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18日】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名叫刘晓萍(女)45岁,小学文化,家住成都市温江区天府镇永宁新村3组。我在修炼法轮大法以前,全身都是病:贫血、肝炎、鼻炎、鼻息肉、胃病、乳腺增生、晕病、类风湿关节炎、痔疮、妇科病等,经常感冒、发烧、头痛、修炼后这些病都先后不药而愈,消失了。是慈悲伟大的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然而,5年多来,为了强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天府镇多名不法人员长期、多次残酷的对我進行了无端的迫害。
99年7月20日晚,天府镇雷玉如、杨汉章、刘晓清、吴敏、蔡正彬、蒋先福、黄席全、文小东、周国兴、李建华、胡俊、江浩、杨部长、黄警官等人开着三辆车把我从家中强行绑架到镇政府,抄走了宝书《转法轮》,那晚被抓的有几十个大法学员,象审罪犯一样,逼着写保证、签字、非法扣压身份证;
99年腊月24日晚上,雷玉如、杨汉章、杨部长、蔡正彬、蒋先福、黄席全等又闯進我家,再次将我强行绑架到政府,把我关在一间又小又臭的小屋子,不让穿鞋,就这样冻着。第二天上午9点把我拖出去强行逼供,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不准上访,不准跟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我没有配合他们,于是又被关回小屋子。一直关到26日上午8点,又把我拖出去進行非法的审讯,9点钟把我铐在楼梯栏杆上,下午5点才放出回家;
2000年5月,正是农村小春收割的季节,雷玉如又带着8个恶人强行闯進我家,我正要去扯油菜子,他们根本不顾什么法律,更不会想农民要收割庄稼才能生存,错过这个季节,成熟的庄稼将烂在田里,又再一次把我拖上车,这一去就是几天。他们白天强迫我看那些诽谤的谎言,栽赃陷害、捏造的假新闻;晚上在雨中跑步(那几天雨很大),如果不跑,不看新闻就拳打脚踢。整天被强迫洗脑,同时承受身体上的折磨,不写保证就不放出去。到最后只剩还有4个人时才放我们回家;
2000年8月,正是收割水稻的时候,我从田里回家晒谷子,又是雷玉如带了9个恶人来找我签字,说什么别人都签了,就你还没有签字。我说我没有犯法,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凭什么要我签字。这样又强行把我非法绑架到政府,派人守着我,由村支书谈素华、村长张学文、队长毛建新监视着我,到最后他们用强行手段,几个人按住我的手签的字,下午5点过才放回家;
2000年腊月快过春节了,一天中午,我村谈素华、张学文、龙建新、毛建新、齐文忠、王伟等来我家,找我所谓的谈话,要我放弃自己的信仰。我说法轮功使人身心健康,教人向善做好人,提高人们的道德难道不对吗?难道去学坏人做坏事吗?他们无话可说就走了。到了晚上,雷玉如又带着几个人到我家找我签字,写保证,不准炼功、上访等。我没有答应他们,于是他们就威胁和恐吓我们家人,说什么不准我儿子上学,全家人的生活费也不分给我们,还要随时找我。从这以后他们经常来骚扰我们一家人,甚至半夜来敲门,害得全家人失去了正常的生活;
2001年12月17日下午,我到街上去补鞋,被城西派出所的两位警察绑架。后来才听说镇政府的人到我家没有抓着我,说我给别人买车票。他们不顾事实,把我直接关到看守所,那些警察围着我强行搜身,打我一耳光,一脚踢在小腹上,还侮辱人,说:你们法轮功女学员我们随便摸、随便搞,还可以强奸你们,打死你们活该,我们又不会受法律制裁,是江××叫我们干的……后来他们又打电话叫政府的杨部长带了四个人把我非法押到天府派出所,一天审问我两次,然后又把我送到拘留所。第三天又把我拉回天府派出所,路上一个警察说:你太顽固,干脆枪毙了。到了派出所,我突然听到他们说这人懒得管,干脆送精神病院或劳教所。我知道这些没人性的家伙什么都干得出来,于是我上到二楼上眼睛一闭跳了下去。结果跳下去后没事,于是我逃出了派出所开始了长达一年的逼迫流离失所的生活。我走后,他们又派人在我家附近监视着我们家人,还逼我丈夫跟我离婚,让他们父子和我划清界线,不然不准我儿子上大学,还扣了我每月的生活费共计1500元。真是丧尽天良。
2003年11月21日,我在我姐家里照看我小侄女和我80多岁的父亲,我村的妇女主任王伟、治安龙建新、齐文忠带着雷玉如等4人来到我姐姐家,软硬兼施把我非法押到了在柳林的洗脑班,害得我父亲和小侄女没人照应。在洗脑班强制观看诽谤大法的教育片和黄色录像,一举一动受到严密监视,不转化不保证就不准回家。就这样关了我24天,黄色录像必须看,不准信仰“真、善、忍”,这样的行为符合法律?符合精神文明道德吗?这些人才真正的在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