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26日】2004年8月1日,我们单位举办洗脑班,我们被迫参加了。在此期间恶人要求我们讨论时发言,并记笔记,我们正念拒绝。8月31日,保卫部长李胜利说:今天你们都要写保证,写了就让你们回家,谁要不写就把谁送到区转化基地,所有人员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陪护人员的费用)都从你们工资中扣,你们的工资不够,扣家人的。并一一问我们写不写?我们回答不写。李胜利气急败坏的说:不写现在就走。
恶徒把我们强行押送到区转化基地,把我们关在二楼,铁门,铁窗。李胜利说:一人一个屋,你们坐在门口看着(指保卫人员),谁也不能出门,谁出门用脚踢。
这时我想起师父的话:“身卧牢笼别伤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静思几多执著事 了却人心恶自败”(《洪吟二――别哀》)我们是大法弟子,正念正行,不能受邪恶摆布,我们坚持集体学法,集体炼功,集体发正念,集体绝食,终于在9月20日前我们先后回了家。
在没有拘留证,使唤证,监视居民证的情况下610办公室把我们监禁18-20天,这是违法,知法犯法,难道这就是中国公民享受的民主自由和人权吗?他们对大法弟子的监禁说成是转化学习班,众所周知,大法弟子都是好人,难道要把我们转化成坏人吗?这是践踏人权的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