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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劝善之心化飞鸿——讲真象信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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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5年1月24日】

  • 给沙洋劳教所及湖北省洗脑班干警的公开信

  • 于树金的妻子给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的一封信

  • 致昌邑市双台乡父老乡亲们的公开信

  • 发生在广州的人权犯罪、打击报复

  • 给沙洋劳教所及湖北省洗脑班干警的公开信

    各位:

    农历新年又要到了,你们是否感觉到现在的形势与1999年的7.20大不一样了呢?如果还不清楚的话,为了你们和家人生命的永远,请你们静下心来,看看我写给你们的这封信。全面了解情况,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呀!你们知道吗?现在通过大法弟子们坚持不懈的讲清真象,不但许多人改变了态度,开始理解和支持大法弟子,还有许多人明白真象后坚定的走入了修炼的行列,而且有许多政府官员和公安干警们明白真象后弃恶从善,悔过自新,开始善待大法及大法弟子,以此来弥补自己以前的过失,特别是有一些知名度很高的正义人士纷纷站出来为法轮功上书:

    人大副委员长、前北京大学校长丁石荪教授力排众议,开人大会议时再次提出正确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丁石荪副委员长在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提出正确对待法轮功,这无异于给江泽民当头一棒!

    中国知名的律师高智晟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为法轮功学员讨公正。广西中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在新,对高智晟律师为法轮功上书给予了高度评价,杨在新律师在 “签名声援高智晟律师为法轮功人权公开上书”上曾写下了这样的一段话:“作为律师维护法律与正义是其神圣的使命,只有邪恶的势力才怕维护法律的公正。高律师说出我们的心声,做了我们没有而应当做的事。”

    据《明慧网》2004年12月3日报导,324名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向全国人大、最高检察院、司法部及湖南省高级检察院、司法厅、湖南省各级地市检察院、司法局递交控诉信,揭露以湖南省沅江赤山监狱副监狱长资炜为首的恶警酷刑折磨他们的亲人,依据《刑法》、《劳动法》和《监狱法》等法律,强烈要求惩处涉案凶手。

    近日河北省高阳劳教所所长王培义、副所长武士旺被当地检察机关逮捕,罪名“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此次王培义等人的被捕与其长期迫害大法弟子有关。王培义等人被捕后,高阳劳教所乃至河北政法系统已经人心惶惶,迫害大法弟子的行径已经大幅收敛。其政委金国平、宋维忠(现调任省司法厅)、副所长李占国等也多次被检察机关传讯,内容也与王培义有关,估计不久也会相继受审遭报。恶警杨泽民更是惶惶不可终日,妄图自保,在王培义等人被捕后便开始四处躲藏,不见踪影。

    前段时间大陆上级610责令下级610紧急内部收回非法镇压法轮功的所有文件及材料,想销毁罪证,为自己留后路。这些文件一旦收回,你们的执行上级命令之说不成了空口无凭。你们真的愿意为他们卖命吗?

    中国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绝对是错误的。全世界都在关注着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世界范围内已有47项对江及其邪恶帮凶的诉讼案在28个国家和地区展开。中共甘肃省委书记苏荣在赞比亚遭到通缉,法轮功学员在全球对迫害者的起诉行动,随着正义力量的壮大,已经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实质性作用。参与过迫害法轮功的高官在出国时,面对的可能不再是一张法院传票,或者是一项判决,而是具有实质效力的法律制裁。苏荣被通缉一案,再次给继续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敲响警钟。惩办江××一伙的审判最终也会在中国大陆掀起,这只是时间问题了。

    不论你们的工作是什么,你们首先是人,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遵循的道德和良心。你们曾经跟我探讨爱国问题一样,我热爱我的祖国,但我爱的是整个中华民族,并不是简单的热爱哪一个人或哪一个团体与党派。江氏之流利用手中权力败坏着中华民族,将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我们把这样邪恶的政治流氓头子推上历史的审判台,不正是真正的爱国吗?你的工资、你的钱不是哪个人或团体给的,而是人民。就连邪恶集团用来镇压法轮功的资金也是人民的血汗钱。一件事情应不应该做,一个指示要不要执行,不只看是谁让做的,哪一级下达的,更要看它的内容对与错,合理合法。有很多暗中保护大法弟子的警察都得了福报,因为赏善罚恶是天理。

