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7月31日】此通告立即发往长春朝阳沟劳教所。(JL-0006号)2004年7月23日
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对法轮功学员進行残酷迫害,所长王延伟、王建刚、管理科科长张凤鸣等策划、指挥,由一大队吕炙声、李忠杰、二大队杨光、朱彬、三大队陈立会、刘文瑞、原四大队付国华、范盛禄、五大队朱德春、虞铁、原六大队李忠波、王涛、七大队刘爱国、教育科陈开义、高志禄等相关管教人员具体实施迫害,以嘉奖、减刑为诱饵唆使犯人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公开施暴、滥用刑具、肆意虐待、逼迫超负荷干活,长期不让睡觉,逼迫写放弃信仰,在精神和肉体上進行双重折磨。经查实,至少18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伤、致残。
本组织根据“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的追查原则,对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负有主要责任、犯有严重罪行的人员進行追查,下面是第一批追查对象及其部分犯罪事实:
王延伟、王建刚(所长):朝阳沟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总指挥,亲自策划、指挥大规模集体迫害,并在监视系统中观看及指挥,对该所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致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大队队长吕志生、李光杰、二大队队长杨光、朱彬、三大队队长陈立会、刘文瑞、原四大队队长付国华、副队长范盛禄、五大队队长朱德春、虞铁、原六大队管教李忠波、王涛、七大队队长刘爱国、教育科陈开义、高志禄等人,采取迫害的方式有:逼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超强度的劳动(在地板革厂、空心砖厂及农业劳动等),指使刑事犯進行毒打,不许睡觉、罚站、罚蹶着、拳打脚踢、棒打火烤、水浇冰冻、烈日曝晒、上警绳、电棍电击、往伤口上撒盐和洗衣粉猛搓,施用“万箭穿心”(用牙签往手指甲、脚指甲里面扎)、“坐板”等酷刑,超期关押,强行灌食,敲诈勒索家属等。加上疥疮病的蔓延,朝阳沟劳教所不予治疗,反而以“拍疥”(用硬方木和塑料抽打疮面)的酷刑折磨学员。当场被打死的学员,随即被拉到西院(朝阳沟火葬场)火化,并弄假证明以欺骗死者家属,掩盖罪行。
以上所有参与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已触犯了刑法232条故意杀人罪,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238条非法拘禁罪,239条绑架罪,246条侮辱罪,诽谤罪,247条刑讯逼供罪,295条传授犯罪方法罪,397条滥用职权罪。鉴于此,“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将他们列为重点追查对象進行立案追查,進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進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上述人等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有条件的可以带到国外邮寄给我们。中国实行网络、电信监控,请您注意安全。本组织将对您的正义之举给予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对于因受蒙蔽或胁迫而曾经参与迫害的人员,如果证实已经悔过且已停止迫害,幷积极主动配合本组织的追查行动,有立功表现者,本组织将酌情考虑免于对其進一步的追查和起诉。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国际”旨在帮助和协调全球的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追查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 被迫害致死的部分法轮功学员名单与案例(17人):
张全福(吉林省白山市,65岁),张启发(吉林省白山市),隋福涛(约吉林省柳河县,30岁),白晓钧(吉林省长春市,35岁),岳凯(吉林省榆树市,29岁),李秋(吉林省长春市,41岁),田俊龙(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45岁),丁云德(吉林省通化,55岁),郑永平(吉林省白山市),徐锡军(吉林长春,29岁),黄宝臣(吉林省榆树市,65岁),于显江(吉林省长春市,51岁),王吉年(吉林省白山市,28-29岁),李传文(吉林省梅河口市,54岁),高成吉(吉林省白山市,52岁),张胜起(吉林省白山市,35岁),郑福祥(吉林省榆树市,35岁)
案例1:白晓钧,男,35岁,吉林省长春市,原东北师范大学讲师,2000年7月18日,白晓钧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抓捕,被判劳教1年,在长春市奋進劳教所期间白晓钧的臂、腿被殴打致伤并被感染严重疥疮,生活不能自理。2002年4月,第二次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四大队并被判劳教3年。2003年6月初,白晓钧已被迫害得无法進食,6月底被转至一大队,被管教赵建平当着全大队法轮功学员的面打,7月18日,白晓钧被迫害致死。据悉,其弟白少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毕业,多次被非法劳教,关押在北京团河劳教所,历经酷刑折磨。其母亲也是法轮功学员,因上访被警察打伤,至今流离失所,下落不明。
案例2:张全福,男,65岁,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县林业局三岔子林场职工。两度進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于2001年1月释放,在家期间公安人员多次上家骚扰。2002年3月6日晚又被公安人员带走,拘留后被非法送入朝阳沟劳教所劳教(六大队二中队)一年。在所期间受尽折磨,肌肉萎缩失去走路能力、便脓便血、满身疥疮、骨瘦如柴,临死之前还被毒打一顿,于2003年1月8日凌晨去世。其子张启发,男,38岁,亦被非法关押长春朝阳沟劳教所,2003年1月18日释放回家,身体浑身上下都是伤痕,皮肤又黑又硬,长满了硬刺、硬疮、双腿疼痛难忍不能走路,呼吸困难,口齿不清、痛痒难忍、排泄困难,于2003年1月19日去世。白山市江源县三岔派出所(439-3736663)于2003年4月13日证实了张全福、张启发父子都已死亡的事实。
