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15日】在正法修炼中,如果抱着做大事、求威德、上层次、求圆满的目地而走出来,形式上做着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而不注重效果,还不能说就是修了。比如有的同修做大法的事象给别人完成任务,做了就认为是修了;有个别同修,总是不由自主的抢风头、抢机会,安不下心来扎扎实实的做实事,有的还把很多精力放在给自己扬名和给自己做的事造声势上去了,有意无意的总是在证实自己;有的学员有过正念正行之举,但怕心、人情长期不去,却总是拿自己曾经有过的正面举动证明自己如何如何。其实这是求而不是修。基点不正,目地不纯,做来做去,心性不但没提高,反而还增加了执著,加强了已有的执著,如不醒悟,最终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个人所悟,不当之处,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