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9月15日】为什么要履约?无论是重如山的誓约,还是轻轻的口头承诺,至少在古代,哪怕是并不算遥远的几百年前,人们对承诺郑重而严肃,诺不轻许,言出必行,不论时日长短,不讲条件代价。“一诺千金”并非夸张的形容,而是恰如其分的描述。一个生命的未来,自己决定,自己选择。那么承诺一旦作出,作为一个生命,宇宙就已经按照你的诺言、这个愿望重新安排了你的未来,和等待你承诺兑现的人的未来,别人的未来已经因你而改变。如此,已经等于欠下别人的未来一笔债,诺言有多重,债务有多大。善者得善,实践了承诺者,将得到一切生命的赞许;不兑现诺言者,将承担别人的未来,付尽自己所有能付出的代价。现在,人们往往能看到前者,而看不到后者,因此,有人轻易的食言、毁约,而不知道,自己将因为毁约而付出更大的代价,因为,毁约还有欺骗的罪。
所有来在人间的大法弟子,都是承载着自己宇宙体系全体生命的生命而来的,甚至承负着更多生命的命运,都曾经向这些生命发誓要救度他们的,责任之大,难于言表。还在家里等待结束的同修,大家都在等着你们,你曾经的神圣誓约兑现了之后,这一切才会结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