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1月18日】我现年50岁,湖南人,女。我自小就体弱多病,结婚后身体就更差了。经常头痛、怕风、怕冷,稍加劳累就病倒了,到医院还检查不出病来。到八十年代末才慢慢发现自己全身皮肤下都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疙瘩,密密麻麻,且疼痛难忍,时时象针扎一样。经过医院几次检查最后确诊为淋巴癌。当时年仅三十岁的我还没感受到健康的滋味却得了这样的毒症,经过数月的医治病情仍无好转,医生劝我出院回家休息。回家后什么事都干不了,只能等着别人侍候,由于对生命的渴望,我开始练气功,并采用其它方法医治都无济于事。无奈的我只有在死亡线上苦熬余日。97年初的一天,我喜闻法轮功,并借来了一本《转法轮》,手捧着宝书一看,方知这才是我生命中要找的东西,才真正明白生命的意义所在。于是我找到了炼功点,开始了我生命中的修炼之路,经过几个月的修炼。我全身的疙瘩日渐小了、消了,走路也有劲了,还能照顾两位年八十的老人,这时的我才真正感受到没病的滋味。我们地区还有好多得了医院、医学上都解决不了的顽症的老人都是通过修大法而重新步入健康人的行列的。
99年7.20开始,法轮功遭到迫害,慈悲的师父蒙冤被恶人通缉,我们的合法权利也被非法剥夺。我于99年12月进京为法轮功上访。到那一看,国家信访办却成了公安局,信访办大门外的马路两边停着长长的两条公安车队伍,都是来自各个省的公安车。信访办把炼法功的上访者全都安排在一个墙角就地坐着等人接待,然而等来的却是被他们送到驻京办联系单位来人接回去。我被接回来后,公安以“扰乱社会治安”将我拘留15天。在被非法拘留期间,当地恶警还对我的住处进行了非法搜查,拿走了我所有的大法资料及炼功服。
2000年7月我再次进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上四处都是警察和便衣,他们见人就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并要求打开随身皮包进行非法查看。不知什么时候来了3个警察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没吱声,恶警便骂着很难听的话,一边骂一边拿出警棒重重的打在了我的头上。当时我头一晕,后来又来了4、5个恶警,用巴掌打我的脸,其中1人用手抓住我的头发,其他人都拳脚相加的在我身上来回的打着、踢着。也不知打了多久,当我晕迷的眼睛刚睁开时,只见一只铮亮的皮鞋朝我踢来,一个鸭蛋大小的包便肿了起来。他们还拉着我的头发往后拖,拖了好远一段距离。就这样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在众目睽睽、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无人问津,人们都默视着这一切。一直拖到他们准备好的车上,一把把我甩到车上后又用脚踢我的阴部,其中一个彪形大汉用脚踩在我的心脏处,一直就这么用力的踩着,踩得我都喘不过气来,几乎快断气了。足有半小时才松开,当我刚接上一口气,那只大脚又踩上来了,并且比刚才还狠,力度还大一些,我不知哪来力气“哎哟”一声,那只大脚才拿开。我躺在车上慢慢醒过来,本想坐起来,那踩我的人用扇子在我头上不停的敲了几下,车上5、6个警察在骂我的师父,骂得很难听。
最后我还是被接回来了,当地公安对我进行刑讯逼供,踢我,让我跪在地上,并脱下脚下的鞋准备打我。后来乡里、市里公安也都来多次对我进行逼问,并且抓住我头发往后扭,整个脑袋都快被扭掉似的,并在我脸上狠狠的打了一记耳光……后来他们将我绑到影院,对我进行批斗。这次我被非法关在看守所一个月。
后来我被迫流离失所1年多,刚回来不久又被恶警非法从家中强行送入看守所,再次剥夺人身自由两个多月。2003年3月份在给世人发真象资料的途中又被公安分局恶警抓去再次进行迫害,6、7个警察(其中有恶警局长和610办主任)围着我没头没脸的拳打脚踢,还拿着钢筋棒往我身上猛打。他们打累了就换另外几个接着打,就这样几天几夜的毒打,后来实在逼不出什么东西就将我又一次送进了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重案组的大队长还借提审之机带另一名打手在看守所内用拳头及扫帚把子又一次对我头部进行毒打。经过这样几次,几天几夜的毒打(头部被打不低于一百下),我的头部被打得疼痛难忍,耳鸣,对外界的声音几乎听不太清楚,两条腿肿得很粗,连进所时穿的长裤都穿不了了,只能套上弹性大的毛裤,二三个月了,膝盖还不能伸直,腿走路十分不便。就这样恶警还不放过,对我非法判劳教1年半至今仍关在株洲白马垅劳教所内。
我曾因病痛折磨在死亡线上挣扎,是李老师的高德大法使我重获新生,难道只因信“真、善、忍”修炼了法轮功,有返本归真的美好愿望,就要几经毒打、迫害吗?在中国为什么找不到一个能说句公道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