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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劝善之心化飞鸿——讲真象信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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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10月11日】

  • 致沂水县政法委及县610及公安不法人员的公开信

  • 致河北省雄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封检举信

  • 致沂水县政法委及县610及公安不法人员的公开信

    中国自古就是华夏文明礼仪之邦,我们的祖先给我们今天的人类创造了灿烂悠久的文化。古人有天人合一的理论。一个人能顺天意而行,行善积德,他就会一生顺利,吉祥平安。相反,一个人若无恶不作,那么必然就遭到上天的惩罚,他将多灾多难,直到偿还他所造下的恶业。此即善恶有报。

    那么一个国家也是这样,如果施政者爱护人民,真正为了老百姓的利益着想,这个社会就会一片祥和,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相反,当政者只图自己利益,社会道德下滑,人无善念时,就会天灾人祸,连续不断。历史发展到了今天,人类忘记了祖先的教诲,人们已经不知道为什么而活着了,而且受现代无神论教育的影响,人们不会相信神的存在,所以今天的人类敢无所顾忌的干坏事,杀人害命、性解放、吸毒、黑社会等等。如果人类再坏下去就将失控而走向毁灭。

    然而,1992年李洪志师父传出了高德大法──法轮大法,不但能为炼功者祛病健身,还能净化人的思想和心灵。真心修炼者无不受益,据官方内部统计,从92年到99年7.20江××镇压法轮功以前,在中国吸引了上亿的炼功者,有很多高干的家属和科学家都炼法轮功。由于修炼大法者众多,带动社会道德回升,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1999年7月20日小心眼的当权者江××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无理镇压,开动了整部国家宣传机器,采用造谣、污蔑、诽谤、陷害的手段,欺骗中国以至全世界的人们,还专门成立了类似当年中央文革小组的“610组织机构”践踏国家宪法和法律,强制迫害法轮功,信访办变成了公安局,发现有上访的法轮功群众,立刻就抓进监狱、拘留、劳教、判刑、以至虐杀。

    法轮功学员始终如一的用各种方式向人们讲清真象,利用自己省吃俭用的钱做真象光盘、传单、小册子,希望人们能了解真象,不要被谎言蒙蔽。五年来,不法之徒造谣污蔑陷害法轮功的谎言都在一个个被揭穿。如“天安门自焚案”,通过电视自焚录像慢镜头显示,刘春玲被一个穿军大衣男子用重物击打并倒地;王进东“自焚”时,两腿间放的装满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在高温燃烧下竟然完好无损;刘思影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却能在被采访时发出清脆的声音并唱歌,违背了医学常识。另外,根据台湾大学语音技术鉴定,自焚现场的王进东和一年后《焦点访谈》采访时的王进东不是同一个人等等,一切不难看出,江××迫害法轮功骑虎难下,又找不到法轮功的任何罪证,只能自编、自导、自演一些漏洞百出的丑剧来作为“证据”,陷害法轮功学员,迷惑人们。然而,纸包不住火,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落得个可耻下场,在全世界出丑。

    虽然谎言已被揭穿,可是仍有一些利欲熏心的恶警、官员们执迷不悟,为了眼前既得利益,勒索钱财,昧着良心干坏事。以执行上级指令为借口,打压善良人,硬把好人说成坏人,把正的说成邪的;对社会上真正的罪犯、黑社会,不去管;而对一群善良的修炼法轮功的人,却无所顾忌的随意迫害。由于江××说“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这些恶警们无恶不作,公然违背国家宪法,对全县几千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善良人们进行残酷的迫害,在各乡镇办纳粹集中营式的洗脑班,用体罚、拳脚、棍棒、电棍、橡皮棍等方式毒打法轮功学员,更有甚者冬天把自来水浇在身上,然后剥光衣服用粗树枝拼命抽打,打出血后撒细盐,再接着打。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打得休克,有的被送医院抢救,暴徒的手段极其残忍,难以言表,他们还对炼功人的家属进行恐吓,敲诈勒索,进行非法抄家,非法罚款(3000─5000不等)。