* 长春朝阳沟劳教所的非法迫害: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自2000年开始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2000年12月被吉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法轮功”劳教人员教育改造基地,省委书记王云坤和副书记林炎志从2001年底亲自策划、指挥大规模集体迫害,所长王延伟、王建刚、党委韩书记及驻所检察官等均在监视系统中观看、指挥。江氏集团为了镇压法轮功,拨专款400万修建了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新所区,于2002年1月18日迁入新楼,全省各地被非法判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均被集中到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为掩盖该所用暴力迫害法轮功,中央电视台将其鼓吹为“先進”,于2002年2月27日的全国新闻联播节目报道。2002年3月5日长春法轮功学员利用有线电视插播向世人播放了“天安门自焚内幕”等事实真象。王云坤在2002年3月下令要求“三个月内法轮功‘转化率’必须达到95%,不惜采取任何手段和代价,剩下5%判刑”。2002年4月6日起,该所每隔2—3个月开始進行所谓的“转化攻坚战”,利用万伏电棍、警棍、警绳、稿把、手铐、三角带、板斧等各种刑具,采用各种暴力方式摧残所有法轮功学员(约400余名),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上级部门对此不追查,该所还被评为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虽然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极力严密的封锁消息,但仍有大量的迫害事实被曝光。
附:
·江泽民及其追随者在多国被起诉(含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的诉讼)
被告 | 起诉地点 | 起诉时间 | 被告罪行 |
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 北京 | 2000年8月29日 | 违反国家宪法 |
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 联合国 | 2002年10月17日 | 酷刑迫害 |
江泽民 | 美国 | 2002年10月22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 比利时 | 2003年8月20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 | 西班牙 | 2003年10月15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 台湾 | 2003年11月17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等16名中国官员 | 德国 | 2003年11月21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 | 海牙国际法庭 | 2003年11月26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 | 韩国 | 2003年12月26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罗干 | 冰岛、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 | 2003年9月8,11,16,18日 | 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
周永康(公安部长) | 美国 | 2001年8月27日 | 酷刑虐待、非法监禁、反人类罪 |
李岚清 | 法国 | 2002年12月4日 | 酷刑罪 |
刘淇、夏德仁 | 美国(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 2002年2月7日 | 滥施酷刑、残忍、反人类罪行 |
赵志飞(湖北头目) | 美国(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 2001年7月17日 |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
吴官正 | 塞浦路斯 | 2003年10月27日 |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
潘新春(中领馆副领事) | 加拿大(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 2003年8月1日 | 诽谤罪 |
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 法国 | 2004年1月28日 | 煽动屠杀和迫害罪 |
《华侨时报》 | 加拿大 | 2001年11月1日 | 诽谤和煽动仇恨 |
《星岛日报》 | 加拿大 | 2001年12月19日 | 诽谤、过失及煽动仇恨 |
《侨报》《星岛日报》 | 美国 | 2002年5月23日 | 挑起仇恨和诽谤 |
王渝生(“中国反邪教协会”理事) | 瑞士日内瓦 | 2004年4月16日 | 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 |
薄熙来(原辽宁省省长) | 美国 | 2004年4月22日 | “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 |
王太华(安徽省委书记) | 美国 | 2004年5月24日 | 种类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 |
王旭东(前河北省委书记委书记) | 美国 | 2004年6月21日 | 种类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 |
·江泽民等45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被加拿大皇家骑警列入监视名单
加拿大皇家骑警已经将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刘淇、王茂林、刘京等中共首脑、“610”负责人,省政府官员薄熙来、闻世震和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官员苏境、万家劳教所官员史英白等不法人员列入监视名单。截止1月底,已有45名各级中共党委、“610”负责人、政府官员和劳教所不法人员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骑警的监视名单之中。这些人如试图进入加拿大,即会受到调查,结果可导致被拒绝发放签证、或被禁止入境,甚至会因其犯下的“反人类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诉。「追查国际」已经收集到更多参与迫害的人员名单和证据。提交45人名单只是行动的开始,有关部门已经准备接受更多的名单。
·江泽民等102名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已提交美国政府
2004年3月9日,「法轮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王茂林等102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这些人员入境美国。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