    当然,从另一种意义上讲,你们也是蒙在鼓里的受害者。大法学员的真象资料很全面,你们应该也看一看:看看江××是怎么踏着“六四”学生的鲜血当上国家主席的;看看江××是怎么出卖国土的;看看江××是怎么贪污腐败失去民心的;看看江××镇压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手段和罪行。你们应该了解一下:了解一下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对法轮功是怎样评价的,法轮功的近一千多份褒奖怎么来的;了解一下在中国,大法学员为什么面临抄家、抓捕、罚款、判刑、劳教各种折磨甚至失去生命也不放弃修炼?了解一下为什么大法学员在这么空前困难的境况下还在省吃俭用节省每一分钱做真象传单、光盘,再冒着生命危险向人民讲清真象?

    你们应该不会忘记,文革期间,迫害革命干部的凶手也曾无法无天,因“迫害有功”,提干、升级、奖励,可谓红极一时。当时,如果有人说杀人偿命,谁也不会相信。可文革刚过,便从上到下清算血债,主犯畏罪自杀,其他凶手被拉赴云南秘密枪毙,名、权、利化为乌有,子孙后代被羞辱。而在今天,你的权力比当年的“四人帮”又如何呢?历史在重演,在这场对善良的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你们又在扮演哪种角色呢?

    另外还告诉你们,这些年来,全国各地已出现许多破坏大法遭恶报的事例。例如:积极迫害法轮功的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先是恶警王轩于2002年车祸身亡;接着恶警张计怀2003年车祸身亡;而2004年“十一”前夕,中队长贾彦领、指导员苏彦兵和副队长刘京又出车祸,刘京当场毙命,苏彦兵伤重死亡,贾彦领身受重伤。他们在遭报时,什么高官厚禄尽成过眼烟云,等待他们的只有地狱中的无尽偿还。到那时,他们为之卖命的政党还会对他们庇护吗?财、权、名、利还能享用吗?天理昭昭,善恶必报。这种例子几乎每天都有报道,有的死于车祸,有的暴病而忘,有的突患绝症,有的致伤致残,例子不计其数,也是对你们的警示啊!

    你们不是曾要我思考思考吗?这就是我思考的结果,今天我写这封信的目的也是奉劝你们也能理智冷静的为自己的未来思考思考,明辨是非,认清正邪,慎重选择。如不醒悟,你们就是这场迫害中最终的炮灰和牺牲品。江氏一伙不顾世界人民的反对,倒行逆施,迫害了千百万法轮大法修炼者,抓人、打人、劳教、判刑,还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送进精神病院,已造成一千多人失去了可贵的生命,拆散了无数幸福的家庭。其罪之大,人神共愤!

    希望你们赶快清醒,停止作恶,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退赔大法弟子的财物及大法书,为自己的未来留下一条出路。

    一位大法弟子


    于树金的妻子给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的一封信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我丈夫于树金被舒兰市公安局及看守所于2004年12月末秘密转送至长春铁北监狱,现身患重病,己是肝腹水晚期,医院大夫确诊为癌症,命在旦夕。

    我丈夫于树金,55岁,是吉林省永吉县口前镇人。2004年6月25日他被舒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并施以酷刑,被灌芥末油同时遭毒打。在舒兰市看守所里不堪重击而身患重病,在急救过程中医生确诊为肝腹水晚期,即为癌症。他全身浮肿,肚子肿的很大,腿胀胀的,身体内脏各部位器官衰竭,进食困难,身体极度虚弱,生活不能自理,命在旦夕。

    在舒兰市,公安局及看守所深知于树金身体已病危的严重情况,在医院抢救过程中从他体内抽出大量的积水。然而在他上诉期未到,二次判决尚未回应的情况下,舒兰市公安局及其看守所未通知家属,竟慌忙将已病危的于树金秘密送走。

    于树金被关在舒兰市看守所大约一个月左右,舒兰市公安局曾打电话叫我去签字,说于树金在看守所已经得了重病。后来看守所所长庄润江曾打电话告诉我说:“于树金已经病了,我们拉他上医院抢救,大夫确诊说已是肝腹水晚期,就是癌症。让我拿1000元钱去见于树金,并说拿钱让家人和于树金见一面。”但当我赶去之后,看守所又拒绝家属见面了。

    当时我问舒兰市看守所所长庄润江:“那你打电话叫我来干什么呀?”他说:“叫你给于树金买馒头。”当时我想叫我买馒头也不能买1000块钱的馒头呀?但我还是买了馒头,但我问于树金的身体情况,他们根本就不再告诉我,绝口不提于树金的病情。

    2004年1月4日,我不知于树金已被送走,去找舒兰市公安局要人时,舒兰市公安局副局长辛河假惺惺的当着我面给看守所打电话过问此事。看守所回话说于树金已经被送走了,于是他蒙骗我让我立即上看守所取依据和于树金留言。当我质问于树金已经病到这种程度,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就送走了?辛河对我说:“你们知道于树金在这里,我们给他抽一次水得多少钱,一次就得1000多块呀!”可事实上,私下将于树金秘密送走就是辛河决定的!