    在这五年多的时间里,全县被非法劳教100多人,非法判刑数人,非法拘留300多人,非法罚款(据不完全统计)大约40-50多万元,对此县委副书记朱承增,政法委书记林庆仁,原公安局副局长黄传庭,政保科长张建平、王景文、县610主任刘克俭、县国保大队队长李建平、副队长李玉友、张其国等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们想过没有,你们给多少无辜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经济精神的压力,而这些受害者却没有怨恨之心,还在向你们讲述着真象,希望你们早日悬崖勒马,千万不要为眼前的这一己私利迷住心窍,给自己的生命带来永远的遗憾。有人对揭穿江氏集团血腥残暴和恶毒的罪行认为是反对政府,是给中国人丢脸,事实上江氏一伙当权者对无辜百姓的野蛮迫害和酷刑摧残,是对华夏文明的蔑视,也是对人类文明的践踏,他们代表不了中国政府,代表不了中国人民,来自各个阶层被迫害和可能被迫害的人们才真正代表着中国人民。法轮功学员揭露江氏集团的罪恶是为了制止罪恶延续,只有制止他们的恶行,才能保证残忍迫害和酷刑不会发生在其他中国人身上,也不会降临到我们亲朋好友身上,请立即释放无辜现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作为执法的公安干警来说,确保一方平安才是天职。可到了今天,有的公安却成了祸国殃民的“领头狼”,人们一见到警察都退却三步,在老百姓眼里成了罪恶的象征。 特别是江氏犯罪集团,推广打压法轮功以后,在利益、金钱的诱导下,不法警察无恶不作,明知道炼法轮功的都是一群好人,抓到大法弟子就进行敲诈勒索,却趁机大发黑财,少则几千,多则上万,采用最卑劣的手段,折磨迫害大法学员。你们也不要认为背地里干的事没有人知道,你们不要忘了前车之鉴,那些奉行“造反有理”积极参与整人的小丑们,哪一个不以为执法必严行上级命令?可文革结束后,他们的下场又如何呢?一九七六年打倒四人帮以后,中央对那些迫害革命干部的“三种人”进行内部清查,在追查之前,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九日,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赶紧自杀了,他知道那些冤魂是不会放过他的,北京公检法系统抓了十七个典型,都是手上沾满革命干部血迹的看守员或审讯员,对他们内部审讯之后秘密枪决。

    张志新女士只是为了说一句真话,不同意迫害国家主席,就被送上了断头台,临刑时喉管被割断,可文革结束后,张志新又被追授为革命烈士,而那些双手沾满了烈士鲜血的红卫兵却成了替罪羊,今天的人们面对张志新美丽的容颜,是无法想像我们的人民曾经生活在一个多么恐怖的时代,许多人曾经庆幸那个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了,谁曾想今天的历史竟然再一次重蹈覆辙,对法轮功的迫害不又是一场恐怖时代的再现吗?!

    江××明知镇压法轮功是错的,是在犯罪,因此只下密令不下文件,不留手迹。作为执法者,你们明知法轮功是冤枉的,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可只为眼前一点私利而昧着良心迫害善良无辜。你们成了江××手中打人的棍子和应声虫,事实就是这样,将来你们就是替罪羊。

    江××打压法轮功动用了四分之一的国民经济财力,并花费巨资封锁与法轮功有关的网站,来剥夺中国人民的知情权。拿着人民的血汗钱迫害人民竟毫不手软,你们这些警察拿着这样的工资和奖金不觉得心中有愧吗?这些用到经济建设上能解决多少下岗,失业问题呢?究竟是谁邪恶?究竟是谁犯罪?一目了然!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于2003年1月20日成立,目前正在收集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证据,在全球范围内追查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将把迫害法轮功的犯罪都送上法庭。由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发起的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的行动正在全世界迅速推进。

    镇压法轮功是逆天理而行,必然会导致天怒人怨。回顾自99年以来,天灾人祸频频出现: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萨斯、冰雹、蝗虫、沙尘暴、空难、禽流感、氯气爆炸……这一切能是偶然的吗?还能不惊醒吗?而这一切都是那个恶首妒忌心强的邪恶小人江××一手造成的,你们死心塌地的追随他做坏事不就是在摧毁人类的道德,葬送人类的未来吗?

