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15日】说明
我叫李智,是一位法轮功修炼者,在大法修炼中身心受益,一直坚修。从99年7.20以后至今的五年中,我经历了许多苦难和迫害。由于江氏邪恶谎言的毒害,我的许多亲朋好友都误解法轮功和我,好多都疏远了我。我珍惜一切亲情、友情,觉得有必要写出真实的经历,用真诚和善良化解误解。
这几年我的人生发生了一些大的变化,原因何在?也请我的亲朋好友们在抽空读过这篇文章后有所了解,我也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在看守所,监狱、劳教所经常把身上仅带的一点衣物和钱分给身边各种身份的人,她们中有的是我的“包夹”,也曾打过我,也曾骂过我,但我依然善待她们。好多人都觉得我们炼法轮功的人挺好的,可就是“炼法轮功”这个身份让他们敏感,其实我们很纯净。
李智
2004年9月1日
无名的承受我叫李智,今年41岁,家住四川省成都市抚琴西路欣园小区6幢2单元9号,原是新都四中教师。
我是98年3月开始炼法轮功的。法轮功修炼“真、善、忍”,教导人重德向善做好人,同时又是性命双修,既修心又改变本体,使修炼人年轻化。修炼后,我的身体变好了,人变漂亮了,思想境界提高了,一家人平静,和睦,快乐。
我以前是一个比较虚荣的人,表面上对谁都挺好,有教养,可内心深处却总是不平衡,看到别人比自己强就不舒服,就妒嫉。表面上一团和气,内心却一点儿都不坦荡,活得累。修炼法轮功后,“真善忍”宇宙法理使我从内心发生了根本改变,放淡了名利,遇事先替他人着想,遇到矛盾向内找,从此变了个人似的,活得轻松。
我父母也修炼法轮功,母亲以前患大小十余种病;父亲67岁时确诊为肝硬化,自从96年修炼后,没花一分钱医药费,病却全都好了,父亲今年已77岁,前年他还申请了第四个专利,还在为国家继续做着贡献。母亲以前患大小十余种病也都好了。老人们的健康让国家、儿女都省心,更给我的家庭带来天伦之乐。
99年7月以前,公园里,小区空地上随处都可看到炼法轮功的身影,电视、电台还时常有对法轮功如何倡导真善忍做好人的报导。
可是自从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对法轮功无端打压以后,一夜之间风云突变,从此我和我家人就开始了漫漫五年多的不得安宁的日子。我经历了:
被非法劳教1年零53天;非法治安拘留2次(每次15天);非法刑拘一次(30天);非法留滞派出所8次;非法强迫洗脑2个月;非法抄家一次;被二七看守所掠走(搜身时)现金700元;被强迫交款300元;被非法抄走价值6000余元的私人财产(一台复印机);被迫辞职;派出所、居委会、公安局、综治办等先后18次闯入我家“突查”;电话骚扰、监控不计其数;被非法关押共计478天。
我哥哥嫂嫂也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说真话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和三年,被开除工职,哥哥现在还被非法关押于天津监狱。父亲70多岁还经历了被非法拘留,被监控,限制外出,扣发离休工资,被逼迫写保证等迫害,母亲因承受不了这些巨大的冤屈和压力,2001年9月一气之下突发脑血栓,落下半身不遂……原本幸福安定的一个家,被这场迫害搅得动荡、惶恐和痛苦……
99年10月13日下午2:00,我和同修张艾黎到罗家碾一姓王的功友家里座谈修炼心得,到他家的还有其他功友,刚坐下,还未开口说话就传来敲门声,开门一看是两个警察,二话没说,一人拦住了门,一人报告去了。十来分钟后,来了六、七个警察把我们抓到望平街派出所,说是非法聚会。那天在王姓功友家楼下正坐了几十个打麻将的人,我指着楼下的人群对警察说:他们不也该算在聚会吗?怎么不抓他们?警察说:上面有规定法轮功三人在一起就叫非法聚会。
就这样我被戴着手铐,第一次被送到新都非法拘留15天。到了新都城西派出所已是晚上九点来钟,派出所派了一个60来岁的返聘的老警察,开始和我“谈话”,说我反党反社会主义,党白培养出我这个人民教师,忘恩负义,白吃共产党的饭。我说:我今天到别人家坐下来,我们还未开口说话哪来的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前在单位上班,我勤勤恳恳踏踏实实,靠自己付出辛苦的劳动吃饭,现在未上班在家相夫教子,靠丈夫上班挣钱生活,没有白吃谁的饭;我炼法轮功,强身健体做好人对社会有益,没有错。我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他电视上是如何造假诬陷法轮功的,他就一跳八丈高,吹胡子瞪眼拍桌子,上纲上线。到了午夜(十月的午夜有些冷),我有些疲倦,这时县文教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和我们学校校长来了,问寒问暖后,眼睁睁的看着我被置留在那阴森森的派出所。一会儿校长走过来低沉而又恼怒的说:“你必须做出选择是坚持炼法轮功呢,还是放弃,如果你继续坚持,我的学校就要因此受到牵连。”我说:我要炼,但我不连累你们,我辞职。
