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29日】杨素萍,女,30多岁,是天津市大港区石油化工职工培训中心教师,大学毕业。2001年初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坚信“真、善、忍”,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第一大队,受尽了苦役和精神上的折磨。在劳教期间,装卸车每次都必需让她去,要扛100-160斤装豆子的麻袋几十包,什么重活都上她干。连强壮的男劳力都感觉吃力的活,都让她干,装车是劳动强度最大的体力活,每回都让杨素萍老师去干。不摘豆子时就把她调到洗脑班,由于她坚持修炼,经常就是被罚站一宿,有时管教人员找她谈话,一谈就是大半宿或一宿,言语中充满了谩骂、讥讽,什么执迷不悟、自私自利、抛夫弃子、无情无义等等。请问是她自愿离开家庭、進劳教所的吗?按“真、善、忍”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有什么错?因为她在洗脑班长期不屈服,在不摘豆时,管教就调她去有活的班,扎坐垫、糊纸盒等等,经常通宵的干。被非法劳教期满不放,加期半年,加期半年的日子快到了,管教就让她连续20多天不睡觉,不管她写的内容是什么,只要封皮和题目写上“悔过书”这几个字就算过关。当她清醒过来时,认为这样也是没有正念正行的当好法轮大法弟子。当单位来人接她时,劳教所和单位的负责人问她法轮功是×教吗? 她堂堂正正的说:“不是,自己坚决不和法轮功决裂。”
见她这个态度,劳教所怕失去表彰和得奖金的机会,又怕如果把她继续羁押,会影响管教对其她人的洗脑、迷惑、欺骗,就与单位领导说回去“再教育”,她才于2003年4月1号被释放回到单位上班。到单位上班后,她兢兢业业的教书育人、业务精湛、言传身教,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别的教师都每月挣1000多元的工资,才给她发500元钱。就这样她仅上几个月的班,到下学期,非得让她签合同,而且合同里有与法轮功决裂等内容。她拒绝签字,并给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讲真象,她告诉有关人员和其他老师:“法轮大法是教人们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真正修炼法轮大法的人,都是奉公守法、不记个人报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人,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好人。怎么能说是与政府作对、与国家作对呢?这么好的宇宙大法,人人都能遵守,那我们的国家不就出现安定团结、国泰民安的景象了吗?”
面对610的压力,学校领导开始不让她上课,下岗在家,到后来把她的事形成材料上报610办公室,610办公室准备对她進行迫害,为了躲避再次被绑架的迫害,她曾流落它乡,失去生活来源。不法之徒于2004年4月13日再一次从她家中把她绑架,送進看守所,最后又对她非法判刑一年半劳教,把她再次送到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继续受迫害。她爱人由于承受不了她再次被迫害的现实,与她离了婚,她的儿子小小年龄又一次失去了母爱。
了解她的人,包括认识她的劳教人员和良知未泯的管教人员都知道,她是个踏实肯干、刚强朴实、忠厚善良的好人,是个文化素质很高、严于律己、各方面修养较好的知识分子,对这样的好人却惨遭迫害不可理解。
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立刻将杨素萍老师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