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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自我 溶于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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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0月8日】师父创造了大法,一切生命一切宇宙都在其中。由法构建的一切生命一切宇宙从根本上讲都应该把师父的选择、师父的意愿做为自己至高无上的第一需要来圆容,是绝对要遵从的,因为这是法理,这是生命、宇宙存在的意义所在。 旧势力把自己摆在大法之上,想左右正法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与法理正好相反。在师父洪大慈悲的救度中,旧势力还是顽固地把自己置身于大法之外,从而失去了作为生命的意义,在正法中使自己走向淘汰。 旧势力的这种变异的观念也会反映在我们的思想中。保护自我、维护自我、显示自我、表白自我、夸大自我的作用,好象所有的执著都与自我相关,都是为了满足和滋养自我。执著自我是生命物质变异败坏后的特征,就象一个物质如果其中的颗粒都以自我为中心,稳定这个物质的机制就会被削弱以致消失,那么这个物质就面临着解体。 在修炼中发现在自己的一思一念中都有自我的影子,一动念好象就是我要如何,而陷入人的思维观念中,不仔细体察是很难意识到的。即使有时自己觉得是很好的念头,深入地看发现其中还有自我的因素,修炼真是无止境的。从另一方面看,在人思维的框框中可能永远都不能摆脱自我的左右,因为人思维的智慧实在太有限了。 不管我们已经修炼得如何,当我们执著自我时,当我们想在法中求得什么时(有时也很难意识到),这一部分就还没有同化大法,在学法修炼中当放下一点自我,就会如释一点负重,就会纯净一点。我们还在人世间证实法,在这个物质环境中还有人的思想,我们就是在自我中不断地放下自我,溶于大法同化大法,修成无私无我的正觉,返本归真,重现大法赋于生命的意义。 以上是自己在学法修炼中的一点体会,不妥之处请指正。(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0/20/41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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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3年10月06日 发稿:2003年10月08日 更新:2003年10月08日 09: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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