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月30日】2001年11月30日,我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教养院由于对教养院干警打死、打残、打伤法轮功学员的暴行进行绝食抗议而被逮捕。2002年10月,我被投入辽宁省沈阳市第三监狱第四监区。在大约在10月29日午饭时,因为劳累,我坐椅子上闭了几秒钟眼睛,竟被狱警领着犯人肆意凌辱。
当时,犯人问我为什么闭眼睛,我回答:“有点乏。”犯人就打骂我,并把我带到警察办公室窗前命令我撅着(头向下,臀部向上,腿不许打弯,两臂与地面平等或垂直)。警察邱干事走到我跟前说:“在我眼里你不如偷、抢的犯人,他们吃着了,喝着了,享受着了,你们算什么东西,继续撅着。”受到邱干事的指使,几个犯人又开始折磨我。我忍受着精神和肉体的痛苦,但是,它们没完没了,逼我无路。看着脚边的一堆啤酒瓶子我在想:既然不让我正常地活着,那么就以死抗议。趁它们谈论如何折磨我的时候,我捡起一个摔碎后用瓶嘴抹向自己的颈动脉。见犯人们冲上来,我扔了瓶嘴。(从此我脖子上留下了一道疤痕,至今仍清晰可见)它们把我扭进屋里,不管我在流血,把我打倒,踢我的胸、背、腰、肋、腿部。我默默地看着它们没有挣扎。最后,邱干事打了我二记耳光说:“押起来!”(编注:法轮功严禁杀生,包括自杀和自残。常人的一些方法虽然能起到反迫害的作用,但是很危险,容易真的伤及性命。作为大法弟子,应该时刻牢记自己是超常的修炼者,必须要珍惜生命,避免效仿常人的思想行为。)
我被押入严管队,一天三顿只给吃几两玉米面粥,从早6点30分至晚21点捆住双手,坐在约一寸多宽的木棍上。我饥寒交迫、浑身伤痛,右耳淌出了浓血,听不清声音(经诊断右耳膜穿孔)。
二十多天后,我被调到沈阳三监狱的二监区。
二监区的管教大队长王晓波、管教干事董仑山为了完成转化任务逼我们认罪,采取了种种阴损的手段。如:打骂、体罚、增加劳动量、不准看书写字、不准与别人交谈、由犯人监管等等。
大家知道,中国新年是中华民族重大的传统节日。人们在过年期间相互奉献美好的祝愿,共同分享节日的欢乐。可是它们强制我们几名法轮功学员从正月初三就开始面壁,所谓“反省”。平时夜间不允许大便,小便次数不准超过二次。我被迫改变自己的生理特点和已经形成了二十多年的生存习惯,方法是一天只吃一顿饭(晚饭)、不喝水。近两个月的时间,我只喝了约二斤水。
2003年4月13日,被王、董赋予了监管职权的二名犯人为了使我“听话”,在水房打得我鼻血流淌,然后由警察把我押入严管队。
这次严管从2003年4月13日到2003年8月4日竟押了我三个多月,我申诉无门。
2003年8月4日,我被调到了沈阳三监狱的一监区。在这里我听说了法轮功学员李占广(出狱)曾多次被殴打的事情,看到了在2003年9月24日下午6点20分,郑会海被具有管理权的犯人无故打七记耳光和2004年2月11日李颖被罚站一个星期致使步履蹒跚的情况。
沈阳第三监狱于2003年10月合并为沈阳第一监狱。原沈阳第三监狱关押的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几乎都有被歧视和被虐待的事情,这些被迫害的大法学员有:李明远(十三监区,辽阳市)、邢家秋(十二监区,葫芦岛市)、李洪军(本溪市)、侯彦双(四监区,凌源市)、王法军(十一监区,清源县)、韩德全(十三监区,兴城市)付明杰(原十四监区,出狱,抚顺市)、齐台(出狱,朝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