我的正式辞职决定就是在这种非常情况下做出的,太不公平了。
那天后半夜,我被关在一间办公室里,由四个男警察两人一组轮流把守,他们把椅子拼在一起,盖上被子顶着门,我坐在一张桌子旁,又冷又害怕,根本不敢、也睡不着,而家里人也根本不知道我当天夜里到哪儿去了。第二天晚上八点多钟把我送進了新都看守所,我丈夫得信后,连夜带着孩子从成都赶往新都看守所,给我送被子,一说是炼法轮功的,却怎么求情都不允许当晚送進去。无奈父子俩望着看守所漆黑的大门,含泪而去。
10月27日,我从新都回到家。11月上旬,学校彭主任打来电话,让我写份辞职申请,并写明辞职后大约五千元的辞职金(其中有两千多元的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方式,我考虑了一下,想到自己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法轮功明确教人遇事先替他人着想,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我于是想到四中校内希望工程,就在申请书上写下了真实想法,表示将五千元辞职金捐给学校希望工程,资助那些比我更需要钱的穷学子,同时注明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修炼了法轮功提高了思想境界。我的申请以公开信的形式交给了四中领导及部分教师。交信的当天夜里接近两点多钟,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县公安局,县文教局办公室主任,校办公室主任等五人就到我家,说我当天给学校的公开信是为法轮功歌功颂德,主任说要不是学校说情今天又要抓你了。我不明白法轮功有功德为什么不能歌颂呢,更何况我是要捐款做好事,顺便提到的都让他们这么害怕?
99年11月26日上午,我刚送孩子上学,回到家正在打扫卫生,电话铃响了,是营门口派出所翁志超打来的,说让我第二天早上9点到派出所会议室去开个座谈会。我信以为真,第二天送了孩子就到了营门口派出所,见到我们地区另外八个同修也来了。不一会儿,“会议”开始了,到场的营门口乡政府侯主任就宣布:从今天起在座的各位必须每天早上9点到下午5点(中午不准回家)在营门口派出所二楼学习,没有周末、节假日,持续多久要看各位的态度(即什么时候放弃炼法轮功)。如有敢违抗者,警察、警车你家里见。
天啊!什么“座谈会”,原来是把我们骗来办洗脑班,人脑子里想什么都要制裁洗掉,真是荒唐而残忍,何谈什么信仰自由。
我每天在家,一天四趟接送孩子上下学,中午孩子要回家吃饭,家里的家务几年来都是我操持,我每天还要辅导孩子练琴,复习功课,丈夫工作忙,经常出差在外,中午不让我回家,我儿子怎么办?他才只有8岁啊!我向那位主任和警察说明情况,要求中午回家照顾年幼的孩子,结果受到更大的恐吓和威胁。
有一天我在楼道里碰到两个派出所的女职工(照像的),冲着我鄙视的说:“你看你炼法轮功炼的,孩子也不管了,家也不要了,你们法轮功太吓人了。”我听了后,一下哽咽住了,眼泪禁不住的流了出来。“人民警察”把我从家骗到派出所洗脑、监禁,不许我回家照顾孩子和家人,却回过头来说我不管孩子不要家,真是强盗逻辑。
洗脑班在我们地区办了一个月后,见我们都不转化,就升级,变为金牛区洗脑班,人员扩大到三十多人,强迫每人交300元,每人每天中午吃一顿3元钱的盒饭,后来陆续有些人几天就被非法拘留或劳教了,都不退钱。洗脑班里男女老少,上至82岁的老妪,下至21岁的在校大学生,每天被强迫反复听诬陷栽赃法轮功的宣传录音。与派出所一路之隔的对面是一所小学校,为了不让受毒害,第五天中午时,我起身将发着噪音的录音机的声音降小了一格,结果下午就不许我回家了,连夜把我送進成都九茹村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罪名是我扰乱社会治安,我想不通“扰乱社会治安”在这儿怎么讲?
