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月20日】2005年1月18日,新华社把四年前的天安门“自焚”骗局又翻炒了一遍,号称组织中外记者采访了当事人。其实,早在2002年4月,江泽民集团就已经组织过同样的所谓“中外记者”采访。中共每次都要强调有“外国记者”,不过是想让消息封锁的大陆百姓以为西方大报也在配合江泽民集团搞揭批运动。如果真有这样的东西,早就内销到“人民日报”的头版头条了。这次中共再炒冷饭,不过是江泽民集团强弩之末、无奈的挣扎而已。“自焚”骗局相对于江泽民集团制造的其它数十起对法轮功的诬陷栽赃,确有其独特性。别的杀人自杀案,更多是把精神病人发作的事例栽赃到法轮功头上,是属于利用社会上现存的杀人案来栽赃。从那些电视画面上,也可以很明显的看出那些当事人精神不正常。这样的案例对于老百姓不具足够的说服力。而“自焚”伪案是江泽民集团和中共从头到尾、无中生有、精心布置的一场用来煽动全国人民仇恨的世纪大骗局:
人员策划──“自焚”参与者有老有少,有母有女,有壮男,有大妈,还有花季少女。这是打动人心的最佳搭档;
现场准备──中国警察本来是不背着灭火器巡逻的,那天,天安门广场意外的存放了很多的灭火器材;官方记者更是早就知道了将要发生的一切,有备而来;
声像效果──麦克风能录下洪亮的口号,摄影师能拍到各种大特写,甚至抓拍到小孩揪人心肺的喊妈妈的镜头,做足了感官刺激;
事后制作──正好有一个“自焚”未遂的刘大妈,在电视上把整个过程娓娓道来,加上医院里的采访,当事人亲人、朋友的声讨,一出煽动亿万百姓仇视法轮功的骗局就这样出笼了。
正是因为太有毒害人的效果,江泽民集团和中共就把这个“自焚”伪案作为向全国人民甚至外部世界证明其镇压的合理性的最重要依据。几年来,中共媒体对“自焚”伪案一再重复宣传,不断去对所谓的当事人进行追踪采访,在各种揭批材料中反复引用,甚至把“自焚”伪案收录到小学课本(“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中的《思想品德》第十册)。可以这么说,中共江泽民集团和中共把“自焚”伪案上升到了它们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视“自焚”伪案为维持这场史无前例的灭绝人性的迫害的救命稻草。
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有人问,如果法轮功是被冤枉的,神灵如何能让江泽民集团的阴谋得逞,竟要把法轮功逼入死地呢?
错了,江泽民集团的阴谋根本没有得逞。江泽民集团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自焚伪案,竟成为它们自己的滑铁卢。
中央电视台录像的慢镜头清楚无误的显示出“自焚”现场的刘春玲是被警察击打死亡的。录像中有关王进东打坐的姿式、灭火后两腿间夹着的塑料瓶,记者和刘思影的对话,摄影师如何到场等等的许多破绽,都充份证明这场“自焚”事件是江泽民流氓集团为了诬陷法轮功而恶毒设计的一场骗局。
在“自焚”动机上,中共更是捉襟见肘。《焦点访谈》在2001年1月30日抛出“自焚”案时,反反复复地宣称“自焚”是为了“圆满升天”。可这根本就说不通。法轮功不让杀生,更不能自杀。“圆满”本来就是宗教中的词汇,同“要你去死”毫无关系。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有数十万法轮功学员的台湾,哪怕在镇压之前的中国大陆,都没有“自焚升天”。在2002年5月,所谓的“自焚”者王进东面对西方媒体,也不得不承认,法轮功没有教他自焚。
中央电视台在“自焚”伪案发生一年之后采访天安门“自焚”伪案参与者刘云芳,说到“自焚”动机时,站不住脚的“圆满升天”已经无影无踪。刘云芳说是“来向人们说明真象”。讲真象不就是要澄清江泽民集团的谎言吗?怎么能跟“自焚升天”扯到一起呢?新华社2002年4月7日也报导,另一名所谓的“自焚”者陈果向记者们说,她也想要“更多地参与维护大法的活动”。可见,在“圆满升天”之说站不住脚、无法骗人之后,伪案制造者不得不改变另一套说法。
然而,从1999年至今,无论中国大陆和海外的法轮功学员,都一直在讲清真象,国际社会对于法轮功学员五年多来和平理性坚忍的讲真象、反迫害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么长久的时间和这么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又有谁象参与天安门“自焚”伪案的那几个人一样,用自杀自毁的极端方式去讲清真象呢?“自焚”到底是维护还是破坏了大法?到底谁是真正的受益者?不就是导演这出骗局的江泽民集团吗?
中共越是把镇压的合法性浓缩到“自焚”案上,“自焚”真象就越具有一锤定乾坤的巨大力量。这就是江泽民集团对传播“自焚”真象,特别是电视插播“自焚”真象,害怕得要死的根本原因。
中共的谎言就是谎言,它辩解一千遍也成不了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