    现在江恶首和追随他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高官在海外被起诉的消息已尽人皆知,不久他们就会得到全球正义的审判。

    清醒吧!在这场迫害中,你们也是受害者,在无知中充当着邪恶的工具,在执法犯法,你们已经给自己造下了无边的罪业。 正告作恶者: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赎回因迫害大法造下的罪业!


    致河北省雄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封检举信

    雄县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一群法轮功修炼者,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鉴于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故我们特此向贵院检举雄县610、雄县公安局直接或指使雄县各乡政府人员,公然执法犯法,非法拘留、非法抄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

    今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开展一年的“严肃查办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查办的重点针对五类: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例;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虐待被监管人案件。胡锦涛也提出了以宪制国的方针政策,希望贵检察机关真正履行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还受害公民一个公正。

    2004年9月24日,我县几名法轮功学员在北京被不法人员无辜非法抓捕。事实上这几名学员没有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只因修炼法轮功就被抓捕。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而且宪法又新增保障人权条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轮功学员也是中国合法公民,理应拥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北京不法人员无故抓捕这几位学员已是严重违法,而押至我县后,我县610、公安机关,不但没有纠正这种违法行为,反而由于害怕自己的私利受到损害,继续延续、扩大这场违法迫害。他们不但把这几位学员非法拘留,進行非法逼供,而且勒令各乡政府、派出所,对这几位学员進行非法抄家。抄家的人员中大多数非正式国家行政工作人员,而是雇佣的好事者、地方小混混,拒绝出示工作证、搜查证。不仅如此,我县610还在大阴村边的靶场非法建立强制洗脑的“转化基地”,自9月25日起,已强行绑架了10余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2款规定、传唤、拘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将法轮大法修炼者强行带到所谓的“转化基地”進行“所谓全封闭管理”。长达数天甚至数月,这种变相拘禁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行为,是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严重非法拘禁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权利,严重扰乱了社会安定,践踏了法律尊严。仅以龙湾乡马务头村刘二乐一家为例,刘二乐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他家遭受两次非法抄家,其妹、其姐夫、其妻被相继绑架,并被抄家。并且他们还扬言要抓其不炼功的姐姐、妹夫,致使三个家庭只剩下老的老,小的小勉强度日。有消息说,现转化基地中有几位学员正在绝食抗议这种非法拘禁,情况危急。

    望贵检察院,秉公受理,严惩这种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破坏法律正确实施的违法行为,真正实行法制社会,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还这些老百姓们自由。

    法轮功修炼群众
    2004年10月2日

    附:

    法轮功自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传出,由于他博大精深的法理和神奇的祛病健身功效,深受中国人民喜爱,1994年李洪志先生应邀到国外传功讲法。至1999年七年间,在中国仅凭人传人心传心修者超过一亿。自法轮功传出至今,受到世界各地的褒奖逾千。是问,哪一个国家、哪一种文化、哪一种学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得到全世界这么多国家人民的认同。这束奇葩,发源于中国,本应成为中国人民在全世界的骄傲。然而1999年7月20日,江××出于妒嫉,不断无中生有的罗织罪名、诬陷、栽赃,以权代法,动用军、警、法、司,残酷镇压法轮功;扣的帽子一个比一个大,喊声一次比一次高,手段一次比一次毒辣。但细心的人们会发现,自始至终,镇压法轮功的口号一直是江氏和其几个随从控制、利用宣传机器在叫喊。尽管其把“法轮功问题”提到了“亡党亡国”的高度,而真正的国家政府、国务院从未为这件“国家头等大事”召开过工作布置会议。我国唯一能行使立法权的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从未对法轮功定性、定罪。由此可见镇压法轮功完全是江××利用职权,为一己之私个人发起的。那么它是如何维持这场镇压的呢?