在九茹村拘留所一间不足30平米的黑屋子里,最多的时候关了30多人,吃、喝、拉、撒、睡全在里面,长年都是吃连油星都看不到的水煮土豆或冬瓜,一顿饭连菜带饭带汤水不足二两,饿不死也吃不饱,好好的人進去,出来时都黄皮寡瘦的。在那儿,我遇到了我在新都四中时的一个学生,她因为所在公司参与(用翻牌机)赌博,成了替罪羊被拘留。我给她讲做人的道理,教她背师父写的《做人》:
为名者气恨终生,
为利者六亲不识;
为情者自寻烦恼,
苦相斗造业一生。
不求名悠悠自得,
不重利仁义之士;
不动情清心寡欲,
善修身积德一世。
她走时对我说:“如果不是在这里和你们那么多法轮功接触,我还真以为电视上说的是真的呢,我出去后一定找个正当的工作做。”我听了真的很欣慰。
2000年7月13日晚,约11点钟,我正在家看书,突然响起敲门声。我打开门,营门口派出所翁志超和另一警察闯了進来,还有金牛区综治办主任,一進我家就四处张望,推开卧室门探视里面(当时我父母和孩子都已睡下,丈夫在外出差),综治办主任对我说:“从明天起你進出你们小区一律签字登记。”我严正的说道:“你随便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违反《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所以我不配合。”主任见理屈,就带着人下楼了,到楼下大约过了十分钟又打电话让我下去,说主任有几句话要说,只用几分钟就行了。等我下了楼,他们就强迫将我带走(被非法抓捕、监禁的许多法轮功学员都是这样被骗出来然后强行带走的),在路上翁志超对我说:“你看你态度不好,把我们主任惹生气了,所以今晚滞留你。”我说:“你们执法标准是以你们主任生气高兴定的?!”他诡秘的一笑。
警车拐过漆黑的街道把我带到茶店子派出所(我家所在地不属于茶店子管辖),到了茶店子,示意那儿的警察把我带走,我高声喊道:“这是什么地方?你们把我弄到这儿,我家里人到哪儿去找我,你们草菅人命!”翁志超等见我情绪激动,怕出事,茶店子警察不敢收,又把我带到营门口派出所,这一夜又冷、又咬,坐在凳子上熬过。
第二天中午,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公安分局,营门口派出所等二十多人闯入我家强行搜查,吓得我儿子一直跟在姥姥身后。他们搜走了我的法轮功书籍和我家一台价值6000元的复印机(至今未还),但没有搜到他们想象的资料,我爱人回家时,正遇上警察陆续离去,就问了一个象是头目的人:“你们有搜查证吗?”回答:“没有,但这属于突检。”我爱人说:“你干脆直说对待法轮功你们想怎么着就怎么着!”那人立刻瞪着眼问:“你是不是炼法轮功的?”
当天晚上,又把我非法留置在派出所,关在一间不足四平米的低矮脏臭的小屋里,第三天下午5:00多又把我送到莲花村看守所非法刑拘。
莲花村看守所里关了许多大法弟子,到那儿的第三天就给我戴上了刑具:两脚戴上四十斤重的脚镣,中间有三个拳头大的铁砣。然后将右手从左腿穿过去再将两手合并用手铐铐上,叫“龙抱柱”。这样戴上刑具后,一直要弯着腰,上厕所无法解裤子,睡觉腿脚不能伸直,脚镣的铁链有手指头粗,生着锈,只有一尺长,手铐是老式的“板铐”,两手之间只有一寸多点距离,睡觉时极痛苦的蜷缩下去不一会手脚就被勒得红肿,又得换个姿势,所以一会儿起来一会儿躺下,而起来、躺下又全靠腹肌用力就象做仰卧起坐,一晚上就这样不停的做“仰卧起坐”,无法入睡。不到二十四小时,我的两脚后脚颈处就被磨破了,生着锈的脚链又直接摩擦着破了皮处的肉,不久白白的脚筋磨得露了出来,每挪一步路都疼得钻心。金琴路小学优秀教师刘晖被多次非法关押,并被多次这样戴上刑具,最长一次达28天,不让洗澡,无法换衣服,连来月经也要别人帮助。
7月22日我被转往新都看守所,五天后又把我转到邛崃看守所。
一些好心的人常对我说:我们其实知道法轮功好,可不敢说,你自己在家炼不就没事了。可他们哪儿知道,我坐在家没出门就遭了两次非法拘留、刑拘了。倒是警察有时吐真言:上面规定对待法轮功政策是: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我看你能熬得住?
