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鸿章:应搁置立法或无限期搁置 |
【明慧网2003年7月6日】自从「七一大游行」出现了五十万人上街反对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后,特首董建华迟迟未作出回应,终于在今日,董建华召开了记者会表示,七月九日会继续二、三读,但会对23条内容作出三项修改,就是取消有关禁制机制的条文,以及警方不用搜查令可进入民居搜查的权力,同时,也答应加入「公众利益」作抗辩理由。不过香港法轮功发言人简鸿章表示,董特首对23条内容所作出的修补并不足够,因为23条本身有很多漏洞,即使作出了修改,但仍有很多陷阱,因此他要求撤销立法,或是无限期搁置。简鸿章在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指出,特区政府现在作出的修订,固然是表示这次立法是有问题,「但我觉得只是作出修修补补仍然是不足够,我们要求的是撤销立法,最起码要无限期搁置;23条本身有很多漏洞,即使没有已经修改的条文,仍然有很多陷阱。」
他认为,立法后,即使不是立刻拿出来用,23条会为港人造成一种恐怖气氛,令人人自危,这已经是一种无形的迫害。他说:「这次的立法会对香港的经济和民生造成深远,甚至是不可挽回的损害,所以在这个时期我们是明确要求撤销立法,最低限度是无限期搁置立法。」
法轮功最关注的是《禁制机制》条文,这条取消了是不是应该足够?简鸿章回答说:「固然很多人看禁制机制条文是针对法轮功,取消了此条文,表示政府不可以用该条文来针对法轮功,但是从23条立法整个立法精神来看,一开始就是『居心不良』。」
他续说:「为何『居心不良』是因为此条法例是中国大陆以江泽民为首的专制的政治集团一手搞起来,目的是要压制香港人的人权自由,和针对法轮功和其他团体,对香港人的未来造成一个深远的危害,所以基于这个立足点我们要反对23条。」
简鸿章再拿刀作比喻23条,他指现在的「修补」就好比刀仍然要斩下来,只是考虑如何斩。所以根本的问题就是要把刀收回,撤销立法。他认为,撤销立法对香港整个社会都有好处;令整个社会冷静下来,让人们有一个思考余地。
他相信:「在将来一个适当时候,港人会为自己制订一些真正能维护到人权的健全法律,但肯定不是现在。至于那些执意要立恶法,迫害人民的人,若继续他们的做法,在将来法律健全的社会里,这些人是罪责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