    当我来到看守所时,所长庄润江说:“于树金没有留条,已经送走了,他说了天儿太冷,不让你们来看他了。”这是纯粹的撒谎!我们家人的心是相通的,于树金病重身体到这种程度,他多希望能和家人见上一面,告知自己身体病危且被陷害的实情,否则在这地狱魔窟里死不瞑目!对如此重病之人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下此毒手!

    舒兰市公安局及看守所为达到把于树金送进监狱的目的,把押解于树金的时间选在12月末和下午时间(心理学研究下午时间人的思想和精神处于放松状态,容易产生思想麻痹大意,这个时候指令性、原则性不强,容易接受外部意见,所以在协商洽谈事物的时候,多选这个时间容易达成),在监狱医院对于树金体检时一方面阻止于树金了解身体检查情况,限制于树金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对医院大夫谎称于树金大概肺不太好,让其检查肺部,由看守所押解狱警顶替于树金说话,而隐瞒真实病情(避开肝部),错过检查部位。结果医院检查发现肺部没有毛病,于树金被非法收监。

    从舒兰公安局及看守所回来,我的心情十分焦虑,忧心忡忡。我匆匆乘车赶到长春铁北监狱想看望我重病缠身而身处绝境的丈夫却横遭铁北监狱狱警阻拦,被告知没有此人。后经一番查证核实确有此人时又被强制不允许接见。

    我的家人重病在身,生死不明,我们心急如焚。于树金如不能及时得到妥善良好治疗,则性命难保!而长春铁北监狱狱警却对我无理纠缠,还逼迫我辱骂和诬蔑法轮功…… 而我只希望我和我的丈夫能够家人团聚,平平安安!

    为抢救我病危的丈夫,我四处奔波!只要能打听到的,哪怕有一线希望我会尽全力争取。然而由我丈夫经历的不幸遭遇及面对如此蛮横、残暴、虐杀好人的执法机关,我倍感心寒,让我对现今政府的职能部门--执法机关的法律公正丧失信心!打着“人民”的旗号撑掌权力实质上是一纸空谈!法律被盗用成为执法者徇私枉法、欺压良善的工具!

    《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监狱法》第17条规定:监狱应当对交付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被判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暂不收监。
    (一)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人有生命健康权,国家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生命安全。然而在对于树金问题的处理上,相关执法单位及个人所采取的措施却是在直接侵害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剥夺生命健康权及最基本的人身权利!直接违背我国法律的实质,与国家法制的要求背道而驰,是对人民最基本生存权利的肆意践踏和故意伤害!

    我的丈夫于树金现已肝腹水晚期,医院大夫确诊为癌症。命在旦夕!作为家属,为及时抢救我丈夫身体,全力以赴抢救生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诸多法律,我提请监狱管理局立即释放我的家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根据于树金身体的病情严重程度,监狱医院根本无力医治,绝不允许在监狱医院延误病情,否则遭成后果由相关责任人全部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您作为监狱管理局局长,有责任立即着手调查此事,抢救无辜生命。同时对于相关负责的执法单位舒兰市公安局及副局长辛河、看守所所长庄润江的执法犯法,草菅人命的犯罪行为;长春铁北监狱及医院的有关领导和干警玩忽职守、至于树金生命垂危于不顾的违法收监的犯罪行为予以依法严惩,以维护司法公正。

    顺致

    于树金的妻子:吕秀荣
    家庭详细住址:吉林省永吉县水电局25号楼7单元一楼东门
    邮编:132200 宅电:0432-4311409


    致昌邑市双台乡父老乡亲们的公开信

    双台乡全乡父老乡亲们,你们好!

