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2月12日】2005年2月2日,尚志市国保大队通知张淑芝的家人检察院已非法批捕,2月3日案卷已快速转至尚志市法院,邪恶之徒欲对其非法审判。如今张淑芝抗议非法关押已绝食绝水第26天,张淑芝昏迷、下身麻木、多次抽搐,生命危急,尚志市国保大队、第一看守所无视张淑芝的生死,拒不放人。张淑芝是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八厂的大法弟子。2005年1月16日,到黑龙江省尚志市帽儿山镇参加亲属的婚礼。她给开三轮车的付志军讲真象,被举报,于1月17日上午9:30分被帽儿山公安分局恶警赵光春等绑架。1月18日上午, 大庆市公安局刑警队突然闯入张淑芝家中非法抄家。
自张淑芝遭非法关押以来,其家人一直在设法营救,望见到此消息的大法弟子整体配合,向当地广大的民众揭露行恶者的暴行,讲真象,救度众生。
下面是张淑芝的家人披露的他们近期到有关部门要回自己亲人的经历。
2005年2月2日,我们来到尚志市第一看守所,要求见亲人张淑芝,但遭到所长吕占武的拒绝。在尚志国保大队,非法办案人张文斌拒不接待扬长而去;王辉态度蛮横责问收到的各地信件是不是我们写的,为什么说他们是邪恶;恶徒杨克新像对待犯人似的盘问我们的身份,问我们住在哪里?被我们严辞拒绝。杨对我们递交的公开信极为不满:“还想立即释放?信我都给你们入卷了,你们就等着收拾你们吧。”并指着自己鼻子叫嚣:告诉你们我不怕,你们可以告我。王辉说检察院已批捕将非法批捕通知单交给我们,我们说我们不承认这个,拒绝签字。
2月3日上午,我们来到尚志第一看守所要求见人遭到拒绝,张淑芝的长子及女儿质问他们时,所长吕占武、副所长及赵指导员竟蜂拥而上,拳打脚踢硬是将张淑芝的女儿推出门外。
2月3日下午,我们奔走于检察院和法院之间,法院刑事庭庭长韩诗龙接待了我们。韩说张淑芝的行为非常严重,证据(真象资料)几百份,已构成刑事犯罪,必判无疑了。我们提出你们根据什么判她有罪?韩说根据《刑法》第300条。我们说《刑法》300条并未说法轮功是×教。韩说“两高”对法轮功有司法解释和决定。我们说只有人大有权解释法律,而 “两高”对法轮功的司法解释和决定本身就是非法的。而且《宪法》规定“公民信仰自由”“公民言论自由”“公民人身不受侵害”。张淑芝即使有几千份资料她的行为也完全符合《宪法》。韩说这是国家规定的我们只得按规定执行。我们说当年听国外广播是“听敌台”,知识分子是蹲牛棚的“臭老九”,邓小平曾保证“永不翻案”,近百年来历次政治运动不都是某些人利用国家机器干的吗?而且作为国家执法人员首先得按法律办案,这是你们的职责呀?韩说我看你们的思想也有问题,我若这么办我的饭碗就没了。并说审判时可以不通知家属。我们说公开审理为什么不通知家属?韩肯定的说无须通知,如果你们请律师可以通知家属。对于当时已绝食绝水18天生命处于危机的张淑芝,我们再次要求立即释放,韩说张淑芝的行为是对抗政府,后果自负。
我们多次要求见法院院长杨春伟都未得见,而且说农历新年期间一切案子都冻结,我们只好于2月4日将要求依法办案、无罪释放张淑芝的信函让工作人员转交杨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