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1月26日】我是99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7月份大法就受到迫害,我也遭到种种打击和迫害。年底单位领导打电话骗我到单位,随后公安局以调查“制止残酷镇压法轮功的联合声明”的签名问题为由,非法把我关进看守所,度过大年。年后公安人员向家人威胁、恐吓,要罚钱否则就开除工作,判劳教;家人被迫无奈,怕失去工作,四处奔波、打点,向亲人借钱,交上罚金(后称押金)2000元后,于2000年5月才释放我回家。我不知触犯了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竟被如此关押敲诈。其实自我修炼法轮大法以来,以前肝硬化症状全消失,身体素质提高了,寻找到了生命的真谛,生存的意义。2000年7月11点左右,在压力下,一家大小在不断地劝我放弃修炼法轮功。突然恶警闯入我家,没等家人反应过来,就把我强行押到警车上,又把我关进看守所,说是我有上京护法的想法,对我进行监控,带到洗脑班进行精神迫害。他们想尽一切办法进行欺骗,企图要我们把“真、善、忍”做好人的标准从头脑彻底抹掉,可是这种邪恶的行径行不通。
今年我因向单位同事、班上的小孩,讲恶人是怎样迫害法轮功的事实,单位领导得知后,单独找我谈话,不准我再炼法轮功,更不允许我讲真象,反而用“天安门自焚”栽赃事件来说我。我告诉他那是骗人的,是江XX导演的,你被谎言蒙蔽了,并给他讲真象,其实自焚的人都不是炼法轮功的。我们的师父说:“要对自己负责,对学员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大法负责。”(《法轮大法义解》)师父还说:“自杀是有罪的”,所以我们不会杀生,更不会自焚。我说,因我知道修炼人首先要做个好人,不参与政治,XX党难道不希望有这样的好人吗?领导威胁说:“你不知道本地的‘610’办吗?你会被他们开除工作的。”当时我就发正念,谈话没有结果。领导很惊慌,向上级汇报,“610”办得知后,一方面向我爱人施加压力,不允许我讲真相,甚至还强行要我放弃修炼大法,不放弃,就到处恐吓,搞得我爱人坐立不安。另一方面还向我母亲施加压力。
无论如何,我们真修的人是会顶住这所有的压力,坚定地修炼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