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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因修炼屡遭迫害 妻子投书申诉恶人


    文/胡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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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11月25日】大法学员张青树,男,58岁,农民,家住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石坝村7组。在修炼前,张青树身患多种疾病,最严重的是晚期肺结核,9年不能劳动,生活不能自理。修炼大法后,在短短的几个月内,所有病痊愈,能下地干体力活,也为家里省去了大量的医疗费。张青树感激法轮大法给了他第二次生命。

    江氏迫害大法后,张青树曾多次進京上访证实大法,要求还大法以清白,但每次均遭邪恶之徒的残酷迫害。其中包括人被逼坐在小凳上,双腿并拢,腿间夹一张薄纸,如纸掉下来就得挨打。恶人还想出许多恶毒的方法迫害他,最令人发指的是将张青树的胡子、腋下和阴部的毛拔下粘在手背上,密密麻麻的粘满,还不准动。简直如禽兽一般无耻!张青树被折磨得旧病复发,奄奄一息,才让家人领了回来。

    2004年6月3日,张青树在赶集的途中又被派出所恶警非法劫持。 7月22日,恶人们才给了其家人一张所谓的逮捕通知书。

    在下面张青树妻子胡秀琼的申诉书中,对于张青树所遭受的迫害有更加详细的叙述,其妻要求立即释放张青树,及追究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 * * * * *

    申诉人:胡秀琼,女,52岁,农民,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石坝村7组。
    申诉理由:申诉人的丈夫张青树,男,58岁,农民,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石坝村7组。因丈夫被温江区和盛镇武装部部长(610头目)胡冬祥,派出所警察王景善、李代春多次迫害,至今仍被无理关押,特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1.请求立即停止对我丈夫-张青树的无理伤害,将他无条件释放。
      2.赔偿多次抄家抢走的财物及5年来因遭受迫害所造成的一切精神和经济损失。
      3.对在我丈夫身上实施的人身侮辱公开道歉。
      4.追究迫害我丈夫的610头目胡冬祥、派出所警察王景善、李代春的直接责任,以及与他们勾结在一起实施迫害的政府官员、劳教所恶警、乡村干部的相应责任。

    被迫害事实:

    我丈夫在修炼前身患多种疾病,最严重的是晚期肺结核,9年不能劳动,生活不能自理。修炼大法后,在短短的几个月内,所有病痊愈,能下地干体力活,也为家里省去了大量的医疗费。我们全家感激大法,是大法的神奇救了我们全家,特别是我丈夫更从内心深处感激李洪志师父,感激法轮大法给了他第二次生命让他知道了怎么样做好人的道理。

    1999年7月20日,江××开始血腥镇压法轮功,对大法進行了文革似的铺天盖地的造谣和诽谤。我丈夫说不出的心痛,经常彻夜难眠。大法是在教我们做好人哪,错在哪里?!修炼真善忍都不准,难道推崇假恶暴不成?为了给大法讨回公道,我丈夫多次進京上访,因此遭到残酷的迫害。

    2000年1月3日,我丈夫進京上访,结果上访不成反遭抓捕,温江公安和和盛镇610、派出所在归途中问他还炼不炼,我丈夫坚定的回答:“功要炼,好人也要做。”我丈夫的回答激怒了他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将他直接送到温江看守所非法关押30天,在看守所里,每天被强迫剥铜丝10斤以上,完不成就罚站。

    2000年4月,我丈夫再次進京上访,上访无门,信访局成了抓人的公安局。我丈夫被抓回后,把我们家抄了个底朝天,并索要罚金6000元,我们没有现钱,他们中有人说:没钱?没钱就用花树顶!他们象强盗一样将我家花树挖走160多棵(60多元一棵),气得我大骂:“土匪!强盗!”

    这是哪家的王法?没有信仰自由?没有上访权利?我们国家《宪法》里不是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有上访、集会、游行的自由吗?为什么这些恶人就敢这样无视《宪法》、践踏《宪法》、剥夺公民的权利呢?

    2000年4月的一天,我丈夫在功友的田里干活,被镇610头目胡冬祥和派出所的人不由分说绑架到派出所,关押期间,白天强迫劳动,晚上将双手吊铐在窗户上,根本不让睡觉。过了5天,他们又把我丈夫转到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

    2000年5月,乡政府和镇610又举办所谓的“洗脑转化班”,全乡炼功人被逼去了20多人,我丈夫也在其中。白天,他们被弄到太阳下曝晒,晚上,不准進屋睡觉,让蚊虫叮咬。炼功做好人有什么罪啊?能把人脑中的信仰洗掉吗?真是天大的笑话!但恶人们是多么的霸道!只要你还炼,想抓就抓,想打就打,想抄家就抄家,想罚款就罚款,连条子都不打,没钱就拖猪牵羊,挖树子、挑谷子,只要有值钱的,他们通通拿走。谁给他们权力这样迫害善良无辜的炼功人?

