,现在还关在监狱里。
赵桂凤,40多岁,汽车厂职工医院医生,被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高朋的手下用电棍、老虎凳、掰胳膊、棒子打等手段折磨,胳膊被打骨折。
还有的女大法弟子在被警察殴打折磨过程中,遭警察侮辱、性骚扰。警察用电棍电女性的敏感部位或私处,有个大法弟子的乳头被警察用电棍电掉。
这些大法弟子被公安警察折磨后,关進看守所。看守所又雪上加霜,進一步迫害。
据同监室的大法弟子介绍,在我关進看守所307室之前,有个叫支桂香的大法弟子,30多岁,被绿园区刑警大队警察酷刑折磨,浑身是伤,疼痛难忍,晚上无法入睡,痛苦呻吟。同监的两个牢头带领三、四个犯人将其拖進厕所,拿毛巾堵住嘴,又连掐带拧。后来当班警察让四个犯人把支桂香抬到小号,第二天早上犯人们醒来发现支桂香已死,死时嘴里还塞着毛巾,犯人把毛巾拿出来时,毛巾上还有血。警察听说当天上级部门的领导要来检查工作,匆匆忙忙的让犯人们把支桂香的尸体抬進地下室。
在我关看守所不久,从其它监室调進来一个叫“永久甲”的大法弟子,50多岁,進来时,两手两脚被扣在一起,无法直立行走。她是2003年3月,被长春长久路派出所恶警绑架,关押到长春市第三看守所的,因她一直未透露自己的姓名,所以在“三所”被称为“永久甲”。因绝食,看守所将她送到小号,上上脚镣,给她灌食。她和我说:警察是在祸害人,开始还灌熟玉米面,后来就灌盐水、灌生玉米面,灌花椒面、辣椒面。几日后,她被调到其它号里。5月一天,几名在押人员去小号给她灌食但没见她回来。后来知道,她在“三所”灌食中死去。她叫李淑芹,54岁。在“三所”就这样被残害而死。
各位领导,谁人没有家庭,谁人没有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姐妹,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那些遭受无辜迫害的家庭有多么的痛苦,特别是那些妻离子散、失去生命的家庭,辛酸血泪啊!只有亲身经历过,才刻骨铭心。如果这一切是因为领导的失职或为了一己私利而助纣为虐造成的,你的良心会安宁吗?迫害修炼人的罪是任何生命都承担不起的,罪大的将殃及子孙后代啊!我知道,有一些人是受“无神论”宣传和教育的影响,形成了固有的观念,接受不了神、佛、修炼之事。再加上媒体的欺骗宣传,就认为法轮功搞迷信。但不管怎样,你得让人说话,你看看法轮功修炼者到底在干什么?起码应该知道按“真、善、忍”做人是对的。
遗憾的是,现在那些行凶做恶的警察还在公安队伍里,还在迫害大法弟子。我丈夫最近三天两头遭高朋等警察的骚扰。有的警察说是因为我写文章说省里的一些事和发表声明退党,想了解我是怎么出国的。我不知道这是省、市领导的意图,还是因为我在网上揭露610和警察的不法行为而为,作为一个修炼人,我不能有意说谎,你不迫害我们,我们也不会去讲真象。讲真象的目地是制止迫害,救度被谎言欺骗的世人,对行恶者也有好处,让他们停止犯罪,也许他们的生命还可以有未来。至于退党,早在我被非法关押时,单位领导就派人到监狱让我退党了。从那时起我就没交党费,单位也早已发文宣布我退党了。只是在看了大纪元发表的“九评共产党”和“郑重声明”后,认清了发表声明主动“抹去兽的印记”的玄机和意义,是对自己在被党文化欺骗的情况下,曾经写过的入队、入团、入党申请和思想汇报等的彻底否定,也是自己亲身见证了大法的威德,亲身经历了被共产党的迫害后,做出的良心选择。
我们师父在《向世间转轮》中说:“正法中我不计一切众生过往之过,只见众生在正法中对大法的态度。也就是说,不管什么生命,在历史上有多大的错与罪,只要不对正法起负面作用,我都可以善解他(它)们,同时消去他(它)们的罪业。”“当人类这一幕开始的时候,是不会再有机会给人了。大法弟子在讲真象中已经充份的给过了人机会,历史的今天人一定得选择生命未来的路,听与不听也是人在选择未来。”这是我们师父对人最大的慈悲和救度了。你信也好,不信也好,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思考。国家主席可以在一夜之间被打成“叛徒、内奸、工贼”,但法轮大法没有被打倒,在全世界广为洪传,获各种褒奖1000多项,而且镇压首恶已经被多国起诉。历史上很多预言家都谈到这一时期地球将发生巨变,人类正处于世纪交替之前,人选择什么也是一个生命的机缘。修炼人没有敌人,几年来,大法弟子忍辱负重,苦口婆心的讲真象,就是想让每个生命都有一个好的未来。
我把自己的经历和体会告诉你们,也是想和你们结善缘,不想给生命留下缺憾。其实每一次提起往事,我都是在揭过去的伤疤,我都会流泪,但即使这样,我还是想告诉你们: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善待大法得福报。所以,不管是领导意图也好,警察个人所为也好,我想这封信也向你们基本说清了我想向你们说的一切。在此,也真诚的希望你们能给自己和家人的生命选择一个好的归宿。
赫秀兰
质问上海市劳教局长:将我们的亲人送往河北高阳劳教所居心何在?