我就这样一会儿被抓一会被监禁,家中电话经常被窃听监控,出门还时常有跟踪,每到节假日或所谓敏感日,什么派出所、街道办甚至物业管理都是我家“不速之客”。我丈夫原来的手机13980910345也经常接到公安威胁电话:什么你在哪个公司上班?做什么工作的,你儿子在哪个学校上学,你家经济状况如何,最后一句话是:你家属我们管辖,李智再坚持炼下去,我们就要被牵连,那么我们就让你生意做不成,全家撵出欣园。
一边是强大的不讲理的国家机器,一边是自己了解的亲人,让我的家人如何选择!许多炼法轮功的家庭原本和睦健康,自99年7.20被迫害开始后,就这样被逼迫得妻离子散,很多人有家不能回,过着流离失所的日子。
到了2000年底,这样反复被抓被关被骚扰的非正常生活,使我压抑到了极点,我做人不愿昧良心,炼法轮功使我们家身心受益,好就是好,噢,你用高压用强制就能把白的说成黑的了?我想呐喊:还法轮功清白!我于是决定和74岁的老父一起進京上访申冤。可冤没申成,才走到郑州,被警察挨个盘查时,问到我和父亲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时,我回答是。就为这一句实话,我被非法劳教一年。
我和父亲先被关進了郑州市二七看守所,被强行搜身后,将我们随身所带的钱700元全部收走,说是食宿费,然后打了个收据,上写收到人民币陆百元,竟然“漏写”了壹佰元,我算了一下,那天除了我们父女外,那个看守所共非法关押進了十一个大法弟子,按每人交350元算看守所那天共收到4000元“食宿费”。按每人漏写50元算,那天共漏写650元,这仅是一天内,我问同室一个陕西大法弟子,她说她身上带的1000多元现金全被警察收走了。我父亲在二七看守所关了3天,我被关了七天,且七天都是绝食抗议,根本没吃里面的饭,我们走时700元的“食宿费”分文未退,其他大法弟子也一样所有钱都不退还,如此“得来全不费功夫”,难怪那些人打压法轮功那样起劲呢!
2001年2月2日我被送上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劳教所。劳教所里对大法弟子采用强制手段转化,所有未转化者坐的都是“牢中牢”。一到劳教所我和一起去的没有转化的就一直被关禁闭达4个月零4天,每天从早晨6:00起床开始贴着墙挺直站立,脚尖顶墙两腿站直,两眼离墙不到10厘米,不准闭眼,不准说话,除了吃饭,稍有站不直就遭包夹辱骂和拳脚相加,如果汇报上去还要加教、体罚。其余时间全站着,直站到晚上11:00或12:00关灯后,才允许摸黑上床,每个不转化者都由两至三个人跟着。盯着、跟着的人叫“包夹”,包夹都是些吸毒犯或其他抢劫、卖淫之类人员。
我们被关在一间十三、四平米的寝室里,除了倒马桶和允许洗澡时或被找去“谈心”,就一直关在里面不允许出来。由于每天站十七八个小时,我们每个人的腿、脚甚至脸都是肿的,有些年纪大的站得头晕目眩,血压高至二百七八,我最长一次二十一天未洗过澡。
那些警察每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就能得到一笔奖金,每个包夹每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就可以得到奖分减教,这样的“奖励”政策使得劳教所里的警察和吸毒等其他案例人员,整起法轮功学员来心狠手毒,“名正言顺”,也使那些吸毒人员因为整法轮功而减教快,二年的劳教有些坐不到一年。用她们的话说:(容易的)就像打个蘸水一样,出去后不久又复吸,再犯,经常碰到些回去不久又来的。我心里难过,这种“包夹”让吸毒犯们把吸毒坐牢都当成一种荣耀了,谁之过啊?就是这场无理打压的发动者:江泽民。
到了6月、7月,因未被转化的人太多了,五中队已装不下,就又成立了一个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中队,九中队,同时“配备”了“帮教”、“包夹”,每个大法弟子至少跟着两个包夹,24小时紧随,睡觉、吃饭、上厕所每走一步路都是一边一个包夹,名符其实的“牢中牢”。每天强迫大法弟子听诬陷大法的造假宣传。
