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1月18日】明慧记者华府报导:11月17日,美国国会外交关系委员会副主席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资深民主党党员汤姆-兰托斯(Tom Lantos),以及中东及中亚小组委员会主席伊莉娜-罗斯-雷婷恩议员(Ileana Ros-Lehtinen)致信玫琳凯公司董事长兼执行总裁罗杰斯先生,要求玫琳凯公司立即废除其中国分部要求销售人员在提到法轮功或任何其他宗教、精神、政治运动的“行为规范声明”上签字的决定。三位颇具影响力的国会议员在致玫琳凯公司董事长兼执行总裁罗杰斯先生的信中说:“我们非常关注玫琳凯公司(Mary Kay Inc.)关于积极执行中国压制中国公民参与宗教和精神(信仰)组织的法律的决定,因此给您写信。…我们要求玫琳凯公司立即废除其中国分部要求销售人员在提到法轮功或任何其他宗教、精神、政治运动的‘行为规范声明’上签字的决定。”
信中说:“自从1999年以来,中国政府有计划地残酷迫害法轮功精神运动。中国政府把法轮功定为X教,把上万名法轮功学员投入监狱、洗脑班、劳改所和精神病院。据美国国务院报导,已有几百名法轮功学员在被监禁期间因酷刑、虐待、或忽视而致死。因为惧怕死者亲属看到死者身上的伤痕,这些学员的尸体被立即火化。对那些稍微幸运一些没有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中国政府企图用高压洗脑的攻势强迫他们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
国会议员们并在信中对玫琳凯高级管理层讲述了美国政府对中国镇压法轮功一事的态度。信中说:自从1999年镇压以来,美国从最高层都在抗议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恐怖迫害。就在去年,布什总统在给国会的信中说,美国“一再向中国政府强调它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是非法的”。参众两院都反复呼吁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因此,我们得知贵公司的决定,并从贵公司在达拉斯总部的职员那里确认这一消息后感到异常震惊。贵公司要求其在中国的几万名销售人员在一份“行为规范声明”上签字,要他们表态今后既不修炼法轮功,也不支持法轮功。据法轮功代表说,已经有几名玫琳凯公司的销售人员由于不愿意签字而被解雇。我们还从贵公司职员那里得知贵公司在中国的分部是2003年8月颁布这一指令的,不过国际总公司需要颁布另一个指令纠正这一政策。
国会议员们在信中说:“贵公司在中国政府实施其对中国国内的一个精神运动的残酷迫害中……这一决定是昧着良心的。贵公司可以要求其在中国的所有销售人员遵守中国的法律,可是贵公司的行为规范仅仅提到了禁止参与法轮功的法律,这表明贵公司的所为是为了鉴别并解雇所有的法轮功学员,或是强迫法轮功学员为保住他们在玫琳凯公司的工作而写书面声明放弃他们的信仰。虽然我们并不是要求贵公司积极抵制中国限制法轮功以及其他宗教、精神运动的法律,我们在听说一个美国公司,尤其是一个宣称‘上帝至上’的公司,会愿意在中国政府残酷的迫害中扮演这样一个帮助鉴别并迫害一个精神运动的角色后,[仍不免]非常震惊。”
三位国会议员并在信中要求玫琳凯公司立即废除其中国分部要求销售人员在提到法轮功或任何其他宗教、精神、政治运动的“行为规范声明”上签字的决定。
国会议员们说:“中国政府无疑会因此而感到不快,可是玫琳凯公司在中国这样一个面临失业率持续上升的国家雇用上万名中国公民,中国政府除了默许玫琳凯公司符合道德原则的决定外,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