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17日讯】我1998年得法。学法之前,我身体不好,有多种疾病。学法炼功后,病魔消失一身轻。99年7.22大法被诽谤,师父被诬陷,大法弟子被抓。我们失去了学法炼功的环境。面对铺天盖地的谎言,我曾先后去了市政府和省政府上访被抓。我决定進京护法。十月中旬,我去了北京。当时北京到处都是警察,三步五步一岗。我和许多大法弟子一样,心里想着一件事。让中央领导了解法轮功,给法轮功学员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我们每天学法,白天到天安门广场去接進京护法的大法弟子。大约半个月后的一天,在去天安门的路上被警察抓捕。
当天后,抚顺来接我们的警察问我说:“你们村还有谁来北京了?”我说不知道,他们狠狠的打了我一拳,我差点向后倒去。恶警说回去好好整你。我被押回到当地派出所,警察说:“你要不炼了就送你回家。”我说:“法好,身体好,炼。”就这样我被送到了拘留所。
在拘留所的十五天里,因我带去了师父的《洪吟》,我就和同监室的大法弟子一起背法、学法、悟法。管教也不停的提审我,让我放弃修炼。那时我就有一念,无论谁怎么说,坚修大法我心不动。我要跟师父走到底,决不给自己将来留下遗憾。拘留结束后,我被带到公安分局,在那里,警察让我写保证,今后不進京,不上访,不炼功。我不写。家人找来了亲戚,是政法委书记来说情,劝我签字不再炼功。被我拒绝。警察说:“你再不签字送你去马三家。我心想送马三家也不签字。儿子急了,打了我一个嘴巴子,我心不动,还是不签字。家人替我写了保证,让我签名,我坚决不签,儿子又打了我一个嘴巴子,丈夫一看我不签字,便和亲戚一起抓着我的手强行写上了我的名,警察答应让我回家,但必须交5000元押金。由于家里生活困难,大儿子从部队转业不久,二儿子又在部队当兵,所以东挪西借才凑足了5000元。
讲真象的初期,真象资料不多,我就自己写“法轮大法好“出去贴。一天早晨三点多钟我出去贴,从村西头向东,每家门上贴一张。当我又贴完一张后,突然村警在距我五、六米远的旮旯里站了起来。由于有月亮,我看得很清楚,他在看着我。我有点紧张,但我没有后退。心里想着,怕什么,师父在保护我呢,我边发正念边大步向前走去。又有一次,同修给我送来了大张红色标语,写的“法轮大法好”我想应该贴在电线杆上,让来往的行人都看见。一天早上,我悄悄的走出家门,上了大道,从东向西每根电线杆上贴一张,贴的过程,路上没有行人,没有汽车,贴完了便有汽车通过,我知道这是师父的安排,是师父在保护我。随着真象资料的不断增多,我不仅把真象资料放在各家的门缝里,信箱里,也常常把资料放在汽车上、游乐场所等人多的地方。我时常利用上市场买菜的机会向对方面对面的讲真象。正法已接近尾声,我会按师父的要求,继续做好三件事,不忘自己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不负师父的慈悲苦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