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2月20日】65岁的沈阳大法弟子石胜英,因在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公园讲真象,于2004年11月30日晚被市铁西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2005年1月31日,市铁西区法院对石胜英非法审判。法庭上,石胜英讲述了自己炼功做好人而身体健康,以及曾在马三家教养院遭受非人折磨的事实,表示自己无罪。不法主审官匆忙宣布“由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几年来,石胜英因坚持不放弃信仰,先后被马三家教养院和沈阳张士洗脑班迫害得生命垂危才被放回。此次遭绑架后,石胜英至今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石胜英本是一位因车祸致残的残疾人(后腰被撞出一个大坑,有国家发的残疾证),修炼法轮功后,身体神奇康复,外表已经没有任何残疾的痕迹。她性格耿直,为人慈善,接触过她的人都很喜欢她的善良和率真。
近日,同修为营救石胜英、追究迫害责任人一事,走访了律师。有律师了解石胜英被迫害的事实后,很同情,说可以受理这个案子,但表示“这是民告官,有难度,又是关于法轮功的。”热心的律师说:“应该找法院和检察院及时询问案情進展,如果证据不足的话,老太太说不定被放回来了,大家就不用费时费力了。”
我们可以以各种方式主动讲清真象,营救同修,用纯净的心态正念正行。以找律师为例,律师大多很现实,有的非常重利益,而且被共产邪灵迷惑很深(有的律师深受邪灵毒害,认为警察抓人就有道理,不能告警察。跟他探讨性的谈到“警察随意抓人违法、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法规违宪时”,他赶忙摆手说“立法的事不谈”)。特别是当地的律师,有的与本地各级公、检、法等部门都有关系,加上我们以往对这个群体讲真象又比较欠缺,所以讲真象的时候注意要理智、智慧,保持强大的正念,明确自己是走在神的路上的人,能正一切不正的,运用人间的法律也是大法弟子制止迫害的一种形式。
我们不求世人能帮助什么,就是利用一切方式制止迫害,多方讲清真象,帮助众生选择一个光明的未来。
迫害石胜英的部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沈阳市铁西区政府
区长:李松林
区委书记:古春丽 电话:024-25874593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应昌街46号
邮编:110021
沈阳市铁西区法院
审判长:吴敏 电话:024-25860539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七东路32号
邮编:110021
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
电话:024-25850495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八东路32号
邮编:110021
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王大队长:024-25850233
办案人:姓高(女):024-25637115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42号
邮编:11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