    2000年6月底,派出所王景善等恶人又把我丈夫绑架到派出所关押了3天,关在没有光线的黑屋子里。6月30日刚放回家,7月1日乡政府和镇610就象疯了一样开始暴打炼功人,连打3天。7月2日早上8点多,我丈夫被他们叫去,喊声“跪下”,就开始毒打。4个彪形大汉,2人一组连续不断的轮番毒打,整整打了一天,从头打到脚心,寸多粗的竹棍被打断,又用电缆线4股拧成绳再打,我丈夫被打得全身冒血珠,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肉,衣裳裤子就沾在肉上,谁看了都忍不住掉眼泪。胡冬祥等这些没有人性的恶人,毫无愧色的说:今晚就把你吊在白果树上。边说边摔出一根大绳来。这时,我丈夫家的人赶到了,恶人们逼迫亲属写了保证,才让接回。

    7月5日,伤势还未好,我丈夫又一次進京上访。这一次,他被非法关押了7天。

    2001年8月2日,我丈夫在2大队和同修开交流会,被恶人举报,将他抓到温江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派出所恶警王景善,非法将他转到温江看守所。我丈夫对王景善说:“我们用生命都换不回你们的良知吗?!”王景善没有开腔。到看守所接待室门口,我丈夫一头撞到墙上昏死过去,他想用生命换回恶警们的良知[编注]。看守所恶警为了试探我丈夫是否真的昏过去,用电棒在他的双肩上长时间电击,双肩被电焦一大片,我丈夫都毫无知觉(被电焦的双肩流了好长时间脓)。恶警见状,怕承担责任,只好把他弄回乡政府。610头目胡冬祥通知村支书接人,村支书黎炳文见我丈夫情况严重,拒收。他们心虚,知道他们干的事情是见不得人的,都躲了。但躲得了吗?善恶终有报。

    2002年7月29日晚9点过,派出所4个恶警突然撞進我们家,将我丈夫一拳打倒在地,强行铐上手铐,欲将他绑架走,我和儿子奋力拖住不放,我丈夫向邻居大喊救命,喊声引来了很多周围邻居,恶人见势不妙,放了我丈夫,灰溜溜的走了。第二天中午,胡冬祥、余秀云等人進门就说我丈夫写了什么标语,要他去对证,说话间,冲進来7、8个派出所和镇政府的恶人,将我丈夫按倒在地,强行铐上手铐,4个恶人把他抬起扔到车里绑架走了。下午恶人又来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磁带等。恶人们将我丈夫关押了9天,不让他睡觉,昼夜用手铐铐成“龙抱柱”或大字,恶人还时不时敲打手铐,使手铐死死的嵌進肉里。9天中,仅给他吃了两小碗饭。9天后,将他投進温江看守所又非法关押了几十天,再将他私判两年劳教。

    在绵阳新华劳教所,我丈夫受到的非人折磨更是难以尽诉。我丈夫一進劳教所就逼坐军姿:人坐在小凳上,双腿并拢,腿间夹一张薄纸,如纸吊下来就得挨打。恶人还想出许多折磨他的方法,最令人发指的是将我丈夫的胡子、腋下和阴部的毛拔下粘在手背上,密密麻麻的粘满,还不准动。这些禽兽居然能想出这样卑鄙的方法来侮辱一个炼功人!他们把我丈夫折磨得旧病复发、奄奄一息,才让家人领了回来。

    2004年6月3日,我丈夫在赶集的途中又被派出所恶警劫持,我家无人,5、6个恶警象盗匪一样撬开窗户,翻進屋内,翻箱倒柜,连猪圈和装猪草的屯都翻了个遍,抄走了大法书、磁带、录音机。

    好长时间,我见不到我丈夫的人,也没有他的消息,不知道他是死是活。7月22日,恶人们才甩给我一张逮捕我丈夫的通知书。

    我丈夫仅仅因为坚持修炼大法,不放弃真善忍的信仰,不违背自己的良心,不肯依附恶人造大法的谣,遭到610头目胡冬祥、派出所恶警王景善、李代春等人以及新华劳教所恶警多次残酷迫害,还不许受害人说话,恶人们无视《宪法》,侵犯人权,执法犯法。《宪法》第33号第二款规定:公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丈夫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進京上访为大法讨回公道都是合法的,应该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近日获悉成都检察院将开展为期一年的“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作为张青树的家属,我强烈请求人民检察院以法律为准绳,明察秋毫,严惩不法官员的违法罪行,还张青树清白,赔偿多次抄家抢走的财物及5年来因遭受迫害所造成的一切精神和经济损失,并立即释放被无辜关押的中国公民张青树。

    申诉人:胡秀琼
    2004年9月

    [编者注:法轮功严禁杀生,包括自杀和自残。常人的一些方法虽然能起到反迫害的作用,但是却能真的伤及自己的身体和性命。作为大法弟子,应该时刻牢记自己是大法弟子,必须珍惜生命,避免采用常人的自伤自残行为。用大法弟子的和平理性的方式讲真象,多发正念直接清除邪恶,以及让恶人现世现报自食其果,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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