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1月24日】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2003年4月25号中午,一伙自称是派出所的人到我家来,向我出示了一张搜查证,上面署名“××”(据后来观察这不是他的真名,直到现在也无法得知他的真名),是带队者。这七八个人以欺骗的手法骗我开门,一齐拥进我家,又没有穿工作制服,我便要他们出示身份证明及工作证件,被“××”拒绝,他说有这个搜查证就是证明。于是,他带着这帮人在我家搜查。他们三四个人先将我们一家隔离在客厅,另外的人就在其它房间搜查,没几分钟他们就搜出了一大堆法轮功真象资料,作为所谓“罪证”。还将我代整幢楼住户收取的天燃气费计两千多元、我家的生活费一千多元、我侄女存放在我处的八百元,共计四千九百多元现金及我大儿子的车祸赔偿金一万元的存单全部搜走。他们要我在一张物品清单上签字,很多东西我都没有看见过,我说我为什么要签字。“××”说不签也没有关系,并扬言:“到时她会签的”。现在我才明白,他们为了达到他们邀功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在他们带走我时,骗我的儿子说:你在这张清单上签了字,以后才可以有依据领取所搜走的钱。我儿子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没有细想就签了字。他们将我带上车后,为了不让我知道我被带到了哪里,就用我的黑色外套把我整个头包住。我问他们这样做是为什么,他们说是为了我的“安全”。这不是纯粹绑匪行为吗?
我并没有被带到公安机关,而是被“××”一伙先后带到了三个类似宾馆的地方。中途我几次想上厕所都被“××”等人拒绝。经过七个多小时的煎熬,晚上七点过我才被允许上厕所,这简直是对一个人巨大的折磨和侮辱。在这里我受到了地狱般的折磨。
自称是“××”的警察想尽各种方法折磨和体罚我:他先让我坐在一个木头椅子上,然后将我的双手反铐在椅背,这时,“××”竟然踩在我双手之间的手铐上,并且不断的向下用力。我的手腕在手铐的挤压下顿时肿胀起来,肿胀得竟然高过了手铐,我此时觉得手好像就快被挤掉下来似的。与此同时,“××”让我按他的意思交代问题,稍有不合他意的便耳光相加,如此折磨我至深夜。这个时候,由于长时间被聚光灯照射眼睛和长时间的折磨,我的意识开始有点混沌,很想睡觉。“××”看到我在椅子上欲睡的样子说道:“这个椅子你坐着还舒服嘛,拿个凳子来”。马上就有人拿来一根长一米五左右,宽二十厘米左右,高三十厘米左右的黄色长凳,“××”先让我坐在凳子上面,并指挥着他的手下将我双手铐在凳子两边最下面的横框上,我顿时感到气血上涌喘不过气来。他对我说:“今天才第一天,慢慢来,你不交代,我有办法让你交代。”他问我:“你,晓得我是干啥的不?”我答到:“不晓得。”“不晓得?哼!老子是直属610办公室的,直接受江泽民领导,老子把你弄死就像……(骂人话),反正现在闹“非典”,弄死了拿麻袋一装随便一丢,就了事!”他说。
“××”看到我又想睡觉就吩咐手下道:“拿湿毛巾来给她‘洗脸’”。于是他将我的头搬起来昂着,用湿毛巾使劲的揉搓我的脸,就象要把我的脸撕下一样。我感到非常疼痛,“洗脸”完毕后又用湿毛巾抽打我的脸,用湿毛巾打得不“过瘾”,又用手抽我耳光,打得我眼睛直冒“金星”。这样反复折腾我数次后又让我顺着他的意思交代“问题”。我说:“我是冤枉的,我没得啥子好说的。”“××”听后恼羞成怒地大骂一些不堪入耳的话,边骂边用手拧我的腿。由于我坐在低矮的凳子上,腿部肌肉紧绷,他拧不起来,就用拳头狠狠的捶打我的大腿,直到我的大腿肿胀得青紫。此时“××”得意的笑道:“嘿嘿……肿了唆!来来来,看,肿了,嘿嘿……”。我大腿上的青紫直到现在还依稀可辨。即使他们对我施加了这样的暴行也不能让我承认我有任何罪;不能让我去胡乱指认我不认识的人;不能让我帮助他们干坏事。