到了九中队,我们被强迫每天坐军姿,无论春夏秋冬,每天都得腰板挺直的坐在院子里,风吹日晒和雨淋。一遇有节日,敏感日就会有电视台,媒体或什么人来采访,每到这种情况,至少提前一周,劳教所就开始准备作假,一遍一遍的打扫卫生,刷洗地面,擦门窗,不停的折腾被关押人员。等到(电视台等)来的当天,所有未转化者全部被锁在楼上房间里不许露面,连上厕所都不让,因为怕我们在镜头前不配合造假。然后让那些犹大和吸毒犯们穿戴一致,端坐在院中,一改平日横眉冷对,开始高声歌唱或各种表演,不久在外面的观众就会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劳教所里的“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里一派歌舞升平。“假”就是这样造出来的。善良的观众永远也不会想到关于法轮功的新闻竟是这样“拍”出来的。
没有转化的人在九中队依然是被“严管”,经常遭到各种体罚。有一次我们集体拒绝走那种侮辱我们大法弟子的所谓“军步”,劳教所就把护卫队的男警察们叫来七八个,手持电棍,拎着一串串手铐和那些吸毒犯一起将我们任意推搡,拉扯,辱骂踢打,因为是夏天,有的学员的衣服被撕扯开,隐私暴露在外,那些男警察们却哈哈大笑……我的右腿被张队长用电棍拼命抽打了十多下,几乎一个夏天右下腿都是青紫色的,四个彪形吸毒犯(陈红等)把我按在地上,有拧胳膊的,有掐颈部穴位的,在我的背上踩,照着我身上乱打乱踹,裤子被扯得裂开,掐穴位几乎让我窒息——这就是我血和泪的经历。
还有一次我们因为拒绝写侮辱大法弟子的所谓汇报。张队长就下令把我们间隔开,站在八米高院墙下不准睡觉,后半夜冷得我们直发抖,那天晚上,高墙外的头顶上就是“北斗七星”那么清晰那么近,那是我一生中最清晰最接近的看到他们。我想起了儿子,我对他说:“儿子你知道吗,今天妈妈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近的看清北斗七星,好亮啊。可是此时妈妈却在冷风中熬着不眠之夜。”我不明白,为什么人要坚持对的,竟会遭受这么多人为的苦难。
2002年2月22日,我终于冲出了魔窟回到家中,可是经过了这么多风雨磨难后,我的家人也承受了许多外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压力,加上受造谣宣传的蒙蔽,对我产生了各种怨恨,甚至断绝关系(如我舅等)原本好好的一个大家庭啊!很多亲朋好友也疏远了我,我知道这一切都是造谣的宣传造成的。我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盼望着“法轮大法好”和“法轮功遭受无端迫害”的真象早点大白于天下,能有更多善良的人来了解教人重德向善做好人的法轮功,这样会有益于社会,也只有这样才能化解亲朋好友们对我的误解和怨恨。
有一天,我们一家三口一起回老家看望公公婆婆,在车上我儿子背起于谦的诗,忽然他眨着眼睛说:“我知道了,妈妈就是‘留得清白在人间’。”老公的眼睛惊得一亮,我的眼圈湿润了,谢谢我可爱的儿子,谢谢我的家人,我用我的身体力行教懂了我儿子做人:惟有做到“真善忍”才是最高尚最高贵的。
李智
2004年9月
附:法轮功修炼的是“真善忍”,按我个人的理解简单的讲:真,就是要做真事,说真话,不欺骗,不说谎,做了错事不掩盖,将来达到返本归真;善,就是要有慈悲心,不欺负人,同情弱者,帮助穷人,要乐于助人,多做好事;忍,就是在困难时,在受到屈辱时,要想得开,挺得住,不怨不恨,不记不报,能吃苦中之苦,能忍难忍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