    我愿把我真诚的祝福和美好的祝愿送给您及您的家人和朋友! 下面我想向您介绍的是使我及全世界60多个国家亿万人受益的法轮功。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创编的佛家修炼大法。自1992年5月传出以来,至1999年,在中国官方的数字显示已有七干万人至一亿人在修炼法轮功,比共产党人数还多。江××出于小人的妒忌之心,孤意镇压,它下达对法轮功学员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三个月消灭法轮功”。镇压已过了五年多了,法轮功不但没被铲除,反而洪传至世界60多个国和地区,《转法轮》一书已被翻译成20多种文字在世界发行,世界各国的人民都可自由修炼法轮功,世界各国的政府和人民都谴责这场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在这场迫害已有一千多人被酷刑迫害致死,十万多人被关押,许多人被迫流离失所。媒体的谎言宣传所挑起的令不明真象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使百姓受到道德和良心的欺骗,是无法以金钱和数字计算的。

    这场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谎言之上,就拿天安门“自焚”来说,起火刚一分钟,广场那么大,怎么那么快就有那么多个灭火器灭火?摄影机从头至尾拍摄了整个过程,摄影器材不预先不准备好能行吗?小女孩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四天就能唱歌,可能吗?严重烧伤的人全身包扎着,以医学常识是相反的。《转法轮》书中明确写着:炼功人不能杀生。而且自杀是有罪的。真正修炼的人不会去做违背自己信仰最基本原则的事。

    法轮功学员向人讲真象,是为了人们不再受骗,就好比,在当年的文革中,那些革命老干部,知识分子被迫害时,如果有人能站出来讲真话,保护善良,文革中就不会有那么多无辜的冤魂。也有人问法轮功是否搞政治,我们从来没有任何政治主张和诉求,只是呼吁停止这场迫害,就好比,如果您的家人或朋友被当官的冤屈了,被抓、被打,甚至被杀害了,您向人讲出真象,要求政府和人民主持正义,那您是搞政治了吗?您是捣乱社会秩序吗?

    回顾历史,一切迫害正信的从来没有成功过,法轮功已在世界深深的扎下了根。现在江××及其随从已在世界多国被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等罪起诉。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2003年1月20日成立,本组织的宗旨是“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仅我们双台乡为例:1999年7.20迫害时,双台乡政府对全乡大法弟子铐在铁椅子上毒打、游街、强迫曝晒、关车库、喂蚊子、不许睡觉,男女几十人关在一间小屋里;冬天逼迫大法弟子赤脚站在冰雪地里、铐在树上冻、不让吃饭、非法关押40多天、勒索钱财等等。大法弟子王素梅是双台乡肖家埠村人,被双台乡派出所邪恶之徒邵向党、高乃华、姜廷深和昌邑610多次非法抄家、绑架、关押,在被逼无奈下于2001年流离失所,邪恶之徒于2003年春天的一个晚上非法抄王素梅的家,由于做贼心虚抄了王素梅邻居的家,并赔偿了800元钱。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了真象,明白了法轮大法好。多谢您读完这信,如果您能从中了解真象,那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因为您能分清善恶,善待法轮大法,将会为您和家人带来未来无限的美好。请您牢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山东昌邑大法弟子
      2004年12月18日

    附:昌邑市双台乡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名单公布于众:
      张天辉:昌邑市双台乡原党委书记。
      殷贵英:昌邑市双台乡现任党委书记。
      黄国磊:昌邑市双台乡原乡长。
      徐 亮:昌邑市双台乡现任乡长。
      邵向党:昌邑市双台乡派出所原所长。
      李照武:昌邑市双台乡派出所现任所长。
      高乃华:昌邑市双台乡派出所原副所长。
      李尊恒:昌邑市双台乡派出所现任副所长。
      姜廷深:昌邑市双台乡派出所恶警。
      侯廷臣:昌邑市双台乡派出所恶警。


    发生在广州的人权犯罪、打击报复

    善良的人们,一桩对依法举报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打击报复,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对善良好人的邪恶迫害正在你们身边发生,请大家予以关注,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这场迫害的真象,支持正义与善良。

    原广东电力工业学院副教授张孟业,是一位66岁的法轮功学员。未修法轮大法之前,十几年四处求医,尝试十余种气功,都无法控制他的肝硬化、肝腹水病情的持续恶化。但修炼法轮大法短短八个月,他的病奇迹般消失了,身体健康,红光满面。

