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5日】修炼中我悟到,时时以师尊的教导:“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要求自己,针对不同的人,了解、关心他(她)们的工作、生活,然后再跟他(她)们洪法,揭露邪恶,讲清真象,往往收到较好的效果。我在经商的铺中挂上用有机玻璃精心制作的横幅:人类需要真、善、忍。对上门的客户和推销小商品或书刊、保险等常人,首先向他(她)道声“辛苦了”,请他(她)们歇歇脚,喝杯茶水,有时从了解他们的家乡情况说起,问家乡有没有炼法轮功的;有时就从这条横幅谈起,然后跟他(她)们讲自己修炼法轮功的得益和体会,讲1999年7.20以来邪恶对修炼者的迫害,一些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也有其他同修炼的实例。当他(她)们提出有关“天安门自焚案”及“中南海4.25事件”的疑问,我都耐心跟他们讲清真象,首先讲大法法理中讲“炼功人不能杀生”,“自杀是有罪的”等严格要求,说明自焚案与“以法为师”的修炼是相违背的,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完全是造假的。
由于我表情、语气都较和善,他(她)们都愿意听,有一位客户问我多大岁数,我说50出头了,他表示很惊讶,说:“你的外观看起来和实际年龄相差7—8岁,而且很清秀。”我就跟他背《转法轮》35页中一段法“我们法轮大法学员修炼一段时间以后,从表面上改观很大,皮肤变得细嫩,白里透红,年岁很大的人都会出现皱纹减少,甚至很少很少的,这是一个普遍现象。”跟他说,佛法修炼是超常的,修炼者按照法理严格要求自己,持之以恒,必定会达到这样的效果。我还举了一位70多岁的同修修的皮肤比我更细腻的例子,他表示很信服,说:“这么好的功法,江××竟如此迫害,太邪恶了。”
就是对一个上门乞讨的老、弱、病、残的人,我在给他(她)们一点钱时也要送上句话:真善忍是佛法,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有一次,一老一少两个和尚到我铺中(经常有和尚出现)推荐气功治病。我就跟他们讲法轮大法性命双修的功效,跟他们讲自己对实修内涵的体会,后来那位老和尚临走时说了这么一句话:“你好好把握,将来会有很多人来修这个法。”
我觉得这种面对面的讲清真象较有说服力,对接受程度较高的人,我就再送上一张祝福卡,请他带回家给自己的亲人看,告诉他(她)们这样做将来会得到福报,很多人欣然接受并表示感谢。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体会,有不当之处,敬请同修指正,我们每个大法弟子按师尊的要求去做,挽救更多在迷中的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