第二天白天又换了一班人继续拷问我。到了晚上,那个“××”又来了,他除了使用第一天的拷问方法外,又想出了新的招数来折磨我。每当我想睡觉时他就将我的头向上掰住用手指狠戳我的额头,然后,又用手向后狠抓我的头皮,直到我的整个头部发胀还不肯停手。现在用手轻按我的头顶我都会感到非常疼痛。就这样,“××”带着他的十几名手下轮番对我进行了五十多个小时连续不断的拷问,他们不让我睡觉,甚至不让我上厕所,使我的身心受到了巨大的摧残。第三天的中午,当我被连续五十多个小时拷问过后,他们允许我上厕所。趁他们不注意,我将自己反锁在厕所里面,他们则在外面疯狂的踹踢厕所门。一会儿踹开后,他们一拥而上将我拽了出来,“××”冲上前来狠狠的扇了我一阵耳光,我顿时感到我的左耳轰鸣骤起,听不见任何的声音了……。
与此同时,我的儿子找到派出所,询问我的情况。陈X(警号有记录)说:“你妈已经被拘留了”。他喊我儿子在我的拘留证上签字,他说:“你签了字,就可以拿到拘留通知单到拘留所去送衣服和钱物,你不签就送不进去。”我儿子只好在我的拘留证上签了字。当我儿子向他们询问我的身体情况时,陈刚说:“你妈的身体情况好得很。”我儿子哪里知道我还在这里承受着这样的折磨。下午三点过我被他们带到了某镇的看守所,收监的警察问我有无外伤,我说有,并给当时收监的警察看了。送我来看守所的谷XX大惊失色,马上将我推出收监室,边推边说:“出去……出去……出去……。”此时的时间是2003年4月27号下午,他将我推出来后又跟刚刚询问我的警察耳语了一番,具体说些什么不得而知。几天后,陈X拿着我儿子签字的拘留证说:“你看嘛,你儿子都签了字了,你在这里最多三十天,现在是你立功的时候了,立了功还可以早点出去。”他边说边拿出一叠照片让我认,我根本就不认识照片上的任何一个人,我就如实向他说明。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不能帮助他们干坏事。他们在几次提审我都没有找到他们要的答案,后来就很少来了。
在我被关押了一个月后,我才感到他们在欺骗我,他们根本就想一直把我关押在监狱里继续折磨我。我想:我不能继续在这里呆下去了,我一定要出去,哪怕是付出我生命的代价。我决定绝食抗议。我在监狱绝食期间,狱警让杂犯来劝我:你要吃饭,你不能不要身体嘛,你的丈夫和儿子都在家等你回去,把身体饿坏了不好嘛。我想我的家人一定会支持我的,我更加坚定了绝食的信心。狱警看到没有起到作用,就每天派两个杂犯把我夹到医务室强行给我输液。
在我绝食十九天后,我被送到了医院。在这里继续折磨我。每天只要我不吃饭,双手就会被吊扣在铁架床上,使我的头不能接触到床面,然后双脚戴上脚镣,每只脚镣上面还挂上三十六斤重的铁球。铁球的重力将我的身体拉直。时间一长我觉得身体好像要被扯开一样。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了解手)我就被一直这样被铐着。他们这样折磨我就是想让我吃饭,只要我一吃饭就会被他们弄回监狱继续折磨我。他们越是这样,我就知道他们怕我这样,就越坚定了我绝食的信心。在我连续绝食二十八天后,他们被我的正念吓住了,我最终堂堂正正地回到了家。
其实任何的“邪恶”都是“纸老虎”,它越是装出一副“老虎”的样子就说明它越是外强中干,就越不可怕。
有道是:
人恶人怕天不怕,
人善人欺天不欺。
善恶到头终有报,
只盼来早与来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