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 大陆劳教政策和伪善文件不配被我们引用
  • 诉江案法律程序需要更多时间 海外法轮功学员更好讲清真象
  • 关于大法弟子美术作品展征稿琐谈
  • 识破伪善 正念除恶 一定把人间首恶押上正义的审判台
  • “语气、善心,加上道理能改变人心”——就“萨斯”讲真相
  • 呼吁看清镇压的非法 帮助调查镇压者协同者的犯罪行为
  • 同记者和政府要员交谈后对查尔斯案件的理解
  • 关于查尔斯李被抓一事的几点想法
  • “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剖析《红楼梦》中妙玉修行失败的原因
  • 从起诉江泽民案想到的几个问题
  • 点滴体会:变被动为主动
  • 有关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的个人感悟
  • 三言两语:面对香港23条事件的考验
  • 十六大属于常人 大法修炼者应坚定正念抓紧时机做好自己该做的
  • 教训后的醒悟:时刻用正念看问题
  •  

    首页 > 修炼园地 > 正法修炼 > 法理切磋


    遇事用法来衡量 抵制破坏大法的集资行为


    文/大陆大法弟子
     
      打印机版


    【明慧网2003年11月22日】读了10月22日明慧编辑部的文章《珍惜,走正》后,心里不是滋味。时至正法修炼的最后时刻,有人假借师父的名义在学员中搞集资,而一些学员居然给提供市场,客观上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损害了师父和大法的声誉,给师父正法度人造了障碍。不难看出,搞集资的人完全是在邪恶的操控下所为,而给其提供市场的学员则是学法不深、放不下执著造成的,以为捐钱就是在证实法,就是在建立自己的威德。建议给集资者提供市场的学员好好读一读《珍惜,走正》这篇文章,马上警醒过来,用理智抵制集资行为,挽回不良影响,并以讲清真象的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失。

    说起来,我们这里曾两次出现过集资倡议,但都没有实施。一次是在2000年年初,有人说师父生活太苦了,我们应该给师父集点资。另一次是在去年6月份,本地一个学员在做真象中被抓,县公安局放出风来,说交2万元赎金就放人。该学员家里生活困难,有人就提议集资为其交赎金。这两次集资倡议在本地学员中都未通过。大家普遍认为集资有悖于大法,而且对证实法与学员修炼起到负面作用。这以后本地再也没有集资的倡议了。而好多学员作为个人,自愿地拿出自己生活中省下的钱做真象资料,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其实,只要我们平时认真学法,遇事都能用法来衡量,理智地对待一切,邪恶就钻不了,我们脚下的路就不会走偏。珍惜这万古机缘吧!正法留给我们的时间很有限了,走正脚下的每一步,无论是对历史,对未来,还是对我们自己,都是至关重要的。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