上海市劳教局长,
我们是你管理下的上海某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属,我们的亲人因为不愿意配合上海公安局说假话,而失去了自由,导致一家无法团聚。我们本来已悲痛欲绝了,然而几个月前不法人员又把他们劫持到河北高阳劳教所。当我们正在为会见联系不便而不安的同时,却又一次又一次的从不同渠道听到和证实着高阳劳教所的种种劣行,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被震惊,因此而终日为我们的亲人担心和恐惧,万般无奈最后不得不质问局长先生:将我们的亲人送往高阳魔窟,你居心何在?
首先我们向局长质问的是,你为何让我们的亲人终日生活在酷刑的恐惧中?河北高阳劳教所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酷刑之多,之普遍,之随意令我们惊诧不已,几乎每个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曾遭受了摧残,女干警打骂、电击女学员,而且经常用电棍电她们的阴部、胸部;仅最近半年多来,就手摇电话电、警棍、书本打脸、拳打脚踢、流氓性的强迫灌食,折磨了十几名男女法轮功学员。难道这就是你口口声声讲的教育、感化挽救吗?
其次我们向局长质问:使我们的亲人终日生活在耳目污浊中,你居心何在?高阳劳教所女子大队(也就是迫害法轮功大队)大队长杨泽民流氓成性,威逼利诱,半数的女干警与之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有许多人因此发生了心灵扭曲,有的如中队指导员赵嫒等主动充当皮条客,要别的女警主动委身与他,有两位女干警因为杨争风吃醋,竟当着众多女法轮功学员而大打出手。这些恶警们终日污言浊语,这必将使我们的亲人身体健康、精神方面遭到不同程度的打击。你有居心何在?炼功使她们获得了健康,而你们不法人员却以“扰乱社会秩序”的名义非法拘禁了她们,剥夺了她们选择健康的权利,而且高阳劳教所内警察因怕她们交流怎样做好人,竟连下楼出班活动都几乎看着,不让上厕所,这样下去健康何在?她们每月180元的伙食费却吃着菜汤,油腥难见,又如何保证身体健康?这也算挽救吗?钱又跑哪儿去了?
最后我想质问局长大人:你放任上述行为发生,正义良知何在?法律尊严何在?上海劳教局的人讲你们也经常上网,所以你们应该知道那里的罪行,知道它们竟为了恐吓法轮功学员,当众折磨人,更曾于去年11月份当众用手摇电话折磨一男学员,又用绳子勒了他五次,次次深入肉见血,听说那本来是用来对付清华的一男硕士生的,被那逃跑未遂的男学员赶上了,成了替罪羊。不知道这种流氓行为会不会发生在我们的亲人身上?
我们不仅希望你帮助我们的亲人脱离高阳魔窟,而且希望你能帮助制止那里对信仰“真、善、忍”群众的迫害,不要让他们再次因为炼功而失去自由,身心备受摧残,这也算你做的一点好事吧。这样你才算一个有正义的人,才能对得起国人。愿你早日成为结束这场人间浩劫的正义力量中的一员,让家家户户因为修炼“真善忍”象迫害前那般和谐幸福,而不是像我们一样终日生活在伤痛与不安中。谢谢!
上海市部份法轮功学员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