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2日】我是一名中学生,同时也是一名以真善忍为标准的坚定的法轮大法修炼者。1996年,我有幸得大法,身心受益,从此走上了一条以“真善忍”为指导的修炼之路,当时我11岁,上小学三年级,每天写完作业,便与父母及一些功友共同看法轮大法的书籍,他指导我们如何为他人着想,在矛盾面前首先想是不是自己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做一个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益处的好人,在心灵深处埋下了善良的种子。于是,在矛盾面前,我学会了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不和对方一样的争、斗,无论老师或同学,都公认我是一个好孩子。这样和谐的生活直至99年的“7.20”。我清楚的记得那一天,全国所有的新闻媒体电台电视台都转播中央台诬蔑大法宣传的一面之词,诋毁我们最尊敬的师父──法轮大法的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我清醒的知道宣传机器的造谣。我们本着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没有组织、没有名册,想学就学不想学就走,更没有等级,各地辅导员也只是义务联系人,义务教功。当年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的《转法轮》每册定价12元,而99年7.20以后一本强行卖给各级单位的诬蔑大法的书却要几十元,试问,到底谁在敛财?
紧随谎言而来的,是残暴、疯狂的镇压,我们失去了和平合法的炼功环境。书籍也被非法夺走,上访的权利也被剥夺,凡是法轮功学员,可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直接劳教、判刑,律师不得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法院也不受理学员的上诉,各级信访办成了警察抓捕、关押善良学员的拘留所,大法学员失去了一切申辩的权利,还要承受集古今中外一切最邪恶镇压手段的迫害!
残酷的迫害没有令以维护真善忍道德准则为己任的大法学员裹足不前。面对迫害,大法学员只想让人们了解大法,明白真象。为了向政府,向国家领导人说一句“法轮大法好!”我母亲毅然动身去北京上访,临行,带了一封我父亲以党员身份写给党委书记的上访信。此行并不顺利,母亲在长春站买票时被警察抓回本地拘留所,罪名是“扰乱社会治安”。听到这个罪名时,我十分诧异,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义务,难道履行次义务也是“扰乱社会治安”吗?派出所警察搜出了我父亲的上访信,于是我父亲也被不法人员以“扰乱了社会治安”为名判劳教两年。这是我们第一次父子分离。
为了让天下更多的人明白真象,2000年5月,母亲再一次踏上开往北京的列车,在北京的所见所闻,证明了无数个真象传单上的事实──天安门前布满了军警便衣,混杂在人群中,发现有在上诉无路、信访无门的情况下到广场前打出“法轮大法好”横幅的大法学员,便一群饿狼似的扑上去,拳脚相加,全然忘了自己身为执法人员,居然对手无寸铁的善良民众下毒手。20多天后,母亲被本地警察接回拘留了七天。
02年3月,父亲从劳教所回来,瘦了很多,使我几乎认不出来,久别的团聚,应该是温馨平静的,但是迫害并没有停止,不法人员监控电话、手机和平时的一举一动。暂时的平静,是在酝酿下一个更加无耻的阴谋。
我们一家三口的第二次分离发生在快过春节的时候,那是一个昏暗的下午,市公安局来了一伙人,说是来了解了解“情况”,刚一进门,便随手掏出准备好的传单扔在地上,然后故作惊讶的说发现了“证据”,而后按照已经编排好的剧本的出场顺序,又一个警察跑进来奉“上面”的命令掏出搜查证,先带走我父亲,又把我家翻得乱七八糟,把我母亲也抓走了。没有留下任何手续和说法,杳无音讯的“收工”,不准探视。
又是一个寒冷萧瑟的春节,春节对于我,已无其它意义了。得知双亲被劳教,是春节以后,探视他们时,看守所的警察说,人已经“送走”一个多月了。
劳教所的情况是一般人很难知道的,造谣的宣传机器不遗余力的欺骗老百姓,说劳教所用“春天般的温暖去转化法轮功的‘顽固分子’”,对此我不禁要问转化按照“真善忍”修炼的人,往哪里转化?大法学员亲身经历见证的却是血淋淋的事实,这不是道听途说,而是用大法学员的鲜血写成的事实──我父亲第二次在家里“扰乱社会治安”而被劳教,送到吉林省九台劳教所当天,同行的大法学员孙世忠因拒绝警察的无理要求、坚持修炼“真善忍”,被活活打死,案发后,凶手又百般逃脱罪责。
我中考后,母亲被放回家,一年后,父亲才回来,头发白了许多,原本消瘦的身体更瘦骨嶙峋。这所有的一切,还只是我所知道的无数个法轮功家庭与学员遭迫害的冰山一角,沧海一粟。截至2004年10月31日,经民间渠道核实的法轮大法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已高达1101起。
自从江氏集团出于一己私利,发动这场残酷的“文革”式迫害运动,五年来,中国大陆的大法学员,顶着各种压力,义无反顾的向中国民众讲清真象,为此,他们或被抄家,或被抓捕、劳教、判刑,或被迫流离失所,或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我相信正义,也相信中国的人民是相信正义的,世界的人民是相信正义的。随着法轮大法在世界的洪传,善良的人民在觉醒,迫害大法的元凶被告上多国法庭,邪恶愚蠢的伎俩再也无法蛊惑人心,不久的将来,恶人被绳之以法,真象将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