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15日】2001年10月26日我只身再次踏上去北京证实大法之路。出发前,我请求师父帮助我顺利完成这次证实大法之举,在车上我不断的背师父的经文和发正念。27日顺利抵达北京天安门——高举“法轮大法好”横幅,高呼“法轮大法好”等。不知说了多少遍后,旁边一群外国游客的导游推了一下我的手,叫我让开给他们照相,另一边一个扫地的老太太也推了一下我的手,这时我才把横幅收起来。穿过地下隧道准备离开时,我被2个武警扯住往广场去,突然我听到扫地的老太太说:“横幅在她包里。”就这样我被他们硬拽上了警车。在天安门派出所门口下车时我往外跑,又被恶警扯着头发反背着手推進派出所的走廊,他们还非法搜身,让我脱鞋,我不理睬他们,被一恶警一脚把我踢翻在地上,再用穿着皮鞋的脚,用力踩着我的脖子,强行搜我的鞋子,完了又扯着我的头发拉起来往墙上一按,要给我照相。我紧闭双眼,一直在发正念除恶。他们折腾完了,一恶警拉着我的衣领想让我進到一个铁笼里,我用手一拨,恶警用脚把我踢進去。那里已经非法关了许多大法弟子了。我们一起背法,一起发正念,晚上恶警把我们送到了怀柔看守所。我心想,恶警休想从我的嘴里得到片言只字。
当晚恶警审讯我时,他们问什么,叫我说什么,我听而不闻,两眼直视他们发正念,其中一恶警避开我的眼睛,一恶警埋头写着什么。过一会避开我的恶警呆不住了,出去了,另一恶警走到我跟前,虽然我只有1.5米多一点,恶警不到一米八的个子,可我一点也不害怕,最后恶警在我身上什么也没得到,就疯狂的用手打我的脸。我想:你们谁也动不了我,我是大法弟子。恶警说他的手痛得钻心。在外面那个恶警,当我从他身边走过时,他也用手打我的脸,我就想他手疼。
我们绝食的第四天,恶警们开始对我们强行灌食。在走廊,我看到一位大法弟子被双手铐着,脸上有被电棍电击的黑块。第二次审讯我时,换了一个警察,问了不知多长时间,还是没从我口中得到什么。第三次审讯,还是那个警察,他找来一个犯人,把我推到三楼的一张铁椅上,两手铐在扶手上,让那犯人用手卡着我的脸使劲往嘴里捏,想打开我的嘴,我坦然不动,结果那个犯人徒劳无功。那恶警亲自对我用同样的方式行恶,还一边说:看你还说不说话。折腾了一会,他累了,放手了。一招不行,又换一招,他跑到我的背后,或大声吼叫,或弄响铁的声音,我还是不为所动,结果他灰溜溜的走了。在那十天中,我们背法、发正念、炼功、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和我一起被抓的,我知道的大法弟子都堂堂正正的走出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