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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界评论:追究用媒体煽动仇恨罪


    文/曹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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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5年2月3日】([注]本网站所转载的外界评论不代表法轮功学员的认识。)

    据美国《大纪元时报》报导,2004年,7月14日上午,正在美国康州纽黑文市访问的原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武汉市电视台台长赵致真接到了美国联邦法院的民事诉讼传票,他被控告在担任中国媒体负责人时,制作影片煽动仇恨,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这是法轮功成员首次在海外起诉中国媒体官员。

    据法轮功学员的控告书,赵致真在担任武汉市电视台长时,曾领导制作了批判法轮功的专题片,该片成为中国当局丑化法轮功及创始人、对中国人进行洗脑的主要宣传品之一,公安干警看过这部片子之后,对法轮功增加仇恨情绪,而更倾向严厉镇压和摧残法轮功学员。

    据报导,赵致真不仅直接领导参与了制作这部煽动仇恨的宣传片,他还担任镇压法轮功的“中国反邪教协会”理事,而中国很多地方反邪教协会直接挂靠于专职镇压法轮功的中共中央“610办公室”。

    法轮功学员所以在美国起诉前武汉市电视局长,是因为国际社会对此有过先例。去年底,联合国“战争罪刑事法庭”对1994年在卢旺达大屠杀中利用媒体煽动暴力的三名被告进行了审判,其中卢旺达前政府新闻官员、“千丘广播电视”负责人纳西马纳被判无期徒刑;该电视创办人巴拉亚维萨被判35年徒刑;另一名报纸总编辑纳泽被判无期徒刑。这是国际社会首次认定利用媒体煽动仇恨应与实行种族灭绝同等论罪。

    在此之前,法轮功学员还在美国芝加哥市伊利诺州北区联邦法庭以“灭绝人类罪”起诉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虽然芝加哥法院以江泽民是“国家元首”为理由驳回此案,但法轮功学员又上诉到美国联邦第七巡回法院,今年五月底该院开庭审理此案。

    除了江泽民之外,法轮功学员还在美国起诉了原辽宁省长、现担任中共商业部长的薄熙来等官员,因辽宁省在薄熙来执政时,是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

    法轮功学员的这种行动预示着,在江泽民当局迫害法轮功学员,中国毫无司法公正的情况下,人们有权利在美国这样自由的土地上,在法治的环境中,起诉追究那些迫害者,讨回公道。

    近年中美之间人员交流日益扩大,中国很多高官到美国旅游访问,这种追究行动,等于告诉那些参与迫害中国人、手上有血的责任者,他们在中国胡作非为、涂炭生灵之后,不可能还可以自由自在地来到美国等西方国家,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正如这项起诉案的原告律师所说,“这是让那些选择用暴力镇压信仰的中国官员知道,他们并不能因为自己可以掌控国家法律,就可以避免责任。”

    据7月14日《纽约时报》报道,夏威夷法庭近日对菲律宾独裁者马科斯在美国的财产做出裁决,同意那些在马科斯统治时遭到迫害的菲律宾人的起诉和要求,用马科斯在美国的八千万美元资产,作为赔偿。此案等于又开先例,今后法轮功成员,可以起诉那些曾参与镇压法轮功、并在美国有资产的中共官员以及媒体人员,用他们在美国的资产作为赔偿费。据中国官方学者的报告,中国一年获得直接外资是四百亿美元,而套汇转出的资金高达四百二十亿。从这个资金数字可以看出,人们有很大的空间,来追究、追讨那些迫害者的责任,至少让他们付出金钱等代价,给那些被迫害致死者、致残者等一点点补偿。

    当然,最终的追究和追讨是在中国,当中国有了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有了法治和民主,不再有江泽民和“610办公室”,那个时候,中国人不仅将追究薄熙来、赵致真等,还要挖掘所有的历史真象,追究惩罚所有的暴政帮凶,使中国成为一个公正的社会。(原载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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