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0月5日】95年得法前患严重皮肤病,经常整夜痒得不能睡觉,到处未治好。炼功几月后,这个症状就消失了。得法前夫妻关系不好,经常打架吵嘴闹离婚,修炼法轮大法后,思想道德得到了升华,夫妻关系和睦了。1999年7.20大迫害开始后,在4年多的迫害中,我先后遭受了三次被非法抓捕,其中两次分别于99年7.20和2000年4月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公道话被非法押回本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2000年4月进京上访回后判劳教一年,送往武汉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转送到湖北沙洋戒毒劳教所女子二队三分队,非法关押至同年12月期满放回。4年迫害中累计被罚款7000多元,据我爱人讲,加上请客送礼等,共花了1万多元。
在我亲身经历的几次迫害中,作为发起迫害的总头目江泽民和610恐怖组织头目罗干是推卸不了历史责任的。1999年12月26日我在家中被国安恶警骗至市公安局国安大队,到后不由分说就要把我和集体炼功的20多位同修一起送往本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当时我和功友质问他们:我们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凭什么抓我们? 国安大队大队长回答说:“我们也没办法,这是上面政策(指江XX)要我们搞的。”2000年4月,我与其他5位同修一起再次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公道话,押回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28天后,判一年劳教送武汉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关押。当时我向狱警要笔要纸写申诉,他们回答说:“没笔没纸,江泽民有令,法轮功的人不准上诉。”
到了武汉狮子山戒毒所后,在那里我经受了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人身迫害。他们要我背“十不准”,我不肯背,干警暗中指使吸毒者用脚踢我,用手打耳光,要我双手掌心反转朝上,弯腰低头成90度挖墙角,一蹲就是好几个小时,累得头昏眼花,浑身直打寒颤,如不肯挖角,恶徒就用手肘猛击我胸前要害处打,并要我们写思想汇报,写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坏话,不写就拉到强阳光下曝晒、罚站、搞军训等。同修饶棉花(音)就是这样被迫害双腿致残的,至今双脚不能走路,生活不能自理。在武汉狮子山劳教所,他们还经常逼迫要我们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并说,你们看这都是上面要我们干的。其实他们不说,我们也知道,我们所受的这些非人迫害无一不是与江泽民、罗干有关连的。在此,敬请国际社会伸出援助之手,为我们声张正义,将人权恶棍江泽民、罗干等到押上历史的审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