    他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而遭受江氏集团的多次严重迫害。非法劳教、拘禁两年多,以及在黄埔区“法治学校”暴力洗脑班遭受的折磨,使他身心受到很大摧残。

    去年全国最高检察院在全国开展严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并广而告之,凡是受到司法职权侵权的受害者可以提起申诉或控告。据此,2004年10月,张孟业夫妇向广州市检察院进行举报,把黄埔区“法制学校”、有关公安司法等国家公职人员用虐待、暴力残害坚持信仰的善良修炼者、迫害他本人的罪行揭露出来,揭露政法机关对这些犯罪的不作为、包庇,对受害者的敷衍塞责。这些本是一个公民对自己基本权利的行使和维护,可是他们却受到610办公室、相关被告人的嫉恨。被告公然授意广州公安再次强行绑架张教授进行新一轮迫害。

    12月4日,恶警乘张教授要去买菜之机,突然包围上来进行绑架,受到张教授夫妇强烈抵制而未能得逞。恶警反锁张家大门,切断水电和粮食供应,并在小区派驻一批恶警、打手日夜监视。

    大家看看:是谁在破坏社会稳定?谁在扰乱社会秩序?谁在违法犯法?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做好人有何罪?响应最高检察院的号召举报揭露违法犯罪侵权有何罪?年关将近,放着社会上抢劫、盗窃的坏人不管,却动用大量警力、人力对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大肆抓捕、打击,残酷迫害,难怪社会上歪风邪气日日窜升,治安状况天天恶化、犯罪猖獗。

    广州的某些国家公职人员公然无视国家法律,在众目睽睽之下利用职权强行绑架举报他们人权犯罪的合法公民,肆意进行打击报复,公理何在?大家记忆犹新的是,当全国最高检察院严查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开始提出之时,最高检副检察长王振川强调:“决不能在查办侵犯人权犯罪的执法活动中,发生侵犯人权的行为。”“对这些侵犯人权犯罪案件,无论发生在什么领域和部门,无论涉及什么人,包括发生在检察机关的,都要坚决查办,依法追究。”可是广州市检察院却以涉及人权犯罪的是“政府行为”为由拒绝受理举报,以致在广州出现上述那一幕嚣张之至的人权犯罪,这不是对最高检“严查”的践踏吗?是不是政府机关、公安机关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违法犯罪而不算罪呢?国家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岂不等同一纸空文,市检察院、政府部门、公安机关都可以不执行宪法和法律了。如此徇私枉法,又怎能“依宪治国”、“依宪行政”、“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执政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省委书记张德江、省长黄华华分别代表省委常委和省政府向社会公开作出的五项廉政承诺又何以体现?

    目前社会物质财富虽然丰富了,道德、精神文明却滑落到低谷,黄、赌、毒泛滥,损人利己成风,追求名利不择手段,不讲良心,趋利忘义。是法轮大法(即法轮功)从根本上改变了修炼者的人心,指导他们以“真、善、忍”为标准,通过身心的全面修行而达到身心健康,道德与精神升华,以修炼后的高境界行为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影响带动周围人们向善的心,促进了社会道德的回升,得到社会的赞誉,也因此法轮功迅速的传播。

    然而这却引起了当时的当权者江氏的妒嫉,容不得人们去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莫名其妙的将其视为自己执政的隐患而必除之,从而导致了这场空前残酷的迫害。

    善恶有报是天理。那些掌权、执法的人本身就在干坏事、在违法,又怎么可能给人民一个真正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江氏一伙对善良修炼者的人权犯罪太逆历史潮流,给社会制造了太多的负担和冤案,犯下了无边的罪孽。现在它们已经在世界十多个国家受到起诉,他们最终逃不脱天理和人间法律的严厉制裁!这场迫害决不会长久,追随江氏迫害好人的败类也必将成为江氏的陪葬。

    作为下面执行上级命令的人,你们任何人都绝对无法逃脱因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罪责和惩罚。及早停止作恶,即使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自己的亲人着想啊!

    在此我们也要求省、市政府机关的领导和政法部门领导切实制止并追究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还善良民众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我们相信,张教授遭遇的人权侵害事件只是冰山一角。作为省、市政府的首脑官员不能坐视某些国家公职人员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犯罪,迫害善良而不管不理,否则只会为这一方土地带来无尽的灾祸。

    张教授夫妇生命一旦有什么危险,我们一定要彻底追究有关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和幕后主使者的罪责。

    广东大法弟子
    200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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