    起初,江××指使抛出所谓的“一千四百例”与诬陷李洪志先生的纪录片,从而欺骗人们配合它的镇压。然而当法轮功学员不断進京上访,向国家政府、老百姓们讲清真象,通过与法轮功学员的接触,很多警察也明白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不愿再参与迫害。就在此时,在老百姓们都欢度春节的时候,江××又指使制造出了悲惨的“天安门自焚”事件。一起十几分钟的突发事件居然能从头拍到尾,而且从几个不同的方向,角度切入画面,那是需要几台摄影机配合的。更奇的是火一起,公安就手持灭火器、灭火毯灭火救人,难道说公安和记者都是先知吗?其实首都派出所的公安早就直言不讳的说过,天安门自焚事发前三天其上司就传达了这一要发生的事件,所以有备而来就不足为奇了,其实天安门广场上的突发事件是归守卫天安门的武警负责的,曾听这儿的武警战士说:“我一看就是假的,全是公安,怎么没有我们的人呢?铁路警察管不着公路这一段!”还有刘思影割开喉管儿居然还能唱出优美的歌声,那是发不出声音的。可在这种“神奇”下,一段时间后孩子突然猝死,一切成了死无对证。“自焚之人”在医院里厚纱缠身这可能吗?王进东重度烧伤,其两腿间的雪碧瓶却丝毫未损。后焦点访谈的记者李玉强公开承认那瓶子是他们后放進去补拍的。

    江××制造“天安门自焚”被国际组织识破后,又编造了“傅怡彬杀人案”、“乞丐杀人案”。江处心积虑的制造这些伪案就是为了挑起不明真象的老百姓的仇恨,从而使它“镇压有理”,掩盖这起镇压的违法性与它镇压手段的残酷。

    在镇压过程中,不法人员还使用了最恶毒的一招,那就是“连坐、株连”政策。忆当年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家庭中如有被“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关、管、杀者,或地、富、反、坏、右分子的家庭,其子女、亲属均遭株连,甚至远亲近邻、朋友、同事都可能受到株连。被株连者必须与这个“专政对象”划清界限,要大义灭亲,要表态。一些人为了免受株连,可以出卖、背叛自己的父母、亲属,可以捕风捉影、检举揭发、出卖自己的朋友、同事……。连坐、株连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1999年7月,江泽民公开残酷镇压法轮功后,强迫各级领导层层签署迫害法轮功的责任状,把单位负责人的官职、经济利益与此挂钩,若单位中有人炼功、上访,领导的官职要受威胁,单位也要被罚款;一个家庭内有人炼功、上访,其家人不仅要被巨额罚款,而且家人上学、参军、工作、生活来源也受到威胁;一些法轮功学员的配偶,在邪恶的国家恐怖主义带来的巨大压力和恐惧下,被迫与配偶离婚,子女也承受巨大的苦难。

    在“连坐、株连”制高压下,人们不敢主持正义;在“连坐、株连”制高压下,造成人人自危,因为害怕被株连,一些人为了保全自己,被利益主宰了灵魂,不仅妥协于镇压者,而且助纣为虐,残酷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民众;在“连坐、株连”制高压下,有的人对亲友落井下石,甚至动了杀机;在“连坐、株连”制高压下,那些不愿违心的人们,只好消极对待,选择了沉默。在“连坐、株连”制下,正义,良心,道德,被人们不屑一顾。有人公开说:“良心?良心值几个钱!?”

    江泽民发动残酷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是以中央的名义为幌子,要求各级领导跟中央保持一致,其“连坐、株连”制株连各级政府,直到最基层的乡镇、街道一级;江氏集团动用全国宣传工具制造、散布谎言,栽赃、诬陷法轮功,以将仇恨和恐惧植入全民心中;在要道路口处放置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不踩不许通行,游客上天安门城楼,不骂法轮功不许上去;包括小学生在内都被逼签名反对法轮功;在监狱、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残酷施暴的恶警得到高额奖金,甚至赏一个“人大代表”头衔……。

    江泽民邪恶的“连坐、株连”制,株连了全中国人民,给人们造成极大的恐惧心理。 显然,“连坐、株连”制--这个国家恐怖主义的阴魂,不仅是对人类的信仰与人权的践踏,也是对人类正义、良知、道德的破坏。有着几千年传统的中华文明,就是这样在国家恐怖主义中被践踏、销蚀。

    问一问我县的各级领导干部、公安人员,法轮功学员到底干了什么?他们违了哪家的法?在你们明白真象后,如果不是江氏的株连政策,你会主动镇压吗?就因为你的利益受了损就变得那么残酷、无情吗?

    好在历史总是在前進,号称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过去了,该清算的也已清算了。现全世界公审江泽民已是风起云涌,江也已下台,这场镇压也终将过去,希望那时你会庆幸自己没有迷失善良的本性,庆幸自己站在了正义的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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