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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点与角色


    文/台湾学员 王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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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3年10月30日】今年年初到上海出差,被中共非法关押二十八天,期间遭蛮横审问、洗脑,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迫害事实。我悟到:如今它对我意义,就如同它对其他同修的意义一样:就是如何利用这个迫害事实,向世人揭露邪恶、讲清真象,走好自己的证实大法之路。

    就一个修炼者而言,其实这28天的遭遇算得了什么?威胁、恐吓、嘲讽、谩骂、体罚,在修炼者面前,他们就像一群小丑。但这些迫害暴行是事实,只因为我是法轮功学员,他们就认为自己有权力这样迫害我。我在这28天中的经历也于二月底在明慧网发表过(“台湾大法弟子自述因公出差期间被上海国安非法拘禁的经历”

    林晓凯获释前,他的妻子淑雅在交流会上对我讲了一句话,明显点出我的不足,让我认识到:在常人社会中,在我经历的受迫害事件中,我是受害者,我因为炼法轮功而受到了迫害,我应该让人们知道这个迫害真象,从而对这场针对法轮功的迫害有个正确的态度。当然,我们是修真善忍的,所以在揭露邪恶的过程中,对事实的陈述一定会客观、真实。

    回想我于事情发生后,由于没修掉好强的个性,也就没拿捏好角色的扮演,致使回到公司,公司同事看到我一如往常,像没发生过事情一样,就认为:“其实他们对你也还好嘛!我们还担心你回来之后,身心受到的创伤可能好一阵子都无法平复。”那时我只想到:在公司里要做好、走正,不要被钻空子,不要为大法抹黑。但显然地,这比较空洞,很不够,没能很好地起到救度世人的作用。许多常人也认为自己做得好、走得正。若大法弟子不能帮助常人破迷,他们是很难认识到迫害的真象。

    原本在同修间,也老认为这经历对我而言算不了什么大磨难,没啥好说的。偶而提起,也是轻轻带过。曾有电视小组同修来采访我,看我一点不像受害者,叙述时都面无表情,用台语评了一句:“亲像甘愿受!”

    直到前一阵子有位同修点醒我,她说:现在是正法时期,不是个人修炼时期。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就是要揭露迫害真象、要救度众生。我猛然一醒:是啊!我们要从救度众生的角度去看待这件事情,怎么样能够讲清真象、揭露邪恶,我们就应该怎么智慧地做,救众生才是重点。试想:一个在民主自由环境生长的善良百姓,到了大陆遭国安绑架走,完全被置于一个孤立无援、还得遭受肉体精神折磨的情况下,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感受?

    师父在2000年《理性》这篇经文中讲:“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所以现在我更明确地悟到,作为一个大法弟子,自己的基点应该落在智慧地为众生着想,用他们能理解的方式去破他们的迷,而不是要超常地表现出修炼后的状态。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6/42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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