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 冰岛电视1频道报导罗干被冰岛律师起诉
  • 路透社报导比利时的著名律师将代理诉江案
  • 鑫诺卫星被插播“起诉江泽民”
  • 集体诉江案开澳洲法律诉讼之先河(图)
  • 拒受传票 中共违国际公约 原告要求缺席判决(图)
  • 美官员再度要求北京确保李祥春不再受虐待
  • 世界级人权大律师将协助澳女画家对江泽民进行个人起诉
  • 劫后相聚 一级演奏家重见爱子(图)
  • 联邦法官不同意中国官员受豁免权保护
  • 中央社:反对香港二十三条立法美众院高票通过决议案
  • 美国之音:美议员要求法庭受理诉讼江泽民
  • 防民之口甚于防萨斯
  • 泰国国家报:无怨无恨的法轮功学员
  • VOA:柬埔寨同意设立种族灭绝罪法庭
  • 前美国大使指江泽民是美国安全的最大威胁 敦促将贪官污吏曝光
  •  

    首页 > 海外消息 > 媒体报道


    法新社:法轮功要求法庭重新考虑对江泽民的民事诉讼


     
      打印机版



    【明慧网2003年10月2日】针对法官裁定的不予受理指控江犯下群体灭绝和大规模酷刑的起诉案件,代表法轮功学员一方的美国律师们于周二提出了申诉。

    据法新社2003年9月30日芝加哥报导,这份在芝加哥向美国地区法院提交的法律辩论书指控江为巩固他的权力,提高他的地位,增加他的个人财富,亲自指挥了这场对法轮功成员的迫害。辩书要求法官重新考虑他的裁定,接受修订后的诉状。

    对于法官所称江作为前国家元首拥有免受起诉的豁免权,律师们在星期一提交的法律辩论书中辩论说,作为前国家元首因其个人行为和犯罪行为被国际法庭判决有罪的,已经有明确的法律判决案例,其中最著名的是前智利独裁者奥格斯托-皮诺切特(Augusto Pinochet)和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Ferdinand Marcos)的案例。

    报导说,律师辩论说,对于江泽民一案,这名中国政治老手本质上已经丧失了他的豁免权,因为他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违反了他自己“国家的”法律和国际准则。

    “酷刑已经成为…全人类的公敌,”泰瑞-马什律师在声明中说。她引用了一宗已经成为判例的在美国起诉外国官员严重践踏人权的法律诉讼。

    “确实,整个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完全超出了已确立的正常和合法的政府程序。这是江的